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色玫瑰花房里,挤着一张足以睡十来个人的床铺,上面是蹂成一团的黄灰色床单,脏兮兮的床,脏兮兮的老式摆钟,冷冰冰的铁门就是用花做的房间里所有的配置。
这间屋子被称作冷屋子,更多人愿意叫他冷宫。头顶花瓣错乱的缝隙是屋子唯一的光源。还好,现在是正午,暖色调的墙也会让人暖和起来的。反正他是这么坚信。
到了饭点。
他从起床起就凝视着摆钟,一下下地数着钟摆的滴答声,从余光中关注秒针的变化,他会因为变化的数字和周期性的运动感到兴奋,所以不会有任何枯燥。
只是,他饿了。
铁门吱呀地一声开了,但没有一点点光渗入,尽管进来的人并不高大。
是守卫吧……他想着。
“守卫”戴着皮帽,身上裹着大棉袄,脸上的皱褶挤在一块儿,像朵菊花,还携着一股酸味,他把食盒扔在地上,就立刻退了出去,关门时还不忘狠狠吓人一跳。
甚至没来得及说一句话……他沮丧地抱怨,当然,不是自言自语,他始终觉得自言自语是有精神障碍的人才会做的事,虽然他已经忘了自己的嗓音是否甜美。
他挪了挪屁股,尝试用手够床下的食物,不幸的是,像往常一样,他从床摔下,还恰好压在食盒上。可怜,食盒是纸盒子,他只好慢吞吞地脱下衣服,先解决衣服上的米饭。
在冷房子里的时间漫长难熬,不过还好他还拥有天窗,还能知道白天黑夜,比起在黑屋子里被逼疯的人来说他已经很幸运了。每天,他都数着钟摆数,期待着突破四万秒的那天,至于为什么是“四”,因为这个数字让他觉得自己彻底可以解脱。
钟摆依然发出滴答的声音,规律而无趣,他已经睡着了,他做了个梦,梦见自己在钟表店里面,就在三百个钟围的正中央,数着钟摆摆动次数,他对自己说:你应该把每个钟分开计,这样你的日子会好过些。他这么自言自语,并且努力去做。但这不是凡人能做成的事,所以他觉得自己是神,他想自己应该有三百只耳朵,于是他有了,他想自己应该有一百个大脑,于是他有了,至于为什么是一百个,因为三百个太多了。
他成了怪物,他把耳朵拉长了缠在钟表上,又把脑袋撞在钟内,他像得道的高僧,似乎在坐定冥想,总之他努力装作这样。但这并不成功,他想着“这样我就能把时间混过去了”,并且自言自语起来,念叨着,由于他有三百个耳朵和一百个大脑,所以他总共想了一百次听到了三百遍,起码他这么相信。事实上,这使他的时间过得更漫长了……他冒着冷汗,哆嗦着寻找自己的手指头,掐了自己一把。
他醒过来了,然后看到那朵“菊花”。“菊花”这么说:“准备上路吧,饭菜和镜子都在桌子上。”他愣了一会儿,反应过来时“菊花”已经离开,他先小声欢呼了一阵,当然,是在心底,他爬下床,胡乱地吃了几口,他才不在乎什么饭菜和镜子,真正重要的是光明终于来了。
事实上,他的脑袋落地时,他的确保持着微笑。
人们惊异于他的微笑,于是聘重金请人把这颗头做成了标本,买来最昂贵的化妆品,涂上鲜艳的口红和腮红、眼影,将本就苍白的皮肤敷白,将眉毛刮细描长,得到成品,并用娇嫩的不败花点饰。据说军队首席扬言道:他愿意用自己所有的夫人与士兵换这颗头。但事实上他连头发丝都没要到。只可惜一百年后,西边的民族毁掉了这颗头,他们把头扔但烂泥坑里,据说军队首席曾扬言:这是他见过的最糟糕的微笑,这是妖精的面孔,他宁愿选择三千年前的微笑也不是一百年前的这个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