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准备看这部电影之前,我先拜读了这部著作。即使是译本,也能从书中缱绻优美的长句和生动活泼修辞中,感觉到那筑梦时代纸醉金迷的美国气息扑面而来。
最让我深思的是为什么盖茨比会称得上伟大?他不是缔造一个新社会的伟人,也不是一个在科技或艺术或其他什么领域有杰出造诣的人,甚至都算不上一个十八线明星。
刚开始我以为是他不断奋斗的发家史,暂且不论来路的合规性,但谁又能保证自己绝对的干净;又或者是在他成功的路上对自己近乎变态的严格要求,例如严谨科学的作息规律,滴酒不沾热爱阅读的生活习惯等;再或者是他从始至终,那份对爱情的执着和至死不渝憧憬。
后来我又使劲想了想,也许都不是。准确的讲,盖茨比仍旧是一位生活在俗世的人,更甚者把他看成一名逆袭的屌丝也未尝不可。他的一切努力,一切所拥有的,都由那个未曾实现的愿望支撑着,那就是对黛西的爱情的不可得,或者直接准确的说是“不可得”。
是这样的不可得,成就了他的财富,促使他期盼为再次与黛西相逢而做出的种种疯狂的举动。但当他明知道这即将得到的爱情也许都建立在目前拥有的财富之上时,他也愿意去努力地变为现实,甚至义无反顾去付出了生命。毕竟,多年支撑他的梦就要成真,如果实现不了他真不知道还能去做些什么,接下来的人生还有各种意义,自己的奔头又在那里?
这种伟大,也许源自于当时他选择的所谓的“初衷”,并一直践行着自己的所谓梦想。
但现实表明这一切仅仅是他的一厢情愿,五年的未曾谋面,换来的却是人的面目全非,虚情假意。假如小说最后改变为,盖茨比和黛西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难么随后真实的生活也许更会把他折磨的生不如死,精神崩溃的。所以,即使他被刺杀而死,相信也是怀着自己的初衷终得实现的美好而死,死得其所。
或许,再换一个角度来讲,他的伟大之处,也可能正在于小说把他塑造成一个如此悲剧性的人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