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镇三部曲之《借火》

短篇小说/顾家豪

图片来自Kurt Vonnegut

唔,时隔三年,又一次来到这里,作为我们那里派来的特别任务,作为一个执行人。

说实话,我讨厌这儿,这个小镇,每次来这里,我都要做好很多准备,心理准备,生理准备。因为这个小镇唯一擅长的事儿就是天天在那下雨,下个不停,就算东方或西方的什么英雄现身,干得过叫什么雨神的玩意,他也管不了这事儿。

懊恼着自己弄丢雨伞的同时,我正走向镇上唯一的一间酒吧——雨水酒吧。

“先生,”一个撑着伞的男人悄无声息地出现在我身旁说道:“不妨共用在下的伞。”

我停下脚步,扒开已湿透的西服大衣,拈出同样被浸湿的烟盒,示意道:“你有火么,朋友。”

男人笑着摇了摇头。靠着月光和不远处酒吧的微弱灯光,我这才勉强看清这个男人的装束,一身纯黑的风衣和爵士帽,个头挺高。

我随意地张望了一下四周,说道:“这可真是个好地方。”

“恩…”爵士帽男抬头看了看天空,答道:“至少,还有人愿意帮路人撑个伞。”

我考虑了一下与酒吧的距离,自觉不远,便摆了摆手,任由雨水拍打着全身,说道:“罢了。”

爵士帽男抬起空闲的那只手,用手指压了一下帽檐,以示告别。

沉寂的雨夜。幽静的镇子。空气潮湿,闷郁。唯有“雨水酒吧”不甘寂寞地传来些许声音,人类的交谈声,椅子与地板的摩擦声,玻璃杯间的碰撞,三种声音夹杂在一起,可算透着点儿生气。

酒吧由青砖砌成,已有些老旧。门廊墙上挂着的油灯微弱,无法看得太清,只能借着这点儿亮光简单打量一番,窗栏是暗红色,玻璃陈旧。正门顶上挂着“雨水酒吧”的招牌,招牌下面还另外挂着一块手写体的注释:雨镇最好喝又最难喝的酒吧。总体跟三年前来时没有太大的变化,这句注释也幽默如旧。

我抖了抖大衣上的雨水,取下毡帽,推开木质弹门走了进去。

一间陈旧的酒吧,一群沧桑无趣的吧客,这正是活在这个镇上的人该有的样子。

我站立在门口,扫视着。整间酒吧大概有十几二十人。有趣的是他们的种族各不相同,其中几桌迅速地吸引了我的注意。一群白杂种搂着几个大奶女在中心区热闹地打牌。隔壁靠墙有个亚洲人,一边喝着酒一边写着点什么,身旁的椅子搁着一个深青色旅行包和一把套布的吉他。两个俄罗斯口音的壮汉和一个黑人坐在一起聊着天。一个神秘人躺在酒吧的角落深处,两腿放荡地翘在桌上,巧克力色礼帽盖着自己的脸,畅快地睡着大觉,我姑且认他为犹太人。剩下的一些人没有让我太在意,除了一两个残疾人外,大部分都是些安逸的享受者。

靠近我站立的门口最近的一桌,一个体态迟暮臃肿的大鼻老头闭眼仰坐着削剃自己的胡须,穿着像是兼职刷厕所和卖面包的,脸上抹满了乳白色的剃须泡。似乎是感受到我的目光,他的一只硕大右眼缓慢地睁开,像是刚睡醒的青蛙,瞟了我一眼,接着又眯了回去,我将他定义为意大利人。

我径直朝吧台走去,顺道喊了一句:“敬世界和平。”

并没有人回应我,只有少数几个人闻声朝我这冷瞧了一眼,便继续回头做着自己的事。

“和平永远只是战争的小插曲。”酒保用他的后脑勺玩味地对我说道。

我将捏在手里的霍姆堡毡帽放在吧桌上,从怀里取出二十元人民币,多种族酒吧的好处在于他们妥协于任何种族的货币。我把纸钞丢在桌上,歪头看着黑板上的酒单,闲聊道:“恩...我听说的这句话的原版应该是‘和平永远只是战争的小老婆’。”

“哦,是么,这话的发明者可是出自哪位大人物?”听得出,很明显,酒保是发自内心的好奇。

“莎士比亚。”

“莎士比亚?”

