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喝过了尊尼获加两款最有名的酒——黑方和红方——之后,终于喝到了单一麦芽的入门代表:格林菲迪(Glenfiddich)
软木塞是给我最初的惊喜,略显三角形的弧形瓶身比起尊尼获加少了一分锐意,多了一份淡然。
神奇的是,威士忌和(部分)伏特加其实是一个东西,原料皆是大麦,但是威士忌和伏特加就像事物的两极,伏特加追求极致的纯净,而威士忌却巴不得有更多杂质。当然这种说法有点夸张,不过也差不了多少。
不是专业的品酒家,但第一次接触便立马爱上威士忌的口感:复杂。
越是复杂的东西,我想,才越会吸引人。
走路是调和型威士忌,而格林菲迪是单一麦芽。很神奇,居然有奇特的雪梨香气。
入口很舒服,也就是酒体不重,没有走路的泥煤味,反而更加突出了威士忌的香气。
爱酒之心,我想,一辈子都不会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