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深圳市海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乙方:
乙方于2021年12月15日以xx理由正式向甲方提出离职,甲方同意乙方的离职请求并与乙方协议如下:
1、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80000元,作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缴纳社保、公积金、加班的补偿等补偿款,该款于2021年12月15日前支付至乙方工资卡;
2、该补偿款的性质是用于了结甲乙劳动关系存续该期间内产生的全部权利义务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可能发生的任何补偿金或赔偿金以及社保等其他法定福利待遇;
3、乙方收到该款项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任何款项,双方再无任何纠葛。乙方放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如乙方领取补偿金后又提起劳动仲裁的,应按补偿金额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