“我猜的。来一杯‘布什船长’。”这里的酒有两大特点,一是名字,二是调酒的材料,所有的酒皆由雨水和其他酒种调制而成。

“真是好久不见,西古尔德。”酒保其实早已认出我。

“好久不见,约翰韦恩,三年过去,你的后脑勺依然如此迷人。”酒保有一张约翰韦恩的脸,但却天生畸形,他的脸长在屁股的方向,而后脑勺长在前面。十分惊悚与挑逗。他确实练就了光用后脑勺就能知道你是谁的特殊能力。

“你该尝尝我最新调制的作品。”

“哦?叫什么?”

“‘飞行员特朗普’。”

“烈么?”

“相当烈,比‘布什船长’还烈。”

酒保韦恩没有什么花哨的技巧,我估摸他不会有调酒师学位证书之类的玩意,这家酒吧隶属于他的名下,所以他是酒馆老板兼酒保韦恩,不会是什么调酒师博士或教授。他就像在烧烤时撒调料一般,拿着各种瓶子瞎倒腾。我则一边安静地看着,一边竖起耳朵谛听。

那几个白杂种正在互相比较自己摸过的屁股,有人说自己摸过卡戴珊她婶婶的屁股,另一个人说摸过希特勒的屁股,还说希特勒的屁股很肉很翘。直到有人调侃起俄罗斯女人的屁股。我预感有好戏看。

随着椅子摩擦地板“嘎——嘎”两声,我转过头,两个俄罗斯壮汉已经起身向那群人走去,那个黑人则端坐在原位,冷冷地看着那群白杂种,手已摸在了腰枪上,剑拔弩张,他的眼神看起来并没有经历过生死,或许他只是爱把自己想象成英雄姜戈,我担忧他已在脑内迅速构画好了屠杀这个酒吧的计划,只等合适的时机,他便可尽情施展他那不分敌我的狂放表演。

两个俄罗斯人骂着脏话,“轰”的一声掀开了那群白人的桌子,“乒铃乓啷,噼啪噼啪”,酒水、扑克牌漫天飞舞,玻璃杯碎了满地,伴随着大奶妹们的尖叫声,两群人干了起来,我则敲着桌子助威这首交响曲,部分吧客也在吹口哨看热闹。另一边,也许是出于对自己同伴的信任,黑人不再打算出手,而是放松地坐在椅子上饮酒。

酒保将调制好的“飞行员特朗普”放在桌上,长叹口气。

我看着肉搏现场问道:“爱尔兰人?”

“不,美国佬。”

“恩...”我一边敲桌一边说道,“十美金,押俄国人。”

这时候两个俄罗斯人已经干倒了三个美国佬,像宰小鸡一般,拎起来,把他们的头砸向地板砸向墙壁,鲜血四溅。剩下几个美国佬一拥而上。

酒保韦恩见状摇了摇头,朝着在角落里翘腿睡觉那人的方向喊道:“汤姆——”

那人闻声歪了下头,礼帽依旧纹丝不动盖在脸上,右手耷拉下去掏出一把双管猎枪,单手开拴,朝着天花板开了一枪“崩——”,开枪的回声还未消散,两颗弹壳刚刚弹到地上,那人便继续打起了呼噜。

“你们的天花板真不值钱。”我抬头看了看满是疮孔的破烂天花板,吓了一跳。

“在咱们这,人命和天花板一样不值钱。”酒保韦恩无奈道。

那边肉搏斗殴的人们终于随着枪声渐渐回归平静。

“我认得你,小子。”这时候从门口方向传来声音,沧漠而嘶哑。我看了过去,说话的是那个坐在那里闭眼剃须的意大利胖老头,他的两只大圆眼正直直地盯着我。

“您认错人了。”被胖老头这样盯着看,着实让我有些发瘆。

胖老头开口道:“三年前,你来过这里。”

“恩...来过。”

“杀了一条狗。”

一旁的酒保韦恩抢着笑道:“他确实杀了。”

我扬了扬眉毛表示承认,对着胖老头说道:“所以他们才叫我‘屠狗勇士西古尔德’。”

这件事是真事儿,也确实发生在三年前,上司派给我一件杀狗的任务。那是一条被女主人兽奸而死的哈士奇,奇迹般地复活,带着对人类的诅咒咬死了女主人,流落人间。女主人据说是失恋患上的失心疯,囚禁了自己的狗并进行了长达数十日的虐奸。就连我那些阅尽怪诡的同事们听闻此事也唏嘘不已。要说人类的变态,除了那些权利满贯的赢家之外,也就失恋失意的人中出现的最多。

“你很可疑,小子。”胖老头试图想要看穿我。

我镇定地说道:“这个镇上的人都很可疑。”

“你不会无缘无故跑到这个鬼地方来。”

“那您又为何定居于此?”

