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一本书上看到一段话。“我走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无数次的风景,喝过各种浓度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纪的人。”
合上书躺在沙发上,回忆如泉涌。
十九至二十三岁的时候,我谈过一场恋爱。
春花冬雪,经年四载,何以感怀。
叶先生比我大五岁,我们在一次志愿者活动中认识。那一天他站在人群中表情严肃,有序引导着活动入口的人流。我望向他的一瞬间,他正弯着身护着一位老人进入会场。那一瞬间,我心动了。
嗯,人是我追的。
刚在一起时我还背着双肩包扎着高马尾穿着毛衣牛仔裤平底鞋。而他呢,时常衬衫皮鞋上身,已经有了一副大人样。
所以我经常调侃叫他叔叔,他从最开始的尴尬一笑而过,也竟变得习惯回应起来。
我们经常在校园里约会,他觉得这样更能贴近我的生活。我会带他去学校的眉湖转转,跑一跑操场,或者去商业街坐着喝杯奶茶。每次来他都很刻意地穿得“年轻”一点,衬衫换成T恤,皮鞋换成休闲鞋或运动鞋。我说叔叔你逆生长怎么光逆身体不逆脸啊,他哭笑不得一只手过来直接盖住我脸,“这样你就看不到叔叔的脸了!”
我当时心里想,叔叔你真不要脸。
叶先生爸爸是市里要干,他家境虽好,却也没有吃上一辈的免费餐,选择了自己喜欢的工作并努力奋斗着。他比我忙碌,特别是月初月末那几天,常常顾不上自己,但也会每天给我发短信。
“晚上吃的什么?”他的问题总是那几个。
“荷二食堂兰州拉面~”
“不是不喜欢吃面吗?”
“我还不喜欢线代呢,你却让我做→_→”
“傻丫头。”
我第一次去他公司时,心里忐忑不安,怕他忙得顾不上我,更怕他并不欢迎我去。可幸,看到我来他高兴得像个孩子,主动拉着我向同事们介绍,也不顾忌我的学生身份。
后来我问他,“你怎么胆子那么大,不怕别人说闲话?”
他在一旁静静回了句,“胆子大的是你吧,敢和怪蜀黍在一起。”
我“噗”的一声笑出来,“怪蜀黍”三个字明显是模仿我平常的发音,从他口中说出来倒显得阴阳怪气。
我是南方人,二十岁那年才知道什么叫粉妆玉砌什么是银装素裹分外妖娆。初雪那天我在学校给叶先生打电话,“初雪啊叶凡!我的初雪!”
一个小时后他竟然带着手套和帽子出现在我的眼前,“初雪得和叔叔过。”
我们就真的躺在了雪地上,耳鬓厮磨。
也就是那天,他决定在我的学校外面租一套房子,省得每次单位学校和家来回跑。
有钱就是任性。
叶先生有时会陪我上自习。他写他的策划文案,我痛苦我到大三也没有考过的统计学。有时候做题脑袋要炸了,我转过头“挑逗”他,这人却出乎意料地无动于衷。
不过等他工作over后我会死得很惨。
他也会在租的房子里陪我看韩剧和娱乐节目,不过前提是我得为他煮一碗水饺,调料里多葱多蒜还不能放醋。他也逐渐被我训练得能吃很多很多辣椒。对,很多很多。
不过他并不赞同我兼职,他认为把美好的大学时光花在挣点闲钱上并不明智,所以我的周末常常被他拉到图书馆看书,或者去爬山。叶先生说他现在爬山明显不如以前了,我得意地回因为您老了不如我们年轻人了,他却看着我笑着说,“因为现在除了自己还得拉着一个猪队友。”
“我明明是贤内助好吗!”说着就往他背上蹭。
我不知道我是否真的是他的贤内助,和他在一起的时光里,我并没有学会买菜做饭熨衣服,反而是他教给我许多生活的琐碎。我青春里的很多固执和偏激也在遇到他之后变得温和起来,就像一条快撕裂挣扎的鱼跳入水中,从此再不愿上岸。
“真神奇。”
“神奇什么?”
“你说,我为什么会喜欢你啊?”叶先生坐在沙发上,我躺在他的腿上,闭着眼睛问道。
“因为我帅。”他看着部门里新员工的资料,淡定地回答着。
“那你喜欢我是因为我美咯?”我翻起身。
“因为我善良。”叶叔叔嘴角狡黠一笑。
我二话不说推了他一掌,他又立马捏着我脸补上一句肉麻到死的话。
“我很爱你。”
我爱你这种话,叶先生对我说过两次。一次是沙发上,一次在我大四毕业和他旅行的火车上。云淡风轻的,自然而然的,在我们把车窗打开凉风扑来望向对方的时候,他轻轻吐出。
淡如薄水,品之如饴。
旅行的最后一站我带他回到X城,虽然他出差也去过。在红岩坝的小巷子里他吃着我为他点的特麻的老麻抄手,边哈气边吐槽着“你休想我搬过来”。
我帮他擦掉鼻头上的汗珠,在他那又红又油的嘴唇上轻轻吻上一口。
后来我回家乡找工作,叶先生没有来帮我,他知道我不会接受他的白帮忙,就像大学时我没有真正搬过去和他住只因为我付不起一半或者哪怕三分之一的房租,而我又觉得只有付了才能住得安心。他懂得我性格里的倔犟。
我们保持着暂时的异地恋,他一直在申请把工作调到X城分部,等申请批准后就过来找我。
然而这终究成了未完的承诺。
道路结冰,汽车追尾。
那晚我正在家里边说服我妈边给他织围巾,降温了,妈妈把客厅卧室的窗户都关上。
“郑州那边天气怎样?”我妈问。
“没家好,不过室内有暖气。”
“那你这围巾还用得上。”
月色透过窗户最显寂寞。
一个在一起四年的人就此永别,一场贯穿了我整个大学生活的爱情和我的青春一同雪埋并深藏。
我整整哭了一个月。
后来,我穿着平底鞋围着那条没有织完的围巾去大学里走了一遭。一个人爬上山顶,看着我们当年未见的雪。
自己与自己耳鬓厮磨。
“初雪啊叶凡,我的初雪!”
似乎还是不久前的事,我却再等不到他拿着围巾和手套来迎我。
后来我去看他爸爸妈妈,为他们削了两个苹果,下了饺子,调了他最喜欢的佐料。
“我都能想象出他坐地上吃饺子的样子,一点不讲究。”阿姨说。
我知道叶先生会对我说,生活一定要往前。爱是一种勇气,不爱也是一种勇气。
我知道我仍然会结婚生子,会与另外一人共度一生。
可是我只爱得了一个正当恰好年纪的人。
就像在毕业旅行的火车上我回应他说爱我一样。
“叶凡是我的。”我嘴角微扬。
“嗯,我是你的。”
“我也是你的。”
“谁?”
“我。”
“谁?”
“杨晚。杨晚是叶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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