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写作的特殊性在于新闻是人类用事实说话的方式,内容真实,是新闻信息的首要原则。然而,当今我国互联网的新闻信息却纰漏颇多。2017年6月1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正式发布施行,其中规定:微博、微信公众号未经许可禁止提供新闻信息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新闻信息,应注明新闻信息来源、原作者、原标题、编辑真实姓名等,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并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
微博、微信公众号提供及转载新闻信息的现象早已司空见惯,网络中出现过的假新闻也比比皆是。笔者认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出台非常必要,它意味着国家对上述现象的高度重视,也从侧面说明这些现象对国民社会造成的危害不容小觑。在自媒体高度发达的当今,人人都可以成为“新闻”的制造者和传播者。而此前我国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方面出台的政策尚未全面,因此网络上各类新闻鱼龙混杂,难辨真假。这些假新闻的肆意传播不仅污染了网络环境,还使“新闻”二字污名化,受众对网络新闻信息产生质疑,致使真实有用的新闻无法有效传播。
互联网在当今社会产生的重大影响不言而喻,因此,若一个发展中的大国连网络上新闻信息的真实性也无法确保,后果不堪设想。虚假新闻泛滥成灾,真实新闻受到质疑,受众无法及时接收可靠信息,对我国政府公信力的建立形成巨大挑战。
不知从何时开始,新闻二字在民众中的可信度越来越低。新闻策划、虚假新闻、炒作新闻甚至违背科学常识的“天方夜谭”新闻层出不穷,民众渐渐把看新闻当做一种消遣,而不再是关心国家大事的方式。这对一个国家而言,是一种悲哀,也是一个莫大的警示。互联网是一个具有远大发展前景的新事物,同时它也有许多漏洞亟待解决。此次《互联网新闻信息管理规定》的发布施行,是一剂定心丸,为民众阅读新闻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它也是一台过滤器,筛掉了众多不在许可范围、可信度不足的新闻,有效地净化了网络环境。微博、微信公众号无法随意提供信息服务,民众阅读好新闻的权利得到保障。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新闻信息,应注明新闻信息来源、原作者、原标题、编辑真实姓名等,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并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这一规定,有效保障了受众对所阅读新闻的知情权,也有利于国家对不法新闻的查处。
作为受众,我们需要怀着辩证的心态去阅读新闻,在无法完全确保新闻真实性的情况下,不对其进行转载和宣扬。我们需要时刻牢记真实是新闻信息的第一性原则,不做虚假新闻的制造者,也不做虚假新闻的传播者。
真实,乃互联网新闻信息之根本,乃我国新闻产业安身立命之首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