“重罪犯,杀过八个人,逃狱。”

他还挺坦然,我这才察觉,他把玩剃须刀的手法可不一般。

正当我思考着该如何隐瞒我的真实身份时,我的身旁又坐下一个人,吸引了我的注意,我扭头看了一眼,是那个亚洲小伙子,上身米色衬衫搭配一条褪色的牛仔裤,短发,清瘦,眼袋很深。

“一杯大核弹。”小伙子在桌上放了十五人民币,对着酒保韦恩说,“你叫姜文?很高兴认识你。”

我好意地提醒道:“是约翰韦恩,不是姜文。你是中国人?”

小伙子说:“是的,很高兴认识你。”

我说:“很高兴认识你。”

酒保韦恩说:“很高兴认识你。”

小伙子抱起了吉他,把套布扯掉,说道:“听着,你们想听我唱个歌么。”

有谁会拒绝呢?这可爱的孩子。我笑着说道:“请便。”

他搓了搓手,弹唱了起来,很难听,不过我听得出来,他唱的是鲍勃迪伦的《来自北方的女孩》。

整首歌跑调了两三分钟,他终于唱完,我零星地鼓了几下掌。

“真好听!”我真诚地笑道。

“谢谢。”他咧着嘴开心地说。

“你很可疑,小子。”胖老头再次不合时宜地开口,两只大圆眼直直地盯着小伙子。

酒保韦恩将调制好的“大核弹”推到小伙子面前,说道:“离家出走?”

“不。”小伙子喝了一大口说,“旅行。”

我说:“一般人可不会到这来旅行,况且你看起来这么年轻。”

小伙子说:“无意中到的。”

酒保韦恩问:“感觉这里怎么样?”

“糟糕透了。”

我说:“确实糟糕透了。”

“任何生火的工具都点不着。”小伙子摇摇头。

这是雨镇的另一个特点,三年前来这短暂住过两天,发现这里由于天天下雨,整个雨镇都弥漫着特殊的潮湿,任何火种和工具,都无法点着火。奇怪的是,例如这家酒吧和旁边那家印第安旅馆,他们的油灯却燃着火。我想,这一定和我这次的任务目标息息相关。

闲聊了一会,时间差不多了,我便起身和两人道别。临走前,小伙子对我说:“和平。”

“什么?”

“和平,是战争的小婊子。”

“那是谁说的?”

“鲁迅。”

当然不可能是鲁迅。这嬉皮小子。

印第安小旅馆,古木构造,刻画着各种色彩的图腾,油灯映出,雨水打湿,些许反光,透着丝丝诡异。

老板娘是个纯正的印第安老太婆,着装古老,满脸皱纹,身材矮小,三年前我见过她。

我付了十美元,她放了个大屁,扔给我一把房间的钥匙,钥匙上刻着一个符号,代表着房间代号。

我爬上楼梯,到了二楼,找到自己的房间,房间里一片漆黑,只有一张床,就这么将就地过了一夜。

翌日。天色昏暗。

我起床,在楼下吃了点豆食,爬回二楼,重新回房休息。雨镇只有阴雨霾天,天空永远阴云密布,凄风瑟雨。没有人会愿意到这儿来受罪,除了那些罪犯、畸形儿和逃避现实的人。

熬过了一晚上,身体也已习惯这恶心的潮湿感,这主要归功于我的职业,经常为了执行一些特别任务而被派到各种古怪之地遭罪。

我从大衣口袋掏出那封信,是本次任务的前一任执行人寄回办公室的,执行人同事之间用特训过的乌鸦来传递情报。我们收到这封信后,这位执行人就再也没有寄回过任何的信息,杳无音讯。直到这一次,上司终于决定派我来此调查。

