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柳青儿会员扶持计划
那条路像根结实的绳子,牢牢地系住我们的林场,死乞白赖地往东边五公里外的城里扯,总是想把二百多户人家的林场一股脑地扯进城里去。
在我记忆的底版中,那条路总是那么泥泞而细长,两米多宽的土路,又让两边疯长的野蒿子占去一部分,能走人的只剩下那么一窄条,就像一根细细的鸡肠子纠缠在七扭八歪的山野里。
但它是我们林场通向山下,通往城里的唯一道路呀。
早些年,那条难行的土路上很少留下父辈们的鞋印,他们常年与大山厮守,蹚惯了坑洼不平的草棵子,冷不丁走在稍微平整的土路上,顿时觉得头晕目眩,找不着南北。家里缺点什么,要到城里去买,男人是不会亲自去的,他们说那是女人们的事。
其实男人不是不勤快,干起活来也不差啥,只是一说进城,他们就打怵,父亲总是说:“我不是不愿进城,我是不愿看城里人那牛哄哄的样子,想当年我当兵时解放的城多了,那时他们还不知在哪儿转筋呢。”
母亲撇了撇嘴儿:“就那点光荣史,天天挂在嘴边上,你那么有能个儿,咋没留城里呢?我看城里人都比你强,你要是在城里,比他们还邪乎。”说完,母亲又到院子里做她的活去了。
跟山下的城里相比,林场确实小,就那么一条一泡尿能淌到头的街道,两边稀稀拉拉地住着几十户人家,老老少少加在一起也不过二百来人,谁是单眼皮儿谁是双眼皮儿都记得一清二楚。
人口少,见识自然就少,大伙在一起唠的永远都是些陈年谷子烂芝麻的旧事。
说不准哪天从那条土路走来一个山外人,男女老少都呼啦啦地跑来围观,他们想从那位外来人口中得知一些外面的新鲜事。
父辈们不愿走那条土路,我们孩子们倒是每天撒着欢儿地涌向城里去上学,于是欢笑漫了一路,使那寂寞的土路不至于睡死过去。
奶奶总是说:“娃儿天天去城里上学,比你们大人有见识,将来一准儿会在城里混个铁饭碗。”
每每这时,父亲就不用正眼地扔给我一脸的轻蔑:“哼,白屌扯,咋蹦跶也是刨土垃坷的命。”
可我每天还是与伙伴们迎着朝阳去上学,去读书,读完小学读初中。等到读高中时,其他的同学都已上班挣钱,形单影只的我,挎着破书包走在寂寞的土路上,想着如何能在土垃坷里绽放出一朵灿烂的鲜花来。
有时放学回林场,在街口就会遇见二丫儿。二丫儿是我的同学,初中未念完就回林场嫁人生了孩子,其实林场的大多数女孩子都是这样,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嘛!
二丫儿看到我,便搭讪着:“大学生,放学了?”
她又拍了拍怀里的孩子:“宝宝,快点长,长大了也和你夏舅去一个学校念书。”
我只应了一声,没有停下脚步,满脸通红,臊巴嗒地向家走去。
终于有一天,林场来了一伙人在土路上指手划脚,听父亲说山下的城里要修那条土路。
不多日,土路上机器轰鸣,尘土飞扬,到了第二年秋天,一条平整、宽敞的水泥路从我们林场一直伸进城里。
宽敞的水泥路通开了林场年轻人的思路,姑娘小伙子的心潮湿了、骚动了。原本“卖鱼生怕近城门,况肯到红尘深处”的他们,已经不情愿在父辈们用体温捂热的山沟里劳作一辈子,他们对林场的眷恋一下子消失殆尽,终于放下手中的斧头和弯把子锯闯进了城里,有点能耐的也和城里人一样开起了公司,挣起了大钱。
二丫儿把孩子丢给了她的婆婆,也赶了把时髦,抓住她青春的最后一小绺儿,去城里的酒店做起了招待员,一夜之间也变成了城里人,走起路来飘飘然。
一次她“荣归”故里,用贫乏但鲜活的词语煽动着左邻右舍的女孩子们:“你们看看人家城里的姑娘,那才叫敢穿,各个奶子鼓鼓的,贼薄的裙子里都能瞧见里面的三角裤衩子,再看看你们穿的,各个水裆尿裤,破布衫子被风刮得呼啦啦响,唉,白活呀。”
姑娘们夜里无法不失眠,不多日,她们沿着水泥路也飘进了城里,去追求城里那令她们心动的时尚。
早在六十年代末,一辆大卡车从城里拉着一帮知青,来到林场安家落户,在这偏远的山沟里扎根锻炼。
林场一下子来了这么多知青,立马就红红火火,热闹起来。可好景不长,没过几年,知青们纷纷顺着这条路返回了城里。
