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往常一样,手机不离身看了个把小时微信公众号推荐的文章,眼睛又酸又涩。
停下来思考了一分钟,想到每天早中晚都在看的这些东西看了有什么用处,除了白白浪费我的时间和精力,想不起来还留下了什么。于是开始删订阅的公众号,删了一些,还是留下了几个。比如,
以前经常去的地方是新华书店,面积大,书多,喜欢里面的环境和气氛。买几本喜欢的书,谈不上爱不释手,就是觉得书荒,不知道对什么书有兴趣,不如公众号推荐的有趣。买的第一套是《鬼吹灯精绝古城》《鬼吹灯龙岭迷窟》,那时候只出了这两本,好多同事借着看,由于没有在书上写名字,最后没有回到我手中,丢失了。买的最多的一套是《明朝那些事全七册》,现在还妥妥的摆在书架上。买的最后一本应该是辞职离开南昌的时候在八一广场新华书店买的余秋雨《中国文脉》,很喜欢,放在床头偶尔翻看一次,曾经我也是个爱读书的少年,也曾经读过书,忘记上一次废寝忘食的读书是啥时候了。好怀念喜欢读书的自己。顺便鄙视现在的自己。
以前很喜欢写,灵感无穷尽。第一次写日记是初中,语文老师要求写,每天一篇,写完还要交上去批改,现在想来那个老师真是个变态,居然喜欢看别人日记。度过了刚开始的强迫期,慢慢就自己爱上了写字,老师喜欢看的写一篇交上去,私下写一篇自己留着看。练字也是因为写日记而起,当然也不算正规写日记,带点随笔的性质,啥题材都尝试过,多数还是意识流吧,想到什么写什么。
那时候也累积写了不少,可惜后来擦屁股用了。直到后来去镇上读高中,向镇上的城里人学习,看到同桌的男生擦屁股用的是卫生纸卷纸,惊为天人。我也去买了才有日记本留存下来。。
应该是九几年了。那时候学校门口3毛钱可以买一个肉包,5毛钱可以买一碗米粉或者买一个锅盔或者一碗热干面,1块钱可以吃一个普通小炒米饭免费,1块5可以吃升级版的小炒,1块钱的盒饭有10个菜和一碗藕汤米饭管饱。我一天的生活费是3块钱,卷纸5毛一卷,还是很奢侈的。那个同桌叫董某某!现在在他们镇上当公务员。农村人眼里的镇上人就是城里人了,说着不带方言的普通话用卫生纸擦屁股,家里有有线看电视。那时候最喜欢的的大城市就是我们镇了。
经常买本子买笔,想到了就写下来写的都停不下来。满满的怀念。初恋后失恋是个分水岭,痛定思痛痛何如哉后抱了一脸盆的厚厚哒日记本在一个大风的早晨去汤逊湖边烧,把老妈最喜欢的脸盆烧坏了丢了在老妈问起的时候装作不知道。从此很少摸笔,也不写文字。
想了好久,想起简书上的一个优秀自律的人,想去看看她的文章,于是重新下载了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