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快播案所有文本,我只能说 从逻辑 举证上诉方没有劣势,反倒辩方有几个反驳非常站不住脚。包括菜刀比喻和技术中立。
关于菜刀比喻
其一,一切比喻都是错的,一切比喻均不可用于论证或用于解决问题
其二,卖菜刀可能有罪,如果明知两个人正在厮打,其中一个人去买菜刀,这时发生了买卖行为,就触犯了法律。王欣案类似这种情况
关于技术中立
其一,快播不是一家完全的技术公司
他通过播放广告,vip等方式盈利,并设有缓存服务器,应该是一家信息服务公司,而一家技术公司,获利的方式应该是通过授权等方式。
其二,技术本身不一定无罪
生化武器技术就是有罪的,开发者或使用者的目的,决定了技术有罪无罪,技术不存在天然的中立性质。
刑法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a,主观上故意。b,以牟利为目的。c,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对于A来说主观上故意已经承认了,王欣聊爆了
会员可从资源库下载已经把BC聊爆了
会员可从资源库下载+资源股淫秽视频比率70%+(构成c),牟利手段有收费会员(构成b),资源库下载构成传播(构成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