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7日,两个素昧平生的男人,一场不该发生的悲剧,从防卫到反击,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人们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大讨论。五天后,警方依法据证宣告防卫反击者无罪释放,这是正义的胜利,也是法治的胜利,更是人民的胜利。
一、单车归家遇红灯 宝马酒驾逢道堵
2018年8月27日晚上9点35分,于海明像往常一样,从酒店里打卡下班回家,上了自行车,骑行了几十秒,就到了震川路和顺帆路的交界处,遇到红灯,在非机动车道等待绿灯。这时,喝了酒的刘海龙驾着宝马车载着女友、刘强强和一女性朋友在路上横冲直撞,在震川路和顺帆路的交界处,被等待绿灯的公交车挡住了去路,便左转强行并入非机动车道,却见被骑自行车的于海明的挡住了去路,非常生气,便破口大骂,想下车去开道。女友担心刘海龙酒醉会惹事端,不让下车,刘海龙便让刘强强下车去开道。
二、红脸白脸缓争执 拳打脚踢不饶人
在于海明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状况时,刘强强从宝马车后座下来,冲到了于海明的面前,说:“撞车了,你车撞了!”于海明下车看了看,说:“你们的车占非机动车道了……”和对方理论了几句。这时刘海龙女友也从车上下来,看到己方的车和于海明的自行车并没有发生剐蹭,就把于海明的自行车搬到了人行道上,挥手和于海明说着什么,事态应该是缓和了。可就在这时,刘海龙从驾驶室里窜了出来,意外发生了,刘海龙对于海明拳打脚踢,于海明连连闪躲。
三、忍辱逃生被阻止 刀背砍人被反杀
于海明以为刘海龙打他几下推他几下,他挡几下就算了。哪知刘强强也加入了厮打,二对一,刘海明见势不妙,说:“你们太欺负人了吧!”开始反击。刘海龙看着貌不惊人的于海明竟然还手,转身向驾驶室跑去,要提刀出来让这个老实巴交的人见见自己的威风。
于海明以为刘海龙回去,是要开车走人,会就此算了。不料刘海龙从车上拎把长刀下来。长刀寒光闪闪,于海明非常害怕,似乎嗅到了死神降临的气息,想到自己的一家老小不能没有依靠,特别是那患了抑郁症的孩子……自己绝对不能死在这里,拔腿就要跑,然而被刘强强阻止了。刘海龙握着半米左右的长刀,一刀砍在于海明左边脖子上,不知这刘海龙是酒醉糊涂了还是存心吓人,用的却是刀背。这一刻,于海明无比恐惧,他感觉自己就要死了,嗡地一下,脑子里一片空白……
刘海龙不顾旁人的劝阻,连续用刀击打于海明,越打越兴奋,就跳起来打,跳的时候,刀突然脱手掉在地上。这时,于海明反应过来,开始疯狂抵抗,抢先一步从地上捡起了刀。一下、两下、三下……先是一刀刺中了刘海龙的腹部,第二刀,正好刘海龙滑到在地,刺中了刘海龙的臀部,接着劈砍了胸部、左肩、左肘。短短7秒的时间,刘海明挥出了5刀,像疯了一样,嘴里喊着:“太欺负人了……”
于海明同事小柯见此突发情景,一直在旁边拉劝双方,在于海明反击的间隙,小柯赶紧拉住了于海明。小柯第一时间想到了报警,因为太过紧张,打电话颤颤抖抖的……
此时的于海明,他很害怕,害怕刀被抢走,怕刘海龙打电话叫人来。他一只手紧紧攥住刀,跑到刘海龙的车边,拉开驾驶室车门,把刘海龙的手机揣在自己兜里。之后他蹲坐在路边,给酒店的老板打了电话,告诉老板自己出事了,然后等着警察的到来……
当晚9点40多,昆山青阳派出所接到报警赶赴现场,看到刘海龙的宝马车斜横着停在路上,于海明蹲坐在路边。民警迅速控制了现场,随后120急救车赶到,将刘海龙和于海明送到医院进行检查。医生问于海明哪里不舒服,于海明说脖子痛,肚子痛,被人家踢伤踹伤的。而刘海龙的伤非常严重,胸部有一个伤口,肘部有一些裂伤,腹部的伤口最明显,很多肠子都翻出来了……1个多小时候后,刘海龙由于伤势过重,不治身亡。昆山法医立即进行了鉴定,全身有多处刀刺伤和砍伤的开放性伤口,失血休克死亡。
四、舆论纷纷言正当 依法据证定无罪
事情发生后,昆山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以故意伤害罪对于海明进行刑事传唤。
第二天,昆山警方调取监控,对事发现场进行逐一分析。下午对于海明进行了刑事拘留,关押于昆山市看守所。
