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扬沙,伴着西伯利亚的冷风呼啸,看了通宵的小说,太阳出来了,天却好像更加的灰暗。踩着棉花上班,拖着注铅的腿下班。
睡着很久的午觉,其实只有半个小时,头很疼,做了一个很灵异的梦,悱恻凄美。封印在额间的灵迹呼之欲出。那是一个没有很多色彩的世界,没有太阳,却有光。脚下失去了重力的束缚,轻轻的飘起来。四周没有人,有金色的海洋,我穿着亚麻的衣服,我低头,顿时冷彻全身,看到了自己蓝色的手掌。
晚饭西芹和百合,娇滴滴的白绿相间,忽然想起办公室里的绿萝,上午还用小花铲给她翻过土,寂静的夜里她应该很舒展的张开枝叶。傍晚六点洗漱,穿着已经破了洞的大学时期的绵绵的睡衣,陷在床上开始看电子书。年度排行榜前十都已经看完。同时还追着三部未完结日日更新的畅销新作。
看书有点魔怔了,关了家里所有的灯。耳边响起了风铃声~
打坐静心,数一数。这应该是我目前生命历程中的第四次看书走火入魔。
第一次,比较懵懂,算是被老师逼着魔怔的。那时我还是个鼻涕过河的小孩。这事还得从我上小学的第一天开始算起,那是一个悲伤的日子,开学当天就被罚站了两回,第一次因为别人都是看书的时候,我掏出手绢叠小耗子。第二次是因为在新书上画小人。我被拎到讲台边儿,背对着黑板,面对着大家。杀鸡儆猴后的猴子们乖乖的像地里的萝卜一样整齐,我特别努力的想数明白全班有多少人,每次数着数着就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了。
我就那样站着,已经穿过了班级和学校,越过了草原和丘陵,欢快的像一只野兔子。下课铃响起,我第一个冲出教室的时候,老师的目光已经处决了我。因为不写家庭作业,罚站,便是常态。二年级的时,班主任可能每每看到我热情洋溢的站起来,并没有什么效果,决定把我罚到办公室去。
从此,开启了新的模式。她在批作业,让我在一边背课文,小时候的我可能是个神童,课文念一便就过目不忘,整个语文书,不到一周就背完了,她很诧异,加大了惩罚力度,开始让我背诵唐诗三百首,宋词,元曲以及各种匪夷所思的短文,随着年龄的增加甚至背过红楼梦的某个章节。
身边的每一个人都知道,我不爱读书,整个小学,坏学生像刺青一样刻在我的脑门,虽然我是一个小学没毕业就会背长恨歌的人。现在想来,我上的压根不是小学,是个私塾。在校时,音体美劳都在背课文。回家后,书包都不开一下。小学毕业之时,语文毕业考试只能考70分的我,已经破了万卷古书。
初中,我像脱缰的小马,为了不上早晚自习,在学校体育队练长跑。冬练三九,夏练三伏的过了三年。体育老师说跑不下去的时候,心中要默默的念1234,1234。我都不敢说我每次在长跑过极限的时候,心中念的全是小学时候背过的各种不知道题目的诗歌,散文,还有不知道是什么体例的杂文儿。
那时候,说出去,是要被校队的人耻笑的。
初三那年,大家备考高中。我迎来了第二次看书魔怔期,那时候有五毛钱租一天书屋,五毛,已然是一个初中学生的全身家当,我每天早晨去租一本,白天看完,晚上放学假装这本不好看再去换一本,然后第二天再去租。为了省钱,夜里躲在被子里用手电筒看书把电池看光,用牙咬一咬再接着看。
当我拿着莫言的《丰乳肥臀》被老师在课堂拽起来的时候,老师我眼神都是满满的惶恐。很快我家里来学校提人,我老妈说老师把书没收了,还说,我现在这么小,不要看这种书。那种欲言又止,难以启齿的复杂表情,我说这书写的特别好,我妈看我不以此为耻的样子,终于爆发了,直接告诉我,老师说那是黄色读物,以后不许我看课外书。
这回轮到我惶恐。从那以后,我逃课是为了出去看书的。
高中我在忙着写言情和科幻小说,心无旁骛。
第三次魔怔期,已经上了大学,我最好的朋友是班花,说要勤工俭学然后在大学城的酒吧里面开啤酒瓶盖子,我每天雷打不动在旁边的书店里面的陪着她到十一点,然后一起赶在宿舍马上关门的时候回去,昏天暗地、日月无关的看书,书店那个带着眼镜温文尔雅的老板,每天都点头和我微笑。我坐在小凳子上,连卫生间都不去一下,那个时候,我看光了整个书店所有我喜欢的书,还不花钱。
嘴角上扬,蹦跳走路,我以为自己是个无法静音的人,我读书没有目的性,也从未想从书中得到那些颜如玉、黄金屋,更没有那种为了中华崛起而读书的远大理想,从儿时的无意识,到少年时看书就是为了消磨时间,再到看书成为日常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路误打误撞的已经走到了百花深处,万物芬芳。
很庆幸,也很感激!
当我发现读书已经融入我的血液的时候,我已经不再年轻。我承认,我很喜欢读书——很喜欢读书时候的自己,那种让人飘飘然不知道自己是谁,也忘记奶茶还煮在锅里的感觉好极了!
爱到浓时,魔怔就是最好的状态了~!
——写于2012年,我30岁的前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