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他成功地将谷雨约了出来。
上过一次当的猎物会变得更加的小心谨慎,何况是聪明而有智慧的人类呢。
离约定的时间只差十分钟时,不安和焦躁隐隐地蔓延上他期盼渴望的眼眉,难道又要重演上一次的情形吗?他绝对没有一颗坚强的心可以承受住两次来自于爱情的失望,女孩就是他生活的全部,这浓烈而揪心的情感呐,既让人在深夜的幻想里感到幸福,也使人因一句话、一个动作而独自徘徊在猜疑的世界中。
听着时间一秒一秒地滴答,他手脚业已开始麻木冰冷。每次楼梯上回响起鞋跟敲击地面的声音,他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扭头凝视着,一步一步拾级而上的人呐,用脸孔在向他表明他们自己的身份,不是他要等待的那一位美丽的客人。
只剩下三分钟,李希柘眼神黯淡地做好准备。
噔、噔、蹬……他将注视着圆球形裂开的暗黄灯光的眼珠儿转向楼梯口处。饱满洁白的额头收进眼底,他没有认出拥有它的主人来,直到这位主人再上一步,骤然将那双剪水眼瞳、挺巧鼻梁、闭合而形成优美弧线的嘴唇以及整个装饰点染一起的面孔呈现在他的眸子里、他的视网膜上,李希柘左胸腔里用绳子拴住心尖而悬起来的一颗心着了地。
这劫后余生的踏实感使得身体上能震颤的地方都在震颤,他高兴得像个拿到老师奖励的小孩子,脸上刹那间绽放出最纯真、最自然的笑容。他站起身来,笔直地站立着,仔仔细细地注视女孩儿一步一步地走向他,用优雅而从容的步伐激荡起悦耳清脆的调子,他将永远记住这个让他再次怦然心动的场景。
李希柘表现得像个真正的绅士为她拉开了椅子,似乎是爱情的魔力使得他做得这么到位,在这之前,这个青年只是因为看了几部电影,然后就在心中冥想勾勒了无数遍的动作,被老天眷顾而恰到好处。
周围的客人可以看见座位上笑吟吟的年轻人在竭力保持着不协调的风度和别扭的姿态尽其所能地与对面漂亮的女士攀谈。谁都会理解,在心爱的女孩子面前,男孩儿应该展露出自己最好的一面。或许这当中也会夹杂着一两道妒羡的目光,但沉浸在幸福的汪洋中,可看不见遥远陆地上可怕的美杜莎。
西餐厅里的灯光既不明亮又不昏暗,恰到好处地可以让李希柘看清对方的脸。他瞧着桌子对面的这个令他心醉神迷的女生,就像圭多看着他的公主多拉。他拳头大的心脏里此时竟然能同时充盈着感激、快乐和幸福,这可真奇怪,堪比佛利克索斯骑着金色的公羊飞过陆地和海洋。
不是因为懒惰或者虚假,他将上次没有成功的计划拿出来利用到此刻,而没有白费当初的心思。当然,年轻人或许考虑过要重新拟定一份“约会计划”,但令他始终无法忘却的“第一次计划”影响到的思绪,这可是人之常情:我们总是在不经意之中弥补过去犯下的错误或者遗憾。
规规矩矩地端坐着的姿势差点没像刚上幼儿园的小朋友,他甚至不敢伸展一下桌子下面僵硬的双腿,那样将会不可避免的碰触到谷雨,也会被稍微敏感的人认为是在侵犯她的空间,或者更甚。由此,他不得不竭力控制住自己的不适感。
谷雨打扮得十分精心别致,他拙劣的描述难以评论分毫女孩儿的美,一切由上天创造出来的完美尽收在他的眼底,对此,他便心满意足、感恩戴德。
同时,他只暗自希望自己的衣服穿着、发型、举止言语没有出现丝毫的格格不入。若是在旁人的心里冒出“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这类念头,那就真是太糟糕了。
