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A是一种社会形态,或者说是一种社会制度理论上的存在方式。将这作为一个前提,在A的理论指导下诞生了一个政党B并获得了执政的权力。
政党B在执政或者说在执行一系列社会实验的过程中,产生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一定程度上激化了某种潜在的社会矛盾,又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民众某种巨大的恐慌或不适心理。然而政党B因为某种自身的或者外部的一系列问题并没有在该系列社会实验中快速的有效的化解这种潜在的或者已经出现的社会矛盾,于是民众开始不信任政党B的执政能力甚至是直接否定了A这种社会形态。
但是仔细想想,任何一种人性化的社会形态理论的提出乃至广泛传播,首先肯定是具备理想的合理的构成方式并且能够以某种现实的存在方式造福于全人类,否则它不可能有任何延续或者存活的生命力甚至可能早就被历史的滚滚车轮所碾碎。
问题在于政党B在执政的过程中,所进行的这一系列的社会实验,并没有收获该社会实验所应当得到的合理的结果,就像上述所说,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某种社会矛盾。但是该系列社会实验所造成的某种不合理的社会现状,说到底是政党B在执政理论和施政现实之间出现的巨大偏差,而这种巨大的偏差在维护某一部分社会阶层的利益的同时又在一定的程度上不可被调和进而损害了另几个部分社会阶层的利益。
但是,我要说的是,这样一种社会实验下的社会状态,或许是不合理的或者说不够人性化的,但是这种社会状态是在特定的一系列社会实验下的特定产物,它并不能够直接等同于A这种社会形态理论。
A作为一种社会形态理论,它是理想化的,至于哪一种政党要进行哪一种社会实验所得到的哪一种现实中的社会状态才能与之完美匹配,恐怕谁也不知道。但是不能因为如此,就去全盘否定各种各样的社会实验,任何一个政党所进行的任何社会实验都需要时间来证明它的价值大小和方向是否合理,人类悠长的历史也正是如此的告诉我们的。这也正是社会实验所被社会形态理论需要的必要性所在,只有这一系列的社会实验才能去证明A这种社会形态的正确与否。
因此,如果武断的直接的否定A这种社会形态理论,进而武断的直接的拒绝这种社会实验,这才是对人类历史进程的不负责任。流血换来的种子应该给予成长的时间,也应该给予应有的尊重和信任。只有这样,我们所能做的才能不只是虚无缥缈的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