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1)班 黄梓垣
贾探春有着凛不可欺的威严。相比于“机关算尽太聪明”的王熙凤,她心中自有沟壑,有着大丈夫之风、巾帼不让须眉的男儿气概。贾探春是荣国府贾政与奴婢出身的妾侍赵姨娘所生的女儿,贾宝玉同父异母的妹妹,在贾母身边抚养长大,有良好的教育,在替凤姐理家时,她精明能干、处事决断,乃经世致用之才,无一不令人称赞。
一 正气凛然的“玫瑰花”
在胡映光的《玫瑰》中写道,“有请却是又无情,姹紫嫣红不让亲。非是此花生性傲,怕逢轻薄摘花人。”在《红楼梦》第七十四回“惑奸谗抄检大观园”中,贾探春把趋炎附势、倚强凌弱的王善堡家的打了,这一巴掌打得大快人心。王善保家的调唆王熙凤抄检大观园时,到探春住处时,看探春是庶出,便起了欺幼主的心。王善保家的当众故意掀起探春衣襟,嘻嘻笑道:“连姑娘身上我都翻了,果然没有什么。”探春大怒,一巴掌打在了王善堡家的脸上道:“你是什么东西,敢来拉扯我的衣裳!我不过看着太太的面上,你又有年纪,叫你一声‘妈妈’,你就狗仗人势,天天作耗,专管生事。如今发了不得了。你打量我是同你们姑娘那样好性儿,由着你们欺负她,你可就错了主意!你搜检东西我不恼,你不该拿我取笑。”从这话中,我们可以看出探春的倔强自尊、心思豁达之处。虽为庶出,却也有一身傲骨,不是人人可欺之人。人为刀俎,却从不为鱼肉。世人都道玫瑰花的刺锐利,易伤人,却不知这正是玫瑰花的保护伞,恰应了那句“只可远观,不可近玩焉”。
二 高明远见的“凤凰”
探春为赵姨娘所生之女,虽为庶出,却有着深谋远虑、精明强干之处,在第五十六回时,王熙凤生病,探春代为理家。在理家过程中探春发现府内有重复开支时,便免去了姑娘们每月二两银子脂粉钱,达到了减少浪费,节约开支。探春在与其他家女儿说闲话时,察觉出治理院子的好方法,便积极借鉴,让家里婆子来承包院内各处地方,既省了花匠、山匠工费,又可从中获利,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也修正了贾府不良秩序,可谓一举多得。从代凤姐理家可看出探春卓越的管理才能,做事不图一时之利,有长远的见识,借鉴别人的长处来补足自己的短处。可谓是深有主见之人。在小说第五十五回中,连凤姐都夸赞道:“好,好,好,好个三姑娘!我说他不错。只可惜他命薄,没托生在太太肚里。”探春生母赵姨娘,生有一儿一女。作为半个主子,本应母凭子贵,受人尊重,却为人不尊。在六十回中,赵姨娘计较一些蝇头小利,竟与戏子芳官打了起来,丢了身份,也有失颜面,没有主子的姿态,也失了体统。探春急忙过来要查出教唆姨娘生事之人,表面是在查事情,实则是为生母找台阶下,为生母找回颜面。有这样的生母也正应了那句“老鸹窝里出凤凰”。这样的探春让人赞叹她的才识,欣赏她的本领,更能引起人对其的疼爱之心,惺惺相惜之情。
三 豁达胸襟的“大丈夫”
在第三十七回中,探春提议成立诗社,在说起大家另起别号时,发生了一件趣事。探春因喜爱芭蕉,便称自己为“蕉下客”,黛玉用“蕉叶覆鹿”来打趣探春。既为“蕉下客”,便为蕉下的一头鹿,既为鹿,何不炖了脯吃酒?探春听后,又羞又好笑,便连忙打趣黛玉,称黛玉住着潇湘馆,又爱哭,便称她为“潇湘妃子”得了,大家听后拍手称妙。从这里可见,探春是一个心思豁达之人,她主张成立诗社,也体现出了她的大丈夫风范。探春在小说五十五回中曾豪言壮语地说道:“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有着豪情壮志的探春。若说男儿本色,史湘云三次穿男装,只得其表,而探春却是实实在在的大丈夫,在大观园众多女子中,她有着自己的抱负,若说探春是个男儿身,必有一番宏图大志。在《红楼梦》中,曹雪芹是倾其全部热情来歌颂探春。读者认为,曹雪芹笔下的探春不是反封建制度的人物,而是一位封建正统人物。有人说她“独能化三美之长,而自成其美”“宝玉温柔有女子态,探春英断有男儿风”,也有人赞她“千金身价不羁才,伉爽人宜秋爽斋”,然而就是这样有卓越才能的正统人物,也补救不了封建社会必将灭亡的命运。《红楼梦》中的探春判词写道,“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其中的“运偏消”是指,就算探春才智双全,却在贾府末世时,也无可奈何。而后两句描述探春远嫁,则是曹雪芹放弃挽救封建社会之举,所以为这名英雄人物安排了一去不复返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