第三天,一位现场目击证人来到了派出所,如实反应了案发现场的情形,并接受记者的视频采访。
看守所内的于海龙情绪非常低落。在记者的镜头里,于海明回答警方的讯问时,忍不住放声哭泣。他的泪中有着委屈、有着恐惧、有着绝望……
而看守所外面,全国各大媒体对此案异常关注。有普通网民,也有法学教授、律师、检察官、法官,社会的各个阶层,都在以不同的角度,讨论这起案件。有的回顾了2009年邓玉娇案和2016年的于欢案;有的讨论了美国和德国的类似案例和相关法规;有的说起了于海明的友善为人;有的查询了刘海龙的牢狱往事……或许,大家内心深处都在想着:“我会是下一个反击的于海明吗?”很多网友评论留言:“希望于海明无罪释放!”
第四天,警方就掌握的证据对于海明进行询问。于海明仍然很委屈和绝望……
第五天,下午5点,昆山警方宣告,于海明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无罪释放。
听民警宣读完《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后,于海明接过《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内心激动不已,他颤抖着哭泣着……签完名后,他连着说个三个感谢:“感谢国家……感谢人民政府……感谢人民警察……对……对……这件事情做出了……公正的裁判!”
警方的调查结果出来之后,受到了公众的一致肯定。
五、懂法守法不违法 理性参与促法治
2009年5月10日晚,湖北恩施巴东县雄风宾馆,女服务员邓玉娇,因拒绝提供“异性洗浴”服务,刺死了小镇官员邓贵大。网民简单粗暴,群情激奋,“邓玉娇无罪”、“烈女斗贪官”淹没了舆论场。直到一审判决结束,邓玉娇被判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但当地政府也没能挽回民众的心。邓玉娇案以情绪化开始,以情绪化结束,反映出了当时的网民法治意识淡薄,在互联网上,大家喜欢肆无忌惮的嘶吼。
2016年4月14日下午,山东省聊城冠县,面对侮辱亲人的讨债者,22岁的于欢摸出一把水果刀乱刺,造成一死两重伤一轻伤。法院一审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后,网上针对该案件的评论,几乎都是负面的。 2017年5月27日,该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负面喧哗没有持续下去,期待公正成为了主旋律。于欢案以情绪化开始,以理性化结束,反映出了网民正在成熟起来,开始理性参与,法治意识增强了。
而2018年8月27日这起“昆山砍人案”,网友没有群情激奋的怒骂,也没有针对政府机关的汹涌质疑。在五天的时间里,有简单直白的期待,有多元的理性讨论。5天之后,没有公诉没有审判,昆山警方依法据证宣告于海明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无罪释放,民众一致肯定。于海明案以理性化开始,以理性化结束,我们发现,网民已经成熟起来,开始运用法治思维迎接正义的到来。
这三个正当防卫的案例,就像引领我们步入法治的三级台阶:我们由感性的嘶吼走向理性的讨论;我们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并一步一步地激活了正当防卫的法条。
这是正义的胜利,也是法治的胜利,更是人民的胜利!
这告诉我们,法治不再是理论探索,而是实践要求。法律是最高行为准则,它就在我们身边,维护着社会的公正与和谐。我们都应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我们的法治素养,依法有序地参与政治生活,既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又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此,法即是我们除恶治暴、伸张正义的屠龙宝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