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朋友圈有句话出镜率特别高——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我在想,转载这句话的人应该自认为自己比较有趣或者希望自己成为有趣的人,可惜还不是。
有趣并非一蹴而就,每个人对有趣的理解标准不一。或者你会觉得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人最有趣,或者觉得左右逢源的人最有趣,或者有孩子般心灵的人最有趣,或者懂生活的人最有趣,或者……
有趣的概念太大,标准不一。随心而选,随性而择。
但「有趣」的基础毫无疑问是善良,善良如阳光,即使他沉默寡言,即使他外表丑陋。但,他,会发光,有温暖。不是吗?
《生活大爆炸》中的莱纳德在大学演讲时说:“或许你在学校格格不入,或许你是学校里最矮小、最胖的、或最怪的孩子,或许你没有任何朋友,其实,这根本无所谓,但我的重点是,那些你独自一个人度过的时间,比如组装电脑,或练习大提琴,其实你真正在做的是让自己变得有趣,等有天别人终于注意到你时,他们会发现一个比他们想象中更酷的人。”
知乎草莓说:
有趣是一个人的任性遇到了另一个人的了解,一个人的放纵遇到了另一个人的陪伴,一个人的坦诚遇到了另一个人的坦诚。
我遇到的「有趣」的灵魂,是安静的、善良的、远离人群的,能够在精神上自给自足,很好的和自己独处,对世界充满好奇,知世故而不世故,精神高度统一,心中有自己的小天地,遨游其中。
人,生来自由,却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如果都是枷锁,为何不创造有趣的枷锁。
梵高说,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团火,路过的人只能看到烟。如果你能遇到那个看到‘火’的灵魂,那该有多美妙!
“余生太长,要和有趣的人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