知青返城了,林场的年轻人也都涌进了城里,脑袋活泛的做起了买卖,没啥特长的去给人家打工。
林场一夜之间萧条了许多,巷子里失去了往日的喧闹,只有场部门前的大树下,每天午后来些老年人纳荫,他们有的闲聊,有的寖寝着脑袋打瞌睡。
这些为林场出了一辈子大力的老人们,早已告别了土腴木秀的盛年,一眨眼就滑入了水瘦山寒的暮年,盛年于他们来说,还未来得及细品就已无处寻觅。
眼下他们只能在这棵大树下盘点自己的过去,啃啮那属于自己的经历,他们的话题永远都是过去和昨天,只要有人说出耳朵都听出老茧的陈年旧事,其它老人们的心思照例还能回到那“战天斗地”的岁月。
唠了一会儿,大家都不再言语,他们抬头望着东边上坡上一堆堆坟包,便想起了故去的那些老哥们,唉,说不准哪天,自己也会被抬上山坡和他们团聚去了。
那一年,水泥路刚刚完工,憨大的我也踩着那条还未干透的水泥路,带着一身松树油子味儿混进了城,迈进了明亮的机关大楼,从此成了个不伦不类的城里人,成了一个神气十足的小吏。
我感激城里,在城里我每月可以揣回几百大毛的薪水,可以住上宽敞的楼房,还可以和一个城里的姑娘混到一个床上并睡了多年的觉。
一天我走在街上,一辆轿车在我身后没完没了地鸣笛,我刚想转身看一下究竟,车上下来个夹包戴着墨镜的男人,一下子抱住了我。
“这下完了,遭抢劫了,我一个穷棒子也会遭抢劫。”
正想着,那人竟哈哈大笑:“小君,你看我是谁?”
他摘下墨镜,我定神辨认:“你......你是二......”
后面的“狗”字还未说出,他就用手捂住了我的嘴,因为他的身后还站着两个跟帮的。
那天二狗子硬是把我拉进饭店,讲起了他的发财史。
二狗如今在城里办起了个贸易公司,买卖做得风生水起,手下的喽罗就二十多个。谈吐间,除了个别夹生的词语外,已看不出他曾是一个初中未毕业的林场孩子。
我刚要谈起小时的往事,他就把两个跟帮的撵出房间,伤感地说:“小君,咱小时来城里上学,没他妈的少受城里孩子的气,你念书的时间长,受的气更多,是不?”
二狗举起酒杯:“现在好了,咱们终于可以伸直腰了,他们城里人也得在我手底下捡饭粒儿。哈哈,来,干杯。”
那天我喝得一塌糊涂,是二狗子他们开车送我回的家。
直到现在我还在后悔,后悔那天不应喝得那样多,应多和二狗叙叙童年的往事,如今想找他也寻他不着,二狗因涉嫌非法倒卖木材而被公安机关通缉。小时憨实的二狗,到城里竟干起了坏事,落得个背井离乡。
城里人自然有城里人的游戏规则,有些东西不是林场人一下子能学得来的。长期生活在林场,他们只有“井”的体验,只是认为来到城里就会脱胎换骨,增添气度,做起事来忘乎所以,他们对“天”的理解还颇为肤浅,到头来只能被城里所湮没。
今年端午节,我回林场看望母亲。莺飞草长,水泥路的两旁一片碧绿,鸟儿在飞翔,野花在怒放,我的灵魂在草地上忘情地打着滚儿。
十几年了,我每次回林场都是来去匆匆,无暇去亲近林场的山山水水,无暇去做一次真正的心灵的返途。
林场面貌没有多大改变,巷子里玩耍的娃儿都用生疏的眼光看着我。我在辨认着,哪个长得像国生,哪个像小亮,哪个应是二狗的孩子,可怜的孩子一定还不知道他爸爸的事吧,哦,对了,二丫儿的孩子呢,那孩子也该上学了吧!
晚上,后院的三叔唤我过去喝两盅,我响快地答应了。
太阳刚刚卡山儿,整个林场都被晚霞洇得通红,坐在三叔家的院子里,凉爽惬意。三婶端上一盆冒着热气儿的小鸡炖蘑菇,我急不可耐,用手抓起一个鸡翅就啃。
三叔笑着拍了拍我的肩:“好,好孩子,还是咱林场人呀。”
那天晚上我和三叔聊得很多,先聊起父辈们早年如何看不惯城里人,又聊起现在的年轻人如何不争气;提起了二丫在城里做女招待,怀着孩子回林场,还提起了二狗在逃的事……
三叔心情不好,喝多了。
第二天我回到城里,夜里却无法入睡。身子虽然躺在床上,我的心却摸着黑,踉跄在那条十几年前破旧的土路上,急三火四地回到林场,陪三叔唠嗑去了。
本文编辑: sunny烨儿
专题主编:七公子小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