“配不上”三个字令多少海誓山盟的爱情变得凄惨怜悯,也将令多少自卑的人呐变得畏葸不前、畏首畏尾。
因此,他在努力地表现出自己的自信。
他们吃着牛排,喝着红酒,像电影里的英国贵族绅士与美丽小姐,在情调浪漫的餐厅里温声细语、谈情说爱。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男生啊?”经过一番挫折,话题来到了桌子上。李希柘用右手三根手指捏着高脚杯细细的杯脚,慢悠悠地啜了一小口深红色的葡萄酒,轻声问道。他不是酒精忠诚的伙伴,已有了些许的醉意。幸存的理智使他希望自己听到“像你一样”诸如此类的话。
女孩儿十分娴熟地切下一小块牛排,用叉子叉住,然后抬起头认真地说道:“我喜欢高高瘦瘦,干净阳光的男孩子。”然后她将牛肉送进口中,闭住双唇慢慢咀嚼着。
这句简单的话给李希柘带来了一番少见的沉思,他内心激动地想着自身的各种优点,最终得出结论是自己是有机会的:身高上,谷雨大概一六零,而他比谷雨高十公分;身材上,他长得比较瘦,身上或多或少还有点可以评头论足的肌肉;容貌上,客观地来说,他长得不帅不酷,但自我觉得很有风度,一张脸蛋儿还能入眼,至少比一般人强上一两分;生活上,虽然不是很爱干净,但穿着也还算整洁;运动上,他自信属于阳光型的男生,爱健身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当然还有技能训练——虽然这是组织强迫他做的——但他做了,这是关键。
他从容地笑笑不说话,心里已然确定自己百分之百符合谷雨的要求。而且,他看得出来,谷雨是喜欢他的。这是对方给他的暗示,女孩儿都说得这么明显了,再听不出来就是个大傻瓜。
“当然了,不能酗酒抽烟。”谷雨嚼完一块牛肉后,用餐巾擦擦嘴角,“我不喜欢闻烟味,很刺鼻,让人感到不舒服,酒味也一样,让人讨厌。”她右手用食指和中指夹住杯脚,顺时针晃荡起来,深红色的酒液在透明的玻璃杯中有规律地旋转起伏。
他再次不动声色的思忖,自己除了喜欢抽烟外,喝酒却并不上瘾,每次也都是适可而止。但戒烟却是个大麻烦,因为他一度认为男人心事重重抽烟的时候最有魅力,女人也最喜欢深沉喷吐烟雾的男人,想不到,谷雨却是个例外。他想起自己下课时曾在教室走廊上抽烟,那时经过的谷雨可能已经在心里厌恶他的烟味了吧。冷汗悄然浸出额头。
为了爱情,他可以牺牲掉香烟。戒了!
她是为了他好,毕竟烟抽多了对身体不好。他强迫自己相信这个“事实”。
“葡萄酒除外。”谷雨端起酒杯呷了一小口酒。“法国的红酒才是真正值得一喝的酒,宛如甘醇美酿。”
“我也觉得烟味儿很刺鼻,那玩意儿抽多了还对身体不好,容易得肺癌。”他说出一句违心话来换取女孩的赞赏。
李希柘决定正式开始追求谷雨。
三个月前他准备的笑话很成功,谷雨露出皓齿竭力控制住笑的样子很娇美:她微微低倾着头,将素白修长的手指掩在嘴边,柔弱的肩膀随着笑声颤抖着,仿若引诱痴心的王子伸出结实的胳膊揽住,迷惑忠勇的骑士心甘情愿地守护她。李希柘心下惊呆于眼前之情景,思忖怎么会有如此美丽的女孩儿。
不知是天使的旨意还是魔鬼的魅惑,他不由己地拿出手机给她拍下了一张照片。
“你干嘛?”谷雨突然收住开心的笑,脸上取而代之的是少见的严肃和少许的愠怒。“你怎么能在不经过别人的允许下就私自拍下她的照片呢?!”
