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诗说兼怀读书

凡文艺百种,皆精神之食粮。人生有文化而过精神生活,有精神生活而别于动物。而各种文艺之中,以诗歌最为纯粹,可称为纯文学之类。本来诗歌的意旨实在抒发,情郁于中而发之于外。亦有人说,诗歌以美语为本身目的,诗是自足于诗的。但我以为,诗为外,志为内,到底还在抒情言志。《毛诗序》早在两千年前就说了: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

诗歌可谓文艺之精灵。这可从两方面讲。一是诗歌之起源。上古时诗乐舞不分,人类有的是集体意识,而没有个人意识。这些集体意识现在还存在于我们的脑海中,心理学家荣格称之为“集体无意识”。所以诗歌能给人予神秘体验,仿佛追溯回那个原始的年代,这是其特殊的瑰丽所在。二是诗歌之技巧性。诗歌与其他文体的一大不同,在于它组织的经济性。既要经济,那更要讲求炼字炼句,文学上的各种技巧手法,于诗更为突出。诗经便已有赋比兴;再则各种修辞手法,诗歌里是全的,而且是运用得最高的。这是诗歌之所以在纯文学占有最高地位的缘故。炼字炼句,原在炼心。“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岂非鬼魅精灵?

文体修短百种,可爱者甚蕃。世俗多好小说以消磨,宦海多为八股劳形。近代以来,娱乐文化冲击,媒体为之所控,危乎殆哉。余独爱诗歌之歌以咏志,要言不烦,音韵优美,要眇宜修,意境独高。曾有言:诗歌乃我一生之情人。而今来思,少年狂语。愈写诗愈觉难矣。所谓戴镣舞蹈,镣即限制,诗歌之限制亦是诗歌之美。上穷碧落下黄泉,路漫漫其修远兮,余曾于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尝试各种诗体,亦曾遍观名家之作。工部于律独高,李白古体难及,王维壮阔雅静兼有,苏轼唱“大江东去”,贺铸歌“少年侠气”,稼轩叹“英雄无觅”。然我说爱,,不过义山、牧之、君复、容若等情歌王子。现代诗歌,又好新月派之“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外国诗人,最爱竖琴手大卫王,其次为诗哲泰戈尔、纪伯伦。

诗意地栖迟,固人生之所乐。一卷诗,一杯水,一窗夜色,微吟生香,思慕古人生活多妙趣:高楼赋诗,浅斟低唱,浮生悠悠度。风雅品鉴,名士气度,自然相语,社稷自负。又感古人才思之高,竟于寥寥数笔间,通于造化万物。诗词起于自然,有动乎中,发之于外,又感天地万物于己相应,故“昨夜西风凋碧树”,读之自凉。

当今世扰扰,诗之爱,同予者何人?唯取一瓢来解。“知音少,弦断有谁听?”特为一诗,以明志:

簪花少年郎,爱花爱文章。

居车过榕城,碧树何苍苍。

群芳新雨后,满风送暗香。

口噙香气来,手把扇风扬。

渺渺小晨光,为景着衣裳。

隔窗轻轻看,绿阴纱里凉。

眼目多迷离,只因幽梦长。

夏日人苦长,夏过一年黄。

人生能几年,与君共斜阳。

佩玉鸣鸾舞,何忍见飞霜!

无为再空忙,适把人生尝。

读书日将至,也谈谈我的读书体会:我从小喜欢读书,但那个时候书特别少,家里也不是十分丰裕,挑本书都要斟酌半天。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我依然保持着对书的热爱。我记得这么几个事:小学时候,刚拿回来一学期的课本,我都会就着下午的阳光,把它们一遍看完;小学毕业快升入初中的时候,我在堂哥家看到了初中历史书五六本,就花了一个晚上把它们看完了,惊叹人类历史之演变,以及古代中国人所经历的那些世代更迭;中学时候有图书角的那种简易普及书,我常常去看,以至于废寝忘食,午饭都没吃了。这些都可以证明我从小就是个书痴。

