孙方友的文学地位,自然轮不上我这个后生来谈论。之所以写下这篇小文,是因为他的书,是我最初接触到的具有文学意义的作品。
我小时候看的,都是些什么书呢?同学之间传阅的小人书,还有小伙伴的爸爸从军队复员后带回来的《红旗》杂志。噢,知道如何打飞机也是在他家的书里看到的。我活学活用,砸中了一辆行驶中的卡车。同伴很佩服我,说我是把书本知识运用到现实生活的典范。
知道孙方友的大名时,我还是个小学生。我的堂哥在镇上读书,有一次带回来一本小书,很薄,不到一百页的样子。扉页上有作者的介绍,原来他的家乡只和我隔着一条河。
我第一次在地理位置上如此近距离的接近一位作家,内心受到很大触动。隔开两个县的那条河,我想象出它的一草一木。读初中时,老师要求我们记日记,我在第一篇日记里就描写了河两岸的柳树。那是憋了老半天才写出的几行字。离家日久,在初中时写的十多本日记也早该发霉了。
孙方友的小说,揉合了当地的民间传说,读起来亲切自然。语言质朴而不失雅正,就像那片大地上生长的庄稼。有一次在深圳图书馆,我把他的小说全部搜罗了回来,看了个够。
那条河在他的小说里不断地出现。他小说里的颖河镇,大概就浑合了颖河两岸几个城镇的外貌,比如水寨,比如周家口。他的一系列小说在后来命名为“小镇系列”,也都是以颍河两岸的风土人情为背景。
孙方友在艺术疆域里跑马圈地,从精神上占有了这片方圆百里的土地。他在小说里,写尽了这片土地上光怪陆离的世间百态。
我曾写过一篇《略述孙方友小说的矛盾冲突》的札记。大致总结了孙方友小说里的四种冲突。那篇小文是从人物的社会地位这个简单的视角来评述的。那是在看过他的《陈州笔记》系列小说后写的。后来又看了他的《黑谷》,还是那个味道。里面呈现的是千百年不曾变幻过的场景,就像生长在那片大地上的草棵,冬来枯萎,春来又泛青。应着景儿活。
他在《黑谷》里拉长了以前写成的几个小小说的情节。《土匪》变成了《血色辐射》、《玉镯》变成了《玉镯奇案》。这种写小说的路子,是冒着极大的风险的。原来的小小说在情节上戛然而止,使人遐想万千,在艺术上是很完美的了。现在偏要自己动手,再用笔墨填充读者的想象空间,无异于焚琴煮鹤。
在原作品的基础上拉长故事情节,使其更曲折。神不知鬼不觉地完成对另一个故事的续写。这使他不用再费力去寻找写作的素材。如果对他原来的小说不熟悉的读者,初看到如此精彩的故事,也会赞叹不已了。
当初,孙方友凭借自己的系列笔记小说(那时候,还没有笔记小说的名号。当时叫做小小说)横空出世的时候,人们惊异万分。当风尚褪去色彩,他却给大家炒起了冷饭。当写作的选材驯服了作家时,我们目睹了作家突破自己的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