我们这位爱情的白痴被心爱之人突生的表情和加重语气的言语吓住了,不知道该怎么来解释,立即想出一个让人信服的理由。这件事的确是他做得不对,他应该事先征求女孩的同意的。
“呃……我、我觉得你笑的样子很好看,”他因不知所措而涨红了脸,在原先的双颊上增添上几分羞愧的红,“所以……所以忍不住就拍了一张。”李希柘不知道该将双手搁置在何处,呆笨地用手搔搔头,又摆弄摆弄盘子上的刀叉,不小心碰出来的清脆响声又吓了他一跳,他转而拿住杯肚,喝下一大口红水。湿涩的味道从舌尖一直蔓延下心尖。
一阵沉默缠裹住两人,尽管周围有吵嚷的客人,死寂般的氛围让年轻人无所适从。他窘迫的脸都红了好几层,偶尔不经意地一瞥,发现对面的谷雨在盯着他看,那种眼神逼迫他甚至都不敢与之对视。
“下次拍照前记得先和我说一声啊。”谷雨不咸不淡的语气里藏着点不高兴,旋即她倏然转变脸色接着说道:“不然拍丑了怎么办,总得先给我一点准备时间,让我摆一个最好看的姿势吧。”说完,她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雨过天晴后的温暖阳光是多么地亲切啊!李希柘松下悬着的一口凉气,然后也跟着笑了,只是有些不尽自然。
他打开手机相册尝试着缓和尴尬:“拍得其实还不错。”
“我看看。”
女孩儿接过手机仔细看了一会儿。“嗯,还算可以。那我就不删了。”
心里涌起的劫后余生之感促使他的手显得有些颤抖地接过手机,他放到口袋里收好,心里盘算着明天去照相馆打印出来,好好珍藏形同恩赐的礼物。
“可不准发到网上哦。”谷雨开口告诫道,意味深长地凝视了他一会儿。
“嗯,好的。我绝对不会乱发到网上的,即使要发也会征求你的同意的。”他内心暗自窃喜,终于有了一张谷雨的照片了。以后想念的时候再也不用光凭自己小脑袋瓜贫乏的想象费力地勾勒谷雨姣好的形象了,相思之苦也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慰藉。
2
晚餐后,两人悠闲地散步去电影院,像一对真正的情侣那样,一起走在浓重夜色的各式绚丽的灯光里。李希柘很享受这段路程,他由衷地感激着一切,赐予他这场幸福的漫步。
他将双手插进上衣口袋里,随着谷雨的步子,和她并肩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每当擦肩而过的人看他们俩时那种羡慕妒忌的目光,他就觉得很骄傲,如同一位骑马而归的英勇骑士。尽管他们并不是恋人,但似乎路人并不知道这一点,谁都会打心底里认为他们是一对天作之合的鸳鸯。
谷雨拎着一个包,手上没有戴手套,因而一只手在冬夜里被冻得通红,娇艳如花的脸蛋儿也红扑扑的飒是好看。
“我帮你拿包吧?”李希柘没来由地心疼起她,提出一个男人应该提出的话,其中包含的意思不亚于“高贵而美丽的公主,让我来守护你吧!”这句话里被征服的忠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自己的怜惜之情。
“不重,我自己拿吧。谢谢。”
在高高的路灯下,行来驶去的汽车旁,以及一棵棵行道树的见证下,他们两人踱步到了电影院。李希柘买了两张《让子弹飞》的电影票。在熙熙攘攘的等候大厅里他眼疾手快地抢到了一个位置,然后让谷雨坐下,自己又去售票台买了两大杯可乐和一大桶爆米花,站在谷雨的旁边一直等到检票入场。
