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小说,早有耳闻,但一直没有翻看,因为对于它的理解一直都是关于一个农妇出轨摄影师的印象,内心有所排斥。所谓的道德枷锁绑架了我。也正因为这点偏见,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内心情感有了一次重大的转变。因为不是一次性看完,在翻看小说初期,我的内心活动一直都是:我倒要看看作者是如何三观扭曲把一对出轨的男女写得如此唯美,竟成了世界名著?我一直抱着这样的态度,去品评弗朗西斯卡和金凯德两人前期的一个互动的。然,当我看完全书时,我为自己的肤浅认知惭愧不已。我不懂爱,但我被他们的爱深深打动,难以自已!他们相遇才短短四天,却好似永远。
罗伯特·金凯德和弗朗西斯卡·约翰逊他们是懂彼此的。弗朗西斯卡在信里写到:我连他上过大学没有,甚至上过中学没有也不清楚。是的,他们之间不需要这些外在的物质的条件,他们只是纯粹的爱彼此,而不是附加条件。四天之后,他们的每一天都在互相思念的漩涡里挣扎,纠结,但仍肩负责任,努力不让自己的爱对他人造成伤害。没看到结尾前,我总以为弗朗西斯卡去“诱惑”金凯德是因为小镇生活的无聊,企图寻求刺激,向往金凯德自由自在的生活等等,我给她找了无数理由,但事实证明我错了。她的爱是纯粹的,不因这些,只因金凯德这个人。金凯德满足了她少女的梦!
他们的爱因为短暂而更长久,无法想象若他们俩在一起,每天柴米油盐酱醋茶,那会是怎样的光景?大抵也熬不过每晚八点黄金档的狗血家庭伦理剧吧。当最后弗朗西斯卡在信中说到“我把活的生命给了我的家庭,我把剩下的遗体给罗伯特·金凯德。”的时候,我泪目了。道德和责任成了羁绊他们在一起的阻力,但也让他们之间的爱得到了升华,凌驾于世俗之上。他们之间绝不是简单的一夜情,他们是彼此的soulmate!他们虽深陷爱之苦,但相较于芸芸众生,又何其幸运!世间能有几人,有幸真正获得这样至深至情的爱呢?我不得而知,唯有苦苦寻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