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清和林洋分手的那天什么也没说,她没有吵闹着分手的缘由,也没有挽留什么。一个男人爱上了另外的一个女人,即便是她想要挽留,那种新鲜感没有了,在一起也不过是强求。
而阮清,恰好不愿强求。
分手前晚订了《小时代》的电影票,林洋走了,便没人陪着自己看了。
阮清把其中的一张留给了自己,另外一张扔在了路边,要是有哪个和她一样失恋的人捡到了,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至少在阮清眼里,算是积德。
电影是午夜场,阮清进放映厅的时候,只看见零零星星的几个人,有一种自己包了场的感觉,身边没人的时候,浑身都有些不自在,幸好能看见几个人,她才不至于感觉到一种孤单。
只是,当电影散场,阮清一个人走回家,又一个人打开房门,进入到那个黑漆漆的房间时,才真正感受到了一种刺骨的孤独,像是心里有一块很重要的东西突然被拿走了一样,那里变得空荡荡的,丢下一颗石子都能听见沉闷的回响。
阮清想起了自己看那场电影时,最后在雪地里的那个场景,那个长相俊朗又清瘦的男生说着,“我相信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一个你爱的人,他会穿越这个世间汹涌的人群,一一地走过他们,捧着满腔的热和沉甸甸的爱,走向你,抓紧你。”
她一个人坐在半开门的冰箱面前,拿着一瓶啤酒,觉得写这句话的人,是在胡扯,不然,她爱的那个人,为什么到了最后,还是离开了?甚至一点念想都没有留给自己。
她曾经把林洋当成她最爱的那个人。
林洋的胃不是很好,但那个时候他又在读研,阮清为了能让他顺利考上自己想考的研究生,每天变着法子的给他准备一日三餐,每天都不重样。她想要的东西,从来都是一式两份,一份给他一份给自己。
她会记得林洋的一切喜好,记得他不吃葱蒜,不吃辣椒,睡前总要喝一杯热牛奶。阮清总是会打点好一切,不让林洋担心,也不让他困惑。
其实林洋对她还是很好的,阮清的生日林洋记得很清楚,他会在她生日的时候撇下哥们,只是陪着她,会给她买她最喜欢的书,甚至是阮清最喜欢的宠物——那只叫做漫漫的萨摩。
可对她好有什么用呢?最后还不是劳燕分飞,只留下她,还有那只叫做漫漫的狗。
当初给它取名叫做漫漫,只是因为阮清和林洋的名字都带了个三点水,于是就想着自家的狗,干脆也这样就好了,这大概就是漫漫名字的由来,看似意义非凡,其实不过是胡诌。
阮清喝完两瓶啤酒之后,漫漫就从房间里跳出来,坐在她的面前歪着头,一脸疑惑的望着她,好像在漫漫的记忆里,阮清从来都没有喝过酒,可是现在,自己的主人却摇摇晃晃的,看不清楚自己了。
漫漫把自己白白的爪子放在阮清的手上,嘴里呜咽着,像是不让她继续再喝下去了一样。阮清拿着啤酒的手顿了好久,终究还是难过地抱着它哭了。
而漫漫也没有叫唤,只是把自己的脑袋搁在阮清的肩膀上,就好像是在安慰自己的主人。
“哭吧哭吧!用眼泪冲掉那些苦痛,到了明日,你便还是那个最好的自己。”
阮清并不是那种会为了爱情哭的死去活来的人,她只是觉得可惜,可惜自己花了那么长的时间来爱一个人,没有得到任何的回报,反而落下了一声的伤疤。
早晨醒来的时候,发现漫漫轻轻地把手放在自己的脸上,用舌头舔着阮清的脸,大概是想要叫醒她吧。
以前林洋早晨去上班的时候,总是漫漫来喊她的。
阮清揉了揉自己乱糟糟的头发,还有酸疼到快要麻木的腰,站起身来给漫漫倒了狗粮,然后开始洗澡,洗头,涂上水乳,换上干净的衣服,做早餐。
林洋走了之后,阮清在冰箱里已经看不见牛奶了。那个时候冰箱里没有什么做菜用的香料,每次阮清打开冰箱门都会看见一整柜的牛奶,而现在少了他忌口的那些东西,反倒是让阮清觉得清爽了许多。
其实,阮清是喜欢在菜里面加一些葱蒜,这样会让她更有食欲。
趁着漫漫在吃早饭的时候,阮清给自己煮了一碗豚骨拉面,她还在面里面卧了一个蛋,然后撒上了葱花和海苔末,装在好看的黑色大瓷碗中,看起来卖相极佳。
即使林洋不在自己身边,也是要好好过日子的。
阮清这样想着,便听见了门口清脆的门铃声响,她放下手中的铁筷子,叹了口气,走向门口。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陌生的年轻男人,穿着简单的条纹T恤,前摆扎在牛仔裤里,露出精致的裤腰带。
那人对着自己笑笑,把一个玻璃罐送到自己面前,弯着眉眼,像是阮清很久以前在老家见到的那眉弯月一般,勾着唇角,语气温和。
“你好,我是顾嘉,是新搬来的你的邻居,这是给邻居的礼物,我自己做的樱花。”
阮清觉得他的声音很好听,低头看那瓶樱花,透过玻璃瓶能看见樱花粉粉嫩嫩的,上面隐约能看见一些颗粒状的东西,应该是盐吧。她这样想着,突然想起了前不久自己在网上看见的樱花曲奇的视频。
作为回礼,给他做一些樱花曲奇吧!
