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十里,不如你

2015年,5月,6日,立夏。

这一天的历书是这样写的:壬不泱水 午不苫盖。宜立券、挂匾;忌嫁娶、安床。

我在日头渐西的时候洗了把脸,这是我今天第四次洗脸,缘于小老虎说我的脸油油的摸起来不舒服。

播放器明明放着来自李荣浩的《小芳》,我脑海里却犹如理发店门口的三色柱一般,一个叫“小兰”的名字一遍遍旋转,不曾停止。

现在是19点51分,这是我今天第119次想她,每隔十分钟,我总会想她一次,没有缘由,却痴迷不已,宁愿沉醉,不肯苏醒。

我多想像《阿飞正传》那样,夏天的味道氤氲在每一分空气,老旧的木制风扇慵懒的转着,暧昧的微风一寸寸渗进肌肤,我抑制汹涌澎湃跳动着的心脏,竭尽全力假装出一本正经的表情,告诉她,我叫小绵羊,有六十秒,我和她共同度过,因为她,我会记住这一分钟。

我多想,跟她,度过余生的每一分钟,愿无岁月可回首,相濡以沫共白头。

遇到她之前,我过着简单的生活。

上班,下班,赚钱,花钱。看一本叫做《婚姻的意义》的书和各种版本的圣经,车里的佛经和观音挂件消失不见,因为她不喜欢。

做红烧肉的时候酱油和糖各放一半,不习惯吃鱼,蒸的米饭不软不硬恰好可口,还有,从来不吃羊肉,尤其是和胡萝卜在一起烧。

我并非是没有幽默细胞的人,跟初认识的朋友吃饭时,我会在羊肉类的菜肴上来时语带抱歉的说,不好意思,我是回族,我不吃羊肉的。然后看着他们没反应过来一脸歉意的样子偷笑。

我想起许多年前,我大学的室友之一奥特曼说:璐璐,你很贱,不过你真的贱的很可爱。

认识她之后,我的生活愈加简单了,因为只有我,跟她。

只是,红烧肉酱油放得太多,糖放得少,所以没了甜味,色泽也不那么鲜艳了。开始有意识的烧鱼汤,因为她爱喝,蒸米饭的时候总不小心水放太多,然后变成类似稀饭的样子,依然不吃羊肉,更不吃胡萝卜,这是底线。

不过,她调的凉菜我很喜欢,因为酸酸的很爽口。

认识她之前,我喜欢看电影,一个人在情侣座呆一个下午,看着光影交错间,不同的人生在IMAX巨幕上绽放,总是怕戴3D眼镜,因为瞳孔不由自主的扩大、收缩,然后即便是喜剧也泪流满面,给人营造出一种不正常的即视感。

认识她之后,我开始试着自己扮演不同的角色。

比如,有时候,我会想象自己是一个小混混,就是有大哥罩着的那种,关于为什么是个小混混而不是个大混混的设定,我自己都不怎么清楚,可能是看了太多星爷的电影,他总习惯表演小人物的离合悲欢,所以我也没做大人物的雄心壮志。

然后,当纹着过肩龙的我遇到她时,我说:我想我爱上你了,至于这份爱到什么程度。这么说吧,你和我大哥同时掉进水里,我先救你。

有时候,我把自己想象成网络上的段子手,就是俗称的专业逗比,我会想,如果有一天,我拥有了可以穿越的能力,我也许会回到她出生那天的那间医院,对在走廊里焦急踱步的她爸说:放心吧,你媳妇儿和我媳妇儿都会没事的。

我想对她说,此生有两次失足,一次跌倒在人前,一次在你心里,两次摔得都很重,只是后一次再也站不起来了。

有时候,我特想做一个城管,想不起来是谁说过,借我三千城管,收复蛮夷占我河山。虽是戏言,足以说明城管无论是团战还是单兵作战能力都不容小觑,不过,这与我想象中要做的城管木有半毛钱关系。

我想做的城管是在下午5点半时打电话给她说:宝宝,下班了吗?你最喜欢吃的那家臭豆腐被我赶到你们单位门口了,快去吃吧。

我因为经常开车的关系,所以有时候腰会突然间特别疼,然后我总喜欢约上三两个朋友一起去盲人按摩做推拿。

有时候,我会把自己想象成一位盲人按摩师,平日的世界一片漆黑,但当想到她的时候,我想那一刹那,也许眼前会粉红一片。然后当然最期望听到她说:按摩讲究穴位和力道,按的准才能痛并快乐着,而你不一样,你用什么力气,触碰我身体的任何部位,我都觉得特别舒服。

我想我最怕的应该是她不理我,因为,如果这样的话,我会以为自己不仅仅是眼睛,恐怕连耳朵都坏了。

电视上在放一个很多年前的小品,叫《昨天、今天、明天》,我看着看着,突然想起一句很有意思的话想对她说:你的微笑,是无价之宝,和它比起来,蒙娜丽莎的笑简直跟崔永元一样,一笑跟哭似的。

我从小就喜欢画画,可惜学无所成,画的连自己都不忍直视,但我还是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画家,因为我总是在想该用怎样的笔法才能描绘出她万分之一的美丽,每天每夜都画她,白天画、梦里画、坐着画、站着画,为的就是也许哪一天,后代人回忆提起时会说:齐白石的虾、徐悲鸿的马、黄胄的驴、我的她。

而我,在垂暮之年奄奄一息的时候或许会在大片大片的回忆中对这么一段铭心刻骨:五岁开始画画,二十年来画画用的纸有很多张,二十八岁认识她,两年来写信用的纸比很多张还多。原来为了一棵树放弃一整片森林,说的是要砍掉许多树才够给她写信。

有时候,我工作到深夜,看着漆黑的夜幕下星星点点,我总会强迫症似的在心里默默计算自己今天说了多少话写了多少字,我特想告诉她,自从遇到她之后,我写的最多的字就是她的名字,排在第二的是“阅”。

这个时候我应该是一个语文老师,因为这辈子,我最想教的学生,是她,我永远改不好的作业,是写给她的情书。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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