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的就好像一个三角形,一人占着一个角,谁也追不到谁。
老林要喝酒,我陪他喝酒。老林要旅游,我陪他旅游。老林要唱歌,我陪他唱歌。只要有老林的地方,那就都有我。
我喜欢老林是所有人都知道的,我死皮赖脸也是所有人都知道的。只是他们不说,但我知道,在背后,他们一定说了我不少坏话。
可那又怎样,我就是喜欢老林,我就是愿意这样付出。
喜欢就甘愿,这话一点都不假。
我不傻,我不是不知道这样做的意义何在。可我不想给自己的青春留下遗憾,我不想在老去的时候回想起现在,会觉得当时不够拼命爱。
我一直都觉得,喜欢就要去说,喜欢就要去表白。不试试,你就永远没机会,试试,就算没成功那最起码,你踏出了那一步,你不会后悔。
老林说,我是他身边陪着他最久的一位异性。
他知道我喜欢他,可他未曾说破。他并不想和我在一起,却又不舍得彻底的拒绝我,我不知道是他怕我难过还是他不忍心。
可能两者都有吧,又可能是他不舍得放弃一个对他好的人。
喜欢老林的那些年,我荒废了自己的学业,忘记了自己的理想,只顾着追逐他的脚步。不曾想,这样的生活终有一天,我会选择离开,我会选择放手。
那天,老林问我。
“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愣了一会,梦想。
梦想,我曾经的梦想是做文字编辑,是可以每天和文字打交道,做一个文艺少女。
可是,喜欢上老林之后,我将自己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他身上,没有空时间给自己,去提升自己,去使自己变得有价值,去离那所谓的梦想,更近一点。
但我不曾怪过谁。
老林突然抱了抱我,和我说了句:对不起,这么久委屈你了。
我笑着说没事,我皮厚。
老林摸摸我的头发,说你怎么这么傻。
老林的这些举动,让我误以为他有心想和我在一起。于是,鼓着勇气和他说了句:“老林,你想恋爱了嘛。”
他似乎能猜到我的心思,回道:“我想我们可以一直保持这样。”
看到这句话,我也懂了。
彼此心照不宣。
过了没几天,朋友说,老林有了新女友,我不相信。我说不可能,他前两天才拒绝我了,怎么可能现在又谈了呢。
朋友说真的。她还看到老林带着姑娘,去开房了,就在边上的格林豪泰酒店。
我刚打开手机,准备给老林发微信,问个明白。结果看到他在朋友圈里发了张合照,配着文字说:“我爱你,我亲爱的卢小姐。”,地址栏:格林豪泰酒店。
卢小姐?这哪冒出来的人。
从来没有听过这号人物啊,老林这是在哪找到的女朋友。
往下翻,看到有朋友评论问这是谁。他说:刚认识的,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这什么鬼,我向来不相信。
你第一眼看到这个姑娘,你就能确定她就是你的未来么?不能吧,起码我觉得不能。何况第一次见面就去开房?你俩的饥渴到什么程度?
我默默的点了个赞,没再说话。
他能对一个陌生女子一见钟情,却无法对我日久生情。
这大概是年度最好笑的笑话了吧。
可能也是因为那天,我下定决心要去另一座城市,远离这个和他拥有着太多回忆的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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