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事考虑别人的感受,是一种社会适应能力,是以尊重他人为前提的人格修养。多考虑别人的感受,从积极的意义上讲,是节制自己的感受。他强调人们以社会为中心,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领,在一种程度上忽视自己的感受,收敛自己的感受,对自己言行和态度进行自觉的能动的积极的修炼和调整。其前提一般是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是一种谨慎的个性特征、自省的人生态度和完善的精神追求,是为避免伤及别人,殃及自己或无辜,而主动戒除草率、鲁莽、狂妄、任性和恣意的处事方式,体现人的文明素质和高贵品质的表现。
太考虑别人的感受,则是不能正确认知自己,“过于”节制自己,无法准确进行是非判断而产生的失态表现,是一种否定自我的人格缺限。其表现为:
一、认知失度。个人的认识落后于人类认识发展的一般水平,偏离了社会意识形态的基本方向,忽视了时代价值观念的本质所在。虽以自我为中心,却不了解社会共识,性格上表现为严重的不自信。所以,导致看人看事看问题片面化,知其一,不知其二,总是把别人的感受误认为社会共识。认同了别人的感受,忽视了自己的个性和人品。
二、节制过度。基于错误的认识和否定自我的前提,太考虑别人的人,总是以不自信的心态,压抑和忽视自己的感受,最大限度地收敛和否定自己的感受,简单、盲目、粗暴地对待“自我”,以别人的感受来调整和修正自己的言行和态度,作出一些貌似正确,偏离常态的举措,对人对事对问题表现得过于拘谨和遵从,甚至严重自虐。
三、评判缺度。大千世间,凡事有度。“过于”这个表现,就是偏离了这个“度”。有的人之所以太考虑别人的感受,前提就是害怕自己被否定、被忽视、被排斥、不被接纳等体验先觉。他们的人格潜意识具有感性、过敏、认识模糊、立场不鲜明、自己的观点容易被别人左右等特征。他们面对人和事,容易接受别人的态度,忽视自己内心的声音和价值,渐渐的失去了自己当有的判断力和底线。对别人的感受和言行,无论对错,只会迁就和纵容,从不会否定和拒绝别人。如若拒绝别人,自己就会心生自责。他们甚至会为了得到别人的认可而不断的放下、放低自己,以自己的盲从向别人示好,只至自己卑微到尘埃里也在所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