他发现漆黑的电影院里大多数都是恩爱的年轻情侣。不久之后,他也会拥着谷雨的腰然后幸福地走进来的。他在心中这么幻想着,拿起可乐喝了一口,打算抓一把爆米花吃,但又觉得这样的动作有点不方便,因为谷雨将其放在自己的双腿上,桶口离女孩儿的胸脯很近,可能一不小心就会触碰到。他不想自己刚才开始就被认为是流氓。
等电影看完后,已经是深夜十二点钟了。
午夜的城市过滤掉了一大部分的人,剩下的夜猫子们还在来回穿梭在闪烁的霓虹灯里,游来荡去,像是昼伏夜出的魂灵,寻找着不明所以的乐趣。
当走出电影院的时候,李希柘抱着谷雨没吃完的爆米花,填自己有些饥饿的胃。一对同时出来的情侣径直走向街对面的一家宾馆里,欲望上经验丰富的老手,默默留意住的情形使得其内心莫名的一阵激动。他蓦地想到学校的宿舍楼应该早就关了,谷雨回不去宿舍,那么她就只能在外面住一晚了。
躁动的青年几大口快速吃完爆米花,吸允干净手指上残留的味道,接着悄悄地将湿漉漉的手伸进口袋里,用指纹来回轻轻地摩挲着里面的避孕套。
在约会出发之前,为了以防万一——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理由让他相信会有“万一”的存在——他还是准备了两个安全套。虽然他极力认为谷雨不是那种还没确认恋爱关系就随随便便和别人上床的女孩子,但在欲望驱使下的矛盾心理使他觉得他们都认识好几个月了,和他上床不能叫“随随便便”。而且如果她喜欢他的话,那就更不能用“随便”这个词语来玷污他们之间神圣的爱情了。
爱情的产物必然会有性欲,也不能将龌龊强加给后者。
谷雨看了一眼时间,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宿舍楼应该关了。”她却没有丝毫的慌乱。
“那怎么办?”李希柘有些紧张地问道,他感觉自己的希冀目光都快刺穿黑夜了。“宿舍楼关了那你住哪儿?”
“我去同学那里睡一晚吧。”女孩儿像是早就计划好的一样,随口说出来。
他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同学啊,她住在校外的吗?”李希柘心里泛起一丝一缕淡淡的失落。
一个男人请女孩吃饭、看电影,内心或多或少都希望能得到一点实质性的回报。他对两人上床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但他觉得一句温柔的话也是可以的。如果她也喜欢他的话,或许用一个浅吻来结束这一天,会是非常美妙而理所当然的一件事。
十有八九是美国电影带给他这种不合环境的想法,他忘了自己所处的祖国里不会有谁无缘无故就慷慨地赠予异性一个吻的传统,对感情稍微认真的女孩在没有确认恋爱关系前哪能随便就和男性履行嘴唇的第三种功能呢?
“嗯,是啊。”
“那好。要我送你去吗?”他在心中安慰自己这是很正常的,女孩子都很害羞,可能谷雨觉得他们之间的进展不能太快。
众所周知,被追求的女孩都会用一段时间来考验自己的追求者,这段时间可能是一个月,可能是半年或是一年,或者更长的两三年。
勇气的缺失不能让他胆大到主动去吻她,正如第一次杀人时的害怕,因为第一次是最重要的一次。
两个小时后,被红酒蚕食的理智渐渐反扑,它的存在让他对这种念头加了一个“龌龊”的修饰词。
可能这就是“买爱”与“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需要”与“必需”之间的差异。他抿了抿干涸起皮的嘴唇,脑子里作下比较。
“不用了,他就住在前面几条街外的小区里。”说着,谷雨拦下了一辆出租车,然后坐了进去。在车开走之前,她微微一笑说道:“谢谢你请我吃饭和看电影。拜拜!”