这封信只写了几个字:雨镇 借火人

显然他是在匆忙之下将这封信寄了回来。我推测,他八成是遇难了。

我在脑海中一遍遍推敲着可能性,仔细研究这封信的每一处细节,收获寥寥无几。

揉了揉太阳穴,闭眼休憩。

醒来时,夜幕笼垂,小雨绵绵。

我再次踏进“雨水酒吧”。

“跟我说说,约翰韦恩。”我小心地刺探着情报,“镇上这三年都发生了哪些趣事。”

酒保韦恩边调酒,边用他背后的脸说:“我从未觉得这里有趣过。”

“嗯...”我喝了一口酒说,“印象深刻的人呢?”

“要说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个带着两个孩子的吸毒母亲。”

“还有吗。”我说。

“一个长着两根鸡儿的裸体变性人,在镇上住了几天就自杀了,一个身高三米的美女旅客,噢!还有你,一个杀狗男。”酒保韦恩被勾起了兴致,“去年看到过一个染了精神病的精神病医生,还有...”

我忍不住插嘴道:“有没有一个四处问别人借火的怪人?”

话音刚落。刹那间感到酒吧里有几个目光投射了过来,转瞬即逝,不由得留了个心眼。

“你怎么会,对他感兴趣?”酒保韦恩停下手上的活,转过身来,用他那副长反的脸好奇地看着我,脸下面的屁股很翘。

“恩…那就是说有咯。”

“给你个忠告,西古尔德,不要管这茬事。”

“喂,喂,喂,”我说,“我没有恶意,就是随口打听打听。”

可以感觉到,浓雾正在渐渐消散,通往真相的道路已浮上眼底,只是,前方等待我的,究竟会是什么,我在脑中细细盘算着,直觉告诉我,危险无可避免。可惜的是,执行人的辞典里,没有胆怯两个字。

走出雨水酒吧,回到旅店的房间。我将椅子搬到窗下,坐了上去。这时候若能点根烟,那真是极好的。以前每次办事之前,我总要抽很多烟,烟可以使人冷静,专注,麻痹痛感,忘却残酷现实。

我趴在窗台上,窥视着酒吧和街道。又是个不眠之夜,我叹了口气。

三更左右,颇感疲劳,视线已模糊不清,难以对焦。

运气不错,街上总算出现了期待的景象。茫茫雨夜,街边建筑内的油灯都已熄灭,只剩下一两处还略微散发着余光,勉强能够照亮黑暗。几个黑影陆续地走向一幢木质住宅房,位置在雨水酒吧的斜对面,其中一个在我仔细地观察下, 确认了他就是酒保韦恩,另一个身材矮小的,看起来像是印第安老太婆,其余几人我并不认识,但他们都有一个让我在意的共同点——他们手上都提着好几个空油灯。进去了没多久,出来时,手里的油灯都已点亮,丰满地燃烧着,犹如古怪的宗教集会。他们几个人平静地散开,提着许多个明亮油灯,各自回到了自个儿的房屋。

有趣,奶奶的有趣。

我想起前任执行人信里那几个字,再配合眼前的景象,一霎间联想到,借火人,并不是四处找别人借火的人,而是借火给他人。

回到床上睡了两三个时辰,我起身,披上外套,戴好帽子和手套,走出旅店,向那幢木质住宅房走去。

夜色迷寐,街上空无一人,昏暗的天空犹如机械一般下着雨。收起脚步,绕着房子走了一圈,找到一扇后门,房子的防范措施非常薄弱,我从左侧口袋里拈出一枚特制黑铜针,简单的几下就开了锁,套上鞋套,潜入屋内。

五分钟后,我走了出来。

几乎一无所获,家具简陋,没有任何装饰和值得注意的物件。唯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那两个在房间里睡觉的可怜孩子,各睡在一张床上,中间有个小桌子,上面放着一盏油灯,年龄大概四五岁左右,一男一女,睡得很沉,自然没有察觉到我。另一个房间像是成年人使用的,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一张宽大的床,被子凌乱,窗台干燥,床头柜的油灯火候旺盛,像是不久前点燃的,我估摸此人刚离开不久。

有些沮丧,泄气。心头涌上一股无力感。我拖着步子,走向雨水酒吧,决定去喝一杯。

刚推开木质弹门,两个人有意地挡在了我的面前。

他们的身高都比我高些,我抬起头,是那个黑人和其中一个俄罗斯人。

“我不玩儿三劈的。”我无精打采地说。

黑人冷冷地看着我,说:“他想见你。”

“谁?”

