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认是外貌协会重度患者,但我喜欢的他,相貌平平。
我喜欢的他,拥有阳光灿烂的笑。很多朋友说过我的笑很魔性很有感染力,我并不是很知道那是怎样一种感觉。我只知道看到他的笑容时,感觉阳光撒满我全身,温暖而不刺眼亦不灼热。一切刚刚好。
我喜欢的他,是个细心而温暖的人。他总能默默的照顾到你的心情和感受,懂得你的需求。他愿意主动跟你讲述他成长的小故事,而我刚好是个喜欢听故事的人。
我喜欢的他,有点腼腆和慢热。他不是那种活力满满的人,不聒噪,也不会刻意去渲染氛围,自己觉得应该做的事都会悄无声息的做完。能让身边的人心静下来,也很安心。
我喜欢的他,很上进,有思想和追求。毕业了,工作之余便是学习考证提升自己。努力实现每一年的小目标,规划着未来。成熟稳重而又不失风趣(好多朋友说他挺无聊的),我每次跟他聊天都能被逗乐,大概是我笑点比较低吧。
他说他很懒,很巧,我也是。我就希望能找个人陪我周末躺被窝里刷剧听歌看电影。
我喜欢的他,终于有了他喜欢的人。我再也没有理由去骚扰他了,再也没有资格去关心他了。我没有嚎啕大哭,也没有放纵自己。走在路上流的泪,那都是在气自己,气自己没用没勇气。我还很窝囊,微博没有取消特别关注,微信还是特殊分组。
但,再也不会天天去翻你动态了,不开心的时候也不会去找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