“拜拜!”李希柘对着车屁股高兴地挥了挥手。一直到出租车转弯到另一条街上消失不见,他才回醒过来。
3
十二月的夜晚冻得他浑身瑟瑟发抖,兀自打了一个冷颤,他朝手心里哈了几口热气,合起来搓了搓已经冰凉下来的双手,然后揣进口袋里。他又摸到了安全套,拿出来瞧了瞧,随后塞进了口袋里。他已经好长时间没有用过这玩意儿了。留着下次用,他这样想着。
在情爱的欲望达到顶点的深夜里,自我解决的时候幻想着一个女孩儿总是会感到厌烦的。无论多么丰富绝伦的想象都抵不过一次真实的触摸,那是触觉神经的神奇之处。但他已经暗自发誓不找“女陪”了,仅为了爱情的纯洁,他已经忍受了五六个月。
李娟的身影浮现在他的眼前。这几个月里,他和她成为了好朋友。其实李希柘的心里十分清楚,她是喜欢他的,但他一直装疯卖傻,与她保持在朋友的界限处。可这个无耻的混蛋在想完谷雨后,又会厚皮耐脸、不由自主地想起李娟,在午夜的小床上,意淫着和她欢爱的情形。
七情六欲让人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然而其中的任何一个“情”或者“欲”在伟大崇高的同时都伴生着肮脏与无耻。
年轻人的此类欲望也正是如此。
“李娟”这个名字不但不好听,还很俗气。而且他们都姓李。他们不可能成为恋人的,不然就是“同姓恋”了。
浮现在欲念表面的这层薄膜,阻断了他接受她的举动。
冬月里刺骨的寒冷在后面紧追不舍,李希柘后悔自己穿得太少了。此时没有了来自恋爱的温暖,使得他一边走路一边发抖,不得不加快节奏地迈开步子向家的方向走去。
憋了几个小时的烟瘾肆意地冲刷着他的大脑,他掏出烟盒看见里面还剩下几根,于是打算抽完这一盒就开始戒烟,毕竟不能随意浪费不是?
颤巍巍地抽出一支烟点上后,那一星烟火隐现在眼前。到了小区门口,服役了多年的路灯,显得有点力不从心,路面只能看到个模模糊糊的轮廓,那些坑洼也不见踪影。
唰!
一道寒光从李希柘的眼前闪过。他体内的肾上腺素快速飙升,身体本能的反应使他竭力向后缩开脖子,并后退了几大步。站定后,他摆出一个不太合格的防备姿势,目光敏锐地盯着周围的黑暗处,耳朵也仔细倾听着四周的动静。
他嘴上的烟被削掉了一大半,他愤怒地将烟头吐在地上。那一刀差点要了他的命!
李希柘在心里猜测会是谁来暗杀他。难道是特别行动局的人?几个月前他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很有可能被特别行动局的人找上门了。但特别行动局的人会这么卑鄙无耻吗?
藏在黑暗中的猎杀者,像是一只狰狞的凶兽,随时都可能扑上来要了他的命。他展开皇权的场域,抖擞起精神打起了十二万分的注意力。对他来说,爱情才刚刚起步,怎么能这么轻易地屈服在死亡面前呢。
他恨起那群王八蛋拿走了他的两把工刀,现在他手无寸铁怎么来对付敌人。只希望这个家伙比较弱。
戒备了好一阵子,他感觉自己的全身开始僵硬了,但周围却一点动静都没有,心下里估摸着对方已经离去了,可他依旧不敢轻易地卸下防备。
没过多长时间,走来一个戴着面具的黑衣人,他认出了血色黄昏特有的那种黑色长袍,然而对方走过来的凌厉气势使得他不敢像见到同事那样上前去打个招呼,再谈上一小会。李希柘如一只警觉的兔子防御性的看着他。
“我是组织里的人,来给你送工刀的。”黑衣人一来就表明了自己的身份,然后隔空扔给李希柘一把工刀。他伸手接住,快速抽出刀来,依旧没有放下防备。
“你怎么知道我会有危险的?”
“这几天,有关你的日常信息组织里没有收到上报,调查发现监视你的人已经被杀死了。组织怀疑有人准备暗杀你,所以给你送来了你的工刀。”
“怎么不早点提醒我,我差点没命了。”李希柘愤怒地朝他吼道。他着实被吓得不轻,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体会到利刀的锋利,乐观点讲有两厘米。
“你和女孩儿约会,怎么早点送给你?”面具下的嘴角像是挂起了一丝嘲弄,“难道要让她知道面前喜欢她的这个男人是个杀手吗?”