而且我几乎是无书不读的,最早刚兴趣的是自然,正好跟我们小时候的野外生活相应。小时候在农村居住,跟着小伙伴一种抓蝌蚪、养蚕儿,也从自然课本上获得了很多知识,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光合作用。后面自然课本有配做一些简单的小实验,我们也玩得不亦乐乎。可以说这个时候基本上是边玩边学,学的东西在生活中有实实在在的体验。

后来感兴趣数学,觉得它有一种精确的美,容易拿高分,拿了高分会有老师、家人表扬。我那时候心算极快,两位数的乘法心算不成问题,还买了一本书叫《算得快》,因此常常能够很快破解老师出的附加题。那个时候读书,也是带着一种荣誉和竞争感。

中学以后爱上了文史哲,一发不可收拾。原因可能是对世间感触深了,感觉非文字不能表达心绪。我三年级时母亲教我写信,可以说为我写作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后来青春期时情愫濛濛,如雾如雨,便记起了日记,并写起了诗词。那时也不知道平仄,只是心有所感,写完觉得轻松许多,由此验证了朱自清所说的“情郁郁中而发之于外”是多么有道理了。

后来上大学了,厦大是一所美丽的学校,尤其是新校区的图书馆,更是美轮美奂。它有一个敞篷的顶,中间还有沙发区,有时候就拿着书坐在哪里,读一会,睡一会,眯着眼睛看太阳,很是惬意。

大学的时光曼妙而过,工作之后,觉得一周过得很快。那个时候最深的感触就是,一周过了周三就盼望周末,于是开始怀念自在的求学生涯。那个时候在软件公司工作,夜里还有加班,我却在加班回家路上拐道去书店看会书,再回去才能入睡。读书成为了我洗去工作尘劳的一种优雅方式。

后来会使用当当了,也自己买点书在家读读。“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愈来愈有种在外流浪的感觉。于是考虑考公务员,回去过点安稳日子,同时思考下如何发展自己的兴趣和天赋。老家岗位较少,我最终来到了离家较近的福州。

榕城的文化氛围还是很浓的,我曾经加入一个福州同城读书会,在那里遇见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在世俗娱乐化的生活之外,我们竟还在孜孜不倦地谈历史,读古籍如《孙子兵法》、《论语》等。我们还举办了读书相关的周边活动,如辩论、观影等。我基于兴趣,组织过几次诗词朗诵活动,记得朗诵的时候一浪高过一浪,大家都被其中的情感打动,沉浸其中,久久不能走出去。有一次我记得主题是“宋词里的金戈铁马”,少年、中年、老年各用各自的方式朗诵了岳飞的《满江红》,听之慷慨欲泪。我感觉比今天的《朗读者》、《见字如面》还好,而且没有一些无聊的故事打断。

时光飞逝,读书依然是我人生的主要娱乐和思考,因此也是构成我世界的主体部分。去年我走入婚姻的大门,尽管婚姻带来的是一种世俗的忙碌和责任,我依然不忘在逗逗小孩时读读诗歌,可能这就是我的生活吧。我觉得书籍就是生活的光,不管天有多黑,你总能找到一盏点亮心灵的灯。而心灵的所需,并不是很复杂的,所以,可能愈是古老的灯,愈是能打动你。结尾处,我想引用一首古诗,表达读书的感受,不是颜真卿式的劝人通过读书求取功名的观点,而是陶渊明的句子:泛览周王传,流观山海图。俯仰终宇宙,不乐复何如!


诗歌啊我一生的情人

在那肆无忌惮的年纪

太虚混沌与孔武有力共唱

精神力旺盛的生长

以致发出一声怒吼:

诗歌,我一生的情人!

如今,我的情人已长大 成熟

丰满成了秋天的一片果树林

已经有游客在树下赞叹它的美丽

轻取它的果实

而诗人的心哪

已渐荒芜成一片草场

我用乳汁喂养你

你是我的情人呵 一辈子

但我却希望更多人爱你

也愿你用你曼妙的双足流过他们的心田

将他们的梦踏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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