“谢谢你。”阮清正要关门,才想起自己没有和他说自己的名字,便再次打开门,“那个……我叫阮清。”
阮清真的做了曲奇给顾嘉。
松软的黄油曲奇饼上嵌着一朵展开的樱花,精致地让顾嘉舍不得下口,他在阮清面前把饼干盒子的盖子打开又盖上,不好意思地对着阮清笑,“太好看了,我舍不得吃。还是留着过两天再吃吧!”
那人仍旧是那般好看的笑,弯着眉眼,眼里闪着光,像天上的繁星,像夜晚河面的银光。
顾嘉有一只狗,也叫慢慢,只是它的那个慢,是慢吞吞的慢。阮清记得自己第一次听见他喊他家狗狗的时候,还闹了个笑话。
“你家的…这只狗…叫‘漫漫’?”
“是啊!它叫‘慢慢’,快慢的慢。你家的萨摩呢?”
阮清眨巴着眼睛直愣愣地顿了好半晌,才说,“我们家的狗狗,也叫‘漫漫’,大水冲了龙王庙的‘漫……”
额……
好像说错了话……阮清看见顾嘉疑惑地拧着眉毛,那样英气的双眼眯着,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立马改口,“不对不对……是天真烂漫的漫。”
好像因为这件事情,顾嘉还笑了自己好久,毕竟第一次听见有人介绍名字还能介绍错了。
顾嘉养的狗是一只哈士奇,阮清喜欢喊它二哈,它总喜欢和漫漫一起玩,两只狗在客厅里闹腾着,让阮清也觉得不再那么孤单。
顾嘉每天都会给自己送一些吃的,都是他自己做的一些甜点,美其名曰是给阮清试吃,但她也知道这其中的意思。
阮清不愿意伤害他,她也不敢接受他,毕竟她才刚和林洋分手不到两个月,她需要给自己一个缓冲期,而显然,顾嘉也愿意等。
趁着放假的时候,阮清会和顾嘉一起去公园遛狗,已经到了冬天,阮清出门只穿了一件羽绒服,脖子上空空的,她觉得风呼呼地往里灌,便冻得缩成一团直哆嗦。
顾嘉把自己脖子上的围巾解下来戴在她脖子上,围得好好的,然后给她整理了衣领,才满意地笑笑,顺带吐槽她两句,“这么大个人了,出门也不知道看看天气?”
阮清无奈地笑笑,却正好看见了不远处正看向自己的林洋。再见到那个男人的时候,内心还是会有些钝痛,虽然已没有一个月之前那般的刺痛,但那种扎扎实实的疼痛感还是让他有些难受。
顾嘉站在她身后,用手挡住她的眼睛,不让她看。
“既然看见了会觉得疼,为什么还要看呢?”顾嘉第一次霸道地将她直接拉回了家,无视阮清的想法,无视林洋的惊讶,由着自己的性子,把阮清拉到了家里。
他看见阮清眼里打转的眼泪,但他选择忽略掉,他把阮清搂在自己的怀里,一下一下地抚着她的背,他想要安慰她,可是他也知道,这个时候,安慰是没有任何用的,阮清承受着痛,而他承受着阮清的痛给自己带来的痛。
后来的日子里,顾嘉总会在阮清下了夜班之后给她准备好吃的宵夜,也会帮忙照顾漫漫。
阮清对于感情向来自知,她开始发现自己见到林洋不会再有以前那样的反应,她每次下夜班都会想那个总是对着自己笑的男人会给自己做什么样的宵夜,和顾嘉在一起的时间也慢慢的变得容易流逝,那个男人已经进入了自己的生命,参与了自己的生命,与自己的生活融为了一体,这是她用她所剩不多的知识体悟到的,她应该珍惜的某种感情。
她觉得自己应该把这种感情告诉顾嘉,但没等自己开口,顾嘉便先她一步开了口。
那是阮清记忆里最特别的一个生日,特别到她终身难忘。
她永远记得,那个眉眼带笑的人站在自己的面前,捧着自己亲手做的蛋糕站在她面前,旁边还放着一张病历,阮清以为那是顾嘉的病历,她甚至还以为他不久于人世,可是等她看清楚病历单时,长长地舒了口气。
顾嘉把她抱在自己的怀里,柔声轻语地道,“我们家慢慢,怀了你们家漫漫的宝宝,你要负责。”
阮清以为他在说绕口令,还让他捋了好几遍。
“你们家的慢慢是母的?!”
“是啊!你竟然现在才知道!!”
“所以说是我们家漫漫让你们家慢慢有宝宝了?!”
“对!”顾嘉箍着阮清不松手,“让它们俩成一家吧。”
“这样,我们也能一起的。我会好好照顾漫漫,好好照顾你。”他让阮清面对着自己,认真地盯着那双眼睛道。
阮清觉得这个男人的表白很好笑,可她又忍不住自己内心的感动,想要流泪。
阮清想起周崇光在电影最后说的那句话,“他会穿越这个世间汹涌的人群,一一地走过他们,捧着满腔的热和沉甸甸的爱,走向你,抓紧你,你要等。”
你要等。
跨过山海,躲过风雪,你等的人,自会来寻。
阮清觉得自己等到了,等到了那个人来寻找自己,来陪伴自己度过余生。
文/纪言晞
配图来源:@overwa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