他一听见这句话,就知道这个混蛋全都看见了。接着他想了想觉得对方说得有道理,要是被这个家伙打扰到了约会的兴致,那他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那我回来这段时间里怎么不送来?”
“我去买了一包烟。跟了你几个小时,烟都抽完了。”黑衣人言语里全是不能怪我的口气。
听到这话,他感觉是在狡辩,却找不到一个驳斥的理由,哑口无言,同时心里面憋着气,也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发作出来。他都看不见这个王八蛋的那张无耻的脸,妈的。
“估计那家伙已经离去了。”沉默了好一会儿后,对方开口道。
“我他妈知道,不用你来提醒我。”李希柘大吼了一句,他睁大眼睛瞪着眼前的这个家伙。“你怎么证明你是组织里的人。”
对方试探性地上前几步,发现李希柘只是更加小心谨慎,但却并没有阻止的意思后,他走到一个相对安全的距离上,然后颇为艰难地撩起左手上的衣袖,手臂上面有一朵黑色的玫瑰花绽放在夕阳下,但由于光线很暗,李希柘根本就没看清。
他还是相信了对方的话。“你回去吧,我现在能自己应付了。”
“哎,我也这么想。但组织上给我的任务就是让我来保护你的安全。”对方苦恼的语气里带着不满,让李希柘感到十分的恼怒。
“你比我厉害吗?”他突然反感起组织的这种监视了,躲在暗处的监视者就像是坐在台下的观众,对他整个的恋爱过程一览无余。
“不清楚,没有比过。”
这种平淡而自信的语气让他极为的不爽,李希柘尽量控制住自己的情绪。“那好吧,随便你。”他收刀入鞘,转身向出租屋走去。
“但是,我应该比你强。”
“你对自己这么有信心吗?”他有些讶然地转过身。
“是的。”
“行吧。”他不想再接着和对方唠叨个没完,呆在外面挺冷的。
“提醒你一句,那女孩儿不喜欢你。”
这句话犹如一个魔咒,使得李希柘刹那间站定在原地,好似在酝酿一般,下一刻心中的暴怒已经喷发出来了,他再怎么努力都控制不住了。
“他妈的,我的事情你少管。”他转身一个飞跃,在空中抽出刀,展开场域,凌空劈向黑衣人。
“无论你信不信,我说的是一个事实。”黑衣人后跃退出攻击范围。
“你们这群混蛋,操控了我的生活也就算了,还想来操控我的爱情吗?我绝对不允许你们来干扰我,谁都不行。”
“可她不喜欢你。”对方接连变换地方,以躲避攻击。“你应该听一个旁观者的良言,毕竟旁观者清。”
“我不信!我不信!她是喜欢我的。你个王八蛋知道什么是爱情吗?你懂什么是爱情吗?”李希柘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嘶吼了出来,他像是一头被人戳到了痛处的驴子那样放声嘶鸣。
“我懂,还正处于热恋期……你如此的愤怒,我相信你是爱她的,但你这种软肋,不适合成就大事。我会向他们建议放弃你。”
李希柘再次攻向黑衣人,这个混蛋还真他妈的是一个混蛋。“我才不想受到你们的钳制,加入什么杀手组织从来都不是我的本愿,当初我只是想找一份可以养活自己的工作而已。现在我找到了我的生活支柱,我不允许你们来破坏它。”
“好吧,”黑衣人跃到街的对面,然后平静地说道:“我可没兴趣来搞破坏,现在也不想来和你对打,可能以后就会有机会,我会和你比一比的。”说完,他就跳跃上路灯,然后消失在夜色之中。
“老子绝对斩下你的头。”
他又点燃一支烟衔在嘴角。“谷雨是喜欢我的,我能从她的笑容里看出来,还有她看着我时的眼睛,含情脉脉的眸子里是有我的。”
爱情是毋庸置疑的。他坚信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