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有的人真的会爱着爱着就淡了,淡着淡着就忘了。
单身二十年,在大学里依旧保持着一个纯情老处男的美好梦想。谈一场淡淡的恋爱,在广场上拉个小手,亲个小嘴,狠狠地秀一波恩爱,毫无顾忌地无视身边的所有仇恨目光。
其实,爱这种事情好像不是天生的,因为不止一个人说,我是一个不会爱人的人。呵呵,是吗?我真的不会爱吗?
虽然应该发育完了好几年了,应该过了那个傻X一样的疯狂地爱一个人的年纪。不过,今年的二月,年前还是年后,一次说不出口的意外,我遇上了一个,可能算是这么些狗日子以来最爱的人,甚至爱得把自己卑微到土里。
这几个月的疯狂经历,甚至有些不知道从何说起。
他是一家羊毛衫工厂的老板,至今,还是觉得他条件很优越。当然,我也不需要被人包养,别人条件再好,我也不在意。
我,普通家庭的普通孩子,上着普通大学,当着一个随时可以被取代的角色。不会唱歌,不会跳舞,不会带团队,不会读书…对,我就是这样一个骨子里面都带着自卑感的人,所以,才能让爱把我卑微到泥土里吧。
我们,并没有确定情人的关系,因为,我知道从一开始只是我单方面的喜欢爱慕。对他而言,我更像是排遣的玩物。两周见一次,分开就over,有时候,冷静下来想想,真的觉得自己怎么能贱到这样的地步。
不过,青春那么短暂,你在最美好的年纪,能爱的了几个真心爱的人。
从小,我就是父母亲戚眼里的乖孩子,即使不出众,但是我听话,肯用功学习,肯做家务。从来没有敢烫过染过头发(虽然我无数次在理发店外面徘徊纠结)。更不要提纹身。不过,人还是会变的,相识的第二个月,我决定给自己一个纹身,处于疯狂的爱也好,青春期荷尔蒙蠢蠢欲动也好。纹身的疼痛确实让我清醒了很多,但却不是看穿这一场没有结果的“恋爱”,反而越陷越深,好比那句“烟灭酒半杯,想你想到流泪”,好像还挺傻的。
有人问我你不怕后悔吗,我回答后悔什么,“纹身啊!万一哪天分道扬镳了,洗不干净就是一辈子的。”
我笑笑,不说话,分道扬镳?一直都只是我自认为我们走在一条路上罢了,何来的分道扬镳。人这一辈子,要后悔的事情多了去了,趁着年轻,趁着我还能把青春期当成做傻事的理由,不做几件疯狂的事情,对得起自己吗?当然,我不是怂恿要去纹身。
一个人死命地维持着这样的关系许久之后,我的大学也逐渐地走向正轨,每天学习上课,做着给自己安排的各种各样的事情。再也不把每天想他在干吗,是不是在跟别人偷情当成必修课。
单方面的讨好,原来真的是不行的,我累了,我真的厌倦了收到一个恩字的回复。
不是我不爱了,只是我爱不起了,我爱不下去了,我只希望你能回过头看看,因为,我快追不上你了,我快看不到你了。
我想,我是忘不掉你的,但是,爱真的会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