“你在找的那个人。”

“他在哪?”

黑人稍稍侧过身,示意我进去,我侧头瞟了一眼俄罗斯人,他的表情十分凶悍,像是要吃了我,但或许他的长相天生就自带凶悍,总之,这给我一种不安全感。

我往里走的时候,故意踉跄了两步,自己绊倒自己,顺势向后倒去,正好压在黑人身上,摔在了一起。

“喔,喔,不好意思,”我边道歉边趁乱摸走了黑人的腰枪,“我不是故意的。”

昨天那场酒吧斗殴,目睹过黑人的一通反应,多年的经验和他稚嫩的眼神告诉我,他并不是一名真正的枪手,因此,他八成不会察觉到自己的枪已被我顺掉。

黑人稍显慌乱,从地上爬了起来,提醒我道:“快点儿进去。”

我走进酒吧里面,站住一瞧,昏暗的酒吧中,所有人大概二十几只眼睛都在盯着我,气氛凝重。除了那个中国小伙子不在,其余昨天那些吧客全都在场。几个美国佬这次老实地坐到了角落里,人数上似乎少了两个人。

酒吧中心区取而代之的是一位穿着黑色西装的中年男子,打着红色领带,梳着油头,黑发泛白,优雅地翘着二郎腿,笑眯眯地看着我。

“请坐,我的朋友。”中年男子彬彬有礼地作了个手势,示意我坐到他的对面。

我看了一眼酒保韦恩,他用后脑勺对着我,不知此时他心里感想如何。

我平静地坐了上去,打量着中年男子,说:“你就是那个借火人?”

“是。”中年男子调整了一下坐姿,我这才近距离看清他的脸和手,满是烈火灼伤的疤痕,泛着焦色,很丑。

“你叫西古尔德?”他问。

“他们是这么叫我的。”我答道。

他端起桌上盛满的红酒杯啜了一口,微笑着说:“西古尔德,我的朋友,让我们敞开心扉,坦白一切。你…到底是什么人?这次光临这个末日般的小镇,到底有何目的?”

“任务。”我说。

“什么任务?”

我思考了几秒钟,决定坦白道:“很难解释,不过你可以理解为一个修复漏洞的任务。”

“漏洞?”

“在我们那,我们的同事之间互相称呼为‘执行人’,我们遵循上司的调遣,执行的任务只有一种,那就是去修复这个世界本不该存在的漏洞。”

“比如?”借火人认真地倾听我的回答。

“比如一条本该死去安息,却又复活的狗。再比如,”我直直地盯着他说,“一个本该死在火难的人,却没有死。”

他沉默了。我静静地等待他的反应。

“你说的上司,是上帝?”他开口问。

“不,不是,”我说,“人类的词汇中没有哪个词适合形容他,对于我们,他就是个上司。”

“那你是天使?”

“不,不是,”我说,“天使才不会干这种肮脏的活。”

他又沉默了。半晌,他昂着头,呵呵呵地笑了起来,笑得像一只鹅。

这让我感到莫名其妙,我正好问出了一直以来藏在心底的问题:“将近一年前,我的前任执行人来过这里,消失了,你们可知道他在哪?”

“他死了。”沧漠而嘶哑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意大利胖老头今天依然坐在那里,脸上抹满了剃须泡,让我不禁感叹他惊人的长毛速度。

“怎么死的?”

“我杀了他。”低沉的声音来自酒吧的角落,那个盖着帽子睡觉的男人今天依然盖着帽子,两腿随意地翘在桌上。

“为什么?”

没有回应。

这时候借火人开口对我说道:“他来到雨镇,四处打听我,被我的人盯上了。”

“所以你要杀了他?”

“唉,”借火人叹了口气,“我的火种,对雨镇的人来说,是弥足珍贵的东西。”

“所以你要杀了他?”

