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光明公安分局各单位共出动警力29组69人,检查单位(场所)共389家,其中“三小”场所377家、既有建筑7家、公众聚集场所5家。
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共35处(当场整改27处,跟进整改8处)。
下发“三小”场所温馨提示58份、责任义务告知书8份;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份、立即改正通知书3份。
4月30日,光明公安分局各单位共出动警力29组69人,检查单位(场所)共389家,其中“三小”场所377家、既有建筑7家、公众聚集场所5家。
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共35处(当场整改27处,跟进整改8处)。
下发“三小”场所温馨提示58份、责任义务告知书8份;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份、立即改正通知书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