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两岁时,我属世的母亲便去世了。由于那时才九个月大的我的属世的弟弟是儿子,在中国二十世纪仍然重男轻女的社会里, 作为儿子的弟弟自然得到我属世的父亲和我属世的一个哥哥三个姐姐们的精心照料, 而我因为是我属世的爸爸妈妈为了要得儿子才生的, 不料生出来却是个女儿, 所以我就被照料得来很糟糕。 在我三岁时,我属世的爸爸把我丢给了我出嫁后远在异乡的我属世的大姐, 我属世的大姐养了我一个月也不要我, 又把我弄回去丢给我成婚在家的属世的二哥。 我属世的二哥也不养我, 又把我丢还给我属世的爸爸。 爸爸始终不要我, 所以在我四岁那年, 我又被我属世的爸爸丢了, 他这次更狠, 把我弄去丢给我乡下的属世的有精神病的时常打人骂人的年老的奶奶, 我顺从我爸爸, 跟他去了我属世的奶奶家, 但我属世的奶奶坚决不要我,背对着我任我怎么哭叫她她都不理睬我, 我属世的爸爸准备独自离开,我见我属世的奶奶不要我, 我只好死命抱住要扔下我准备独自离开奶奶家的爸爸的脚, 不让他离开, 他甩不掉我, 无法, 他又只好将我带回了家。 在我五岁那年, 我属世的爸爸又丢弃我, 这次他把我送到离我属世的家张家乡街上三十五里路远的王家乡街上我属世的三姨娘家, 我去了我就跟定我的三姨娘, 爸爸把我丢在了那里。 这样我属世的爸爸甩掉了我这个包袱——女儿, 他和一家人精心照料我属世的弟弟——儿子。
那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的中国, 我们家乡那里人们的生活水平普遍都很低, 连饭都没得吃, 三姨娘家是农民, 家里儿女也多, 哪里养得起我? 我的三姨娘只是可怜我没有母亲, 又因为我是女儿而被属世的爸爸抛弃了, 所以好心的三姨娘只是暂时养我几天。 我知道我属世的三姨娘也不是真心要养我, 所以小小年纪的我知情后一心想的还是回到自己的家中。
一天清晨, 趁三姨娘三姨父出去办事, 我对看管我的表哥说我要吃街上食店里的粉蒸肉, 表哥叫我好好在家待着, 他去街上的食店给我买。 他一出门去买粉蒸肉, 我拔腿就跑, 要回自己的家——张家乡街上我自己的属世的家。
那时在我们那儿还没有公路, 只有田埂路。 我不认识从王家乡街上到张家乡街上的路,面对纵横交错的田埂路, 我不知道该走哪一条路, 于是我见人便问:“去张家怎么走。”我的家乡张家乡是我们家乡那一带的大镇, 附近许多地方的人都知道, 好问路。我一路走一路问, 不知问了多少人, 也不知走了多少条纵横交错的田埂, 也不知穿过了多少个村庄, 躲过了多少条村庄的恶狗,我一路跑得风快, 一双粉红凉鞋提在我小小的右手上, 我赤着脚跑, 因为热天我从来没有穿过鞋, 也不知我手上从何时何地有了这双粉红凉鞋, 但因为我从来没在热天穿过鞋, 因此我不知道手上的这双粉红凉鞋哪里来的。路上的人看到我手上的粉红凉鞋, 好像看到了特别的东西, 对我都非常友好,热情地为我指路, 并且为我打走村庄里跑出来要咬我的狗。 在太阳快落山时我终于跑到了张家乡街上我属世的自家的门口, 此时, 万分焦急的三姨父也随着我的脚步追进了我的家门,
我属世的爸爸并没有斥责我, 只是一个劲地给三姨父道歉。 三姨父第二天走了。
从此后, 我属世的爸爸再也没有把我送给别人看管了, 可能因为那双粉红凉鞋。(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我知道我一个五岁的小孩能顺利地从三姨娘家走回我家走三十五里陌生路是路上很多人很友好地为我指路, 并且为我打走狗。人们对我很好的重要原因是我手上提有一双粉红凉鞋。我不知这双粉红凉鞋是哪里来的, 是突然出现在我手中的。 我们那一带的人夏天都是赤脚, 不穿鞋的,我们只有在电影里看到大城市里的人脚上穿着凉鞋。 我有这双引人注目的粉红凉鞋提在手上, 冥冥之中人们知道上帝帮助我, 所以人们自然对我好了——给我指路、为我打走狗。
这双粉红凉鞋是什么力量放在我小小的手中的, 我不懂。 我们那一带并不卖凉鞋, 夏天人们全是赤脚, 一是因为凉鞋是奢侈品, 人们穷,买不起;二是因为习惯都不穿鞋。