借火人摇了摇头,说:“当时我并不知道我的人杀了他。”

既然他们杀了前任执行人,没有理由不打算干掉我,我暗自警惕起来。

“五年前,我还是个父亲,拥有一个美好的家庭,美丽的妻子,两个孩子。”他讲述起他的故事,“直到有一天,我的小儿子离家出走。”

“多大年纪?”我问。

“十九岁。”他继续说道:“消失了,再也找不到他,我们伤心极了。”

我平静地听着。

“几个月后,我的大儿子也因为抑郁症自杀。二十一岁。”他的眼睛布满了悲伤。

他说:“接着就是那一天,家里煤气泄漏,爆炸,大火,烧光了我所拥有的一切,包括我的妻子。”

我说:“而你,本应一起被烧死在里面,渣都不剩。”

“告诉我,西古尔德,造物主创造我们出来,是为了什么?”

“不知道,我也是被造物之一。”

“告诉我,西古尔德,命运是公平的吗?”

“你不要激动。”

“我不激动。”借火人有些激动,他抬头感叹道:“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们为何而存在,又为何而消逝…”

我摇了摇头,做出了我的决定,即使情感上我并不想这么做。可惜从始至终,我都必须干掉他,那是我的任务。

我迅速从右手袖子里滑出那把顺来的左轮手枪,朝着借火人的脑袋扣动了扳机。

“崩——”,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子弹已经飞向他的脑袋,像击中了钢板一样,掉落了下来。

他果然不会死。

“嗖——”斜后方突地一阵风声,什么东西正朝我后颈飞来,我敏捷地侧头一闪,那个东西贴着我的左耳而过,眨眼间,插入了远处角落里那个睡觉的男人的礼帽中,时间似乎停滞了一两秒,在所有人的注目下,礼帽开始飙血,像个水龙头,血不断涌出。

我定睛一看,那个玩意原来是一柄老式剃须刀。

“妈的…”那个冷血潇洒的睡觉男此时痛苦地呻吟着:“你杀了我…你个傻老头…”他的声音被礼帽笼罩,怪怪的。

所有人都吃惊地看着他,不知所措。渐渐地,他的呻吟声越来越轻,身体抽搐了几下,死了。身上,地上,淌着快乐的鲜血,脸上依然盖着那顶巧克力色礼帽,上面插着一柄刺进他脑袋里的老式剃须刀。

我转头看了一眼意大利胖老头,他张着嘴,神情看起来格外吃惊。

“真是有趣,一个意大利人杀了一个犹太人。”我说。

“谁?谁是意大利人?”借火人问。

我指了指胖老头。

“他并不是意大利人,他是犹太人。”

我又指了指那个死去的冷酷男:“那他呢?”

“那是他的爱人,德国人。”借火人说完对着旁桌的吧客使了个眼神,示意他去处理尸体。

就在这个时候,酒吧的门被重重地踢开。

两个美国佬押着两个迷迷糊糊的孩子走了进来,两把手枪抵着他们的头。

角落里的几个美国佬见状立马站起身,掏出枪指着酒吧里的众吧客。

“女士们,先生们,现在开始这里由我们美国人支配。”角落里一个留着络腮胡的金发美国佬得意地喊道。他的鼻孔很大,小嘴红润。

我仔细地看了一眼两个孩子,发现正是我之前潜进借火人家里看到的那俩。

“哈!没想到吧,老吕。”那个大鼻孔美国佬对着坐在我对面的借火人说道。

原来借火人名叫老吕。

须臾之间突发了这么多意外,他却镇定自若地坐在椅子上喝着红酒,毫不慌乱,看的出,他是个经历过风雨的人。

他轻轻地挠了挠自己的左脸,淡然地说:“你想要什么,杰西。”

“我要你那唯一值钱的东西,”大鼻孔美国佬慢悠悠地走过来,在桌边停住,俯下身子,挑衅地看着借火人,脸挨得很近,就差吻了上去,说,“火种。”