由于我们那一带无人卖凉鞋, 小小年纪的我搞不懂我的粉红凉鞋怎么来的, 又觉得应该探讨凉鞋的来历, 于是我便猜想是我属世的爸爸到地区政府所在地——达县市去为我买的。我说在心里:“爸爸到达县开会顺便为我买的。” 我想在心里:“县城买不到, 这么好的粉红凉鞋, 一定是爸爸到地区政府所在地达县市开会顺便为我买回来的。” 其实, 我属世的爸爸根本不可能去地区政府所在地达县市开会。 一则因为他是一个小职员, 无事不会到地区级政府所在地开会。二则因为我们那儿那时不通车,没有车通到达县市。
最根本的, 我属世的爸爸都几次三番地丢掉我这个包袱——多余的女儿, 哪有可能为我买这奢侈品。
那双鞋就是上帝——我真正的父看我五岁小小年纪走路回家艰难而赐给我的,上帝我父在我不经意间放了这双粉红凉鞋在我小小的手上, 让我提着这双粉红色凉鞋, 别人看见我手上提着的粉红色凉鞋就是上帝帮助我的记号, 也就友好地为我指路、为我打狗了。
我不知道鞋从哪里来的, 就说是我属世的爸爸为我买的。 我诋毁上帝的赐予因为大人们从没有给我讲过上帝, 我生活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中国不信上帝, 上帝的赐予我不明白, 但我觉得这双粉红凉鞋来得奇怪, 我才会乱猜测是怎么来的, 说不出来历, 我才会说是我属世的爸爸去达县市开会为我买回来的。我心里诋毁我惟独亲生父亲——上帝给我的悲悯仁慈的赐予, 说成是我属世的爸爸的给与。
我想这双鞋子的来历想了一个多月, 当我把这双凉鞋归功于我属世的爸爸的给与后, 我想:“真好, 全街的人都没有, 就只有我一人有。” 至此, 我又犯罪:“只爱己, 不爱人。”全街的人都没有, 就只有我一人有, 我还说真好。 我没有同情其他没有的人, 反而骄傲自己一个人有, 可见我那时的心肠很坏。
因着这两条罪:诋毁上帝的赐予和不爱人, 事情发生了。夏日的一天上午,当我和街上几个大人小孩在河里洗衣服时, 我舍不得穿我的粉红色凉鞋下河, 而是把它脱下放在了我洗衣服处旁边的大石头上。 我正和大家欢快地洗着衣服, 忽然, 大石头上的粉红色凉鞋无缘无故掉了一只在河里。 水很浅, 我伸手就捡, 不想当我伸手去捡时, 那承载着那只粉红凉鞋的河沙突然下沉, 我伸出去的手惊恐地抽回, 冒出我的心灵的是“神(上帝)!” 我心中脑中惊现“神(上帝)!” 我的心缩紧了, 被“神(上帝)”惊吓, 我心灵深处清楚地惊呼出“神(上帝)!” 我不敢捡那只凉鞋了, 我知道:“我要捡那只粉红凉鞋就会付出我的生命。”被神(上帝)所吓, 我惊恐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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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神(上帝)拿走那鞋是我不爱人, 想的是:“全街人都没有, 就我一个人有, 真好。” 还有一个原因是诋毁神(上帝)的赐予, 把神(上帝)悲悯仁慈的赐予的帮助我回家的粉红凉鞋说成是我属世的爸爸的给与。因着这两条罪, 神(上帝)拿走了祂赐给我的帮助我回家的粉红凉鞋, 那曾在我小小五岁年纪努力走三十五里陌生田坎路回家的路上人们因之这上帝帮助我的记号而对我友好为我指路为我打狗的粉红凉鞋。 剩下的一只粉红塑料凉鞋我舍不得丢, 但放在家里一个多月后也失踪了。 但我没有忘记“神(上帝)”。
谢谢神(上帝)怜悯我五岁孩子回家艰难, 将当时当地罕见的奢侈品——一双粉红凉鞋放在我小小的手上, 使我回家的路上路人因见着这双粉红凉鞋——上帝我父帮助我的记号而为我友好地指路友好地打走狗! 更谢谢神(上帝)亲自为我上了这刻骨铭心的一课——教我爱神爱人!
深深地感谢父上帝!那是第一次我知道神(上帝), 不是人告诉我的, 是神(上帝)自己亲自将神(上帝)打入我的心灵、脑海里的,使我从此有了对神(上帝)施恩的认识, 以及对神(上帝)公义的诚服。 通过这件事情, 我知道了我应当爱上帝爱世人!
深深地感谢上帝我父赐给我粉红凉鞋帮助我, 并拿走粉红凉鞋启示我要爱神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