借火人放下红酒杯,默不作声。

众人都默默地看着他俩,不发一言。陡然间,气氛变得十分尴尬。

“咳...”我咳嗽了一声,刚想说点什么。大鼻孔美国佬突地倒了下去,后颈上插着一根长长的吹箭。其他几个美国佬愣在原地,面面相觑。

正当我扭头想看看是谁干的,转眼间又是“黍——黍——”两声,两个押着孩子当人质的美国佬也被吹箭击中,倒了下去。

这时酒保韦恩急忙从吧台下掏出一把猎枪,率先朝着美国佬射击。他用后脑勺也能射人么?我暗自好奇。

吧客们见状也反应过来,掏出了各自的武器。“崩——崩——崩——”,小小的酒吧内顿时硝烟四起,鲜血飞溅,几个美国佬眨眼间全倒在了地上。

我看向门口,原来是旅店老板娘——印第安老太婆,她手上握着一根吹箭筒,想必方才用的就是此物。

“谢了,凯蒂。”借火人对着印第安老太婆点了点头。

“我欠你的。”印第安老太婆说。她的名字竟然叫凯蒂。

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我坐在椅子上,思考着要说些什么。谁知一个东西突然重重地敲在了我的后脑。我晕了过去。

昏迷中,我似乎听到有人说了句“留活口”。

再次醒来时,我已不在酒吧内。

唔,头有点疼。

我揉了揉眼睛,打量着四周,大概明白了我在什么地方,这是借火人的家。

他正坐在我的对面,怀里抱着个睡着的小男孩,脸上泛着慈爱。

他见我醒了,对着我微笑了一下,起身把小男孩抱进了房间,再走了回来,坐下,递给我一杯水和一根烟。

我没有管那杯水,伸出手夹起烟,笑着说:“借个火。”

他笑着点了点头,又起身,说:“跟我来。”

他带着我来到客厅,在枯树造型的落地衣架上倒腾了几下,“咔”的一声,客厅的地面打开一个密道,我跟着他走了下去。

我边走边问:“那两个不是你的小孩吧。”

“不是。他俩的母亲抱着他们来雨镇的时候,已经吸毒过量,没过多久,死了。那时候他们还小。”

地下室较小,靠墙立着几座书架,放满了书,有些灰尘。中心区有一张桌子,上面放着一盏特别的黑铁制油灯,立体六边形的玻璃。

透过油灯的玻璃看向内部,令我大吃一惊,里面是一颗熊熊燃烧着火焰的心脏。

一时之间有点说不出话来,“这是一颗...心脏?”

仔细看,心脏还在微微地跳动。

“没错,这是我的心脏,长得很恶心吧。”借火人淡淡地笑道。

“恩...确实不好看。”我睁大眼睛,使劲盯着这颗燃烧的心脏,久久未眨眼。

“我醒过来的时候,还在火灾中,全身焦烂,有些部位甚至能看出骨头,我低头发现自己胸腔已被烧空,心脏掉了出来,一边燃烧...一边跳动,我才发现,我成了一个不死的怪胎。”

我杵着自己的下巴思考着,说:“这颗燃烧的心脏看来是你肉体不死的根本原因,之前试过很多办法吧?”

“是的,可这心脏怎么也杀不死。”

“你不喜欢活着?”

“除非你能给我个活着的理由?”借火人打开油灯,用心脏的火点烟,抽了一口,然后看着我说,“如果,我把这颗心脏给你,你有办法让我死么。”

“我没有办法,不过,这颗心脏看起来像是被诅咒的那一类问题,我的上司说不定有办法,他对这类问题十分擅长。”

借火人笑道:“他听起来真像个人类学家呢。”

“恩哼...”我也点起一根烟,说:“在我看来,这是在你的强烈意志下所产生的诅咒。”

“强烈意志么...”

“说不定是…你为了继续找你离家出走的孩子,而不愿死去。”我说,“这个火你还可以传给别人?”

“可以,不过他们拿来借火的油灯,每次最多只能使用一天,就会熄灭,加什么材料都无法持续燃烧,也无法二次传播。”

说罢,他提起油灯,拿到我面前,说:“我又老又丑,早就不再迷恋世间,永生于我有何用,只能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离我而去,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请你把我的心脏带回给你的上司,请他解开我的诅咒,让我安息吧。”

我问:“你收养的这俩孩子怎么办?”

“刚才你也看到了,这里的很多人都很危险,我这颗火种,不知有多少人觊觎,它太适合雨镇。”借火人说,“如果可以,请你顺便带这两个孩子离开,他俩天性善良,纯洁,不属于这里。”

“离家出走的那个,不打算找了?”

他闭上眼叹了口气,说:“他是个聪明的孩子,热爱音乐与文学,他会照顾好自己。”

我点了点头,接过这盏油灯,百感交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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