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百年孤独》


《百年孤独》这本书创作于1965年。1967年小说出版后被誉为杰作,短时间内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并享誉全球,一直到今天都是现象级的畅销长篇小说书。

作者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Gabriel García Márquez,1927-2014),是哥伦比亚作家,记者和社会活动家,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人物。

1982年,马尔克斯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我也早就耳闻其大名,但这是一本非常难读的书,非常之“劝退”。据说,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是西方文艺界公认的“最难读小说”三巨头之一。

许多读者兴致勃勃地打开这部经典名著,决心挑战自我,结果读不了几页就被“劝退”了,甚至对自己的阅读能力与文学品味产生怀疑。

女儿早就给我买了这本书,我一直想尽快读完它。可说实话,我在开始读《百年孤独》的时候也抱着“啃硬骨头”的决心,并给自己做足了心理准备,想着要是实在读不下去咱也就不难为自己,几次放弃算了。可没想到硬着头皮读下去,竟然越读越有趣,被跌宕起伏故事情节吸引,慢慢沉浸其中,如今总算看完了,掩卷沉思,也算是有一点点体会到了这部著作的伟大之处。

《百年孤独》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叫马孔多的虚构小镇,描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百年七代的兴衰、荣辱、爱恨、福祸,和文化与人性中根深蒂固的孤独。

全书近三十万字,内容庞杂,情节的密度大,疏密结合,既有粗略的勾勒,又有细腻的描述,巧妙地融合了想象与现实,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进展非常快而又流淌得很自然,令人眼花缭乱。

书中家族七代人,名字竟然还一代一代继承,男性要么叫阿尔卡蒂奥,要么叫奥雷里亚诺;女性要么叫阿玛兰妲,要么叫蕾梅黛丝。更要命的是拥有相同名字的人性格、经历都有一定的相似性。

作者这样执着于将人物的姓名在家族一代一代人中轮回,也是有意为之。同名的人物拥有了相似的性格,好像整个家族每一个人在孤独的跋涉中都自觉不自觉踏入同一条河流,陷入同一个泥潭,时间仿佛在原地转圈,给整个故事增添了宿命和轮回的厚重感。

今天终于读完了《百年孤独》,合上书的那一刻,如释重负,这不是我第一次拿起这本书,却是第一次耐着性子读完,虽然中间无数次很想扔下放弃,可是想着既然都拿起来了,就看完吧。

光是那些长得都差不多的名字就让人烦躁,几页之后,我就不想去管谁是谁了,随便吧,无所谓,快点扫过去就行了。我惊叹于作者虚构一个飘渺世界的能力,但事实上这里面的大部分故事并不吸引我,没有令我多么感动的情节,也没有我多么喜欢的人物,只是读到结尾,揭开了这个百年家族孤独宿命那一刻,我感到了一丝震撼。

其实,要解决这一阅读难点也很简单,一张人物关系图就解决问题了。大家可以像我一样直接在网上打印了一张现成的人物图,读起来就容易多了。

此书给我最大的感悟有二点:

一是很欣赏作者独特的叙事风格,在叙述时打破了常规的单纯线性叙事,这无疑又增加了阅读难度。

比如《百年孤独》著名的开头——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句话看似平平无奇,但却非常重要。按马尔克斯自己的说法,《百年孤独》他构思了15年,但一直不知如何写第一句话。他称“有时这第一句话比写全书还要费时间”,“因为第一句话有可能成为全书的基础,在某种意义上决定着全书的风格和结构,甚至它的长短”。

这一句话已不仅是展开小说的一个初始的情节,而且容纳了现在(正在讲故事的当下)、过去(“那个遥远的下午”)、未来(“多年以后”)三个维度。 叙述者不是单纯站在时间的终点开始讲述,也不是站在时间的起点来讲述。而是一种“既可以顾后,又能瞻前的循环往返的叙事形式”。这种叙述方式在《百年孤独》里多次出现,一不小心就看得人云里雾里。

但如果你能沉下心,仔细去体会,就会发现这样的开头,只短短一句话就奠定了整个故事苍凉和深沉的基调,让人忍不住好奇,想要继续读下去,真是佩服。

二是对孤独的痊释。

书中的传奇小镇马孔多,是一个闭塞落后的古老村庄。当没有被外界发现前,它宁静美丽,洋溢着不为人知的神秘。

作为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代家长,何塞·阿尔卡蒂奥,发现了这一处世外仙境,并建立了马孔多小镇。而这样一种勇于开拓的精神,更让他拥有着天马行空的想像力和旺盛的创造力。

他一心想把自己所在的家族以及身处的小镇,带向更远、更明亮的地方,走向更大、更光明的世界。

这个梦想,从最初的一批吉普赛人进入小镇开始。

他们带来神奇的物品,如磁铁、望远镜、放大镜、星盘、罗盘、六分仪等,使愚昧无知的马孔多人目瞪口呆。

只有他充满梦想,马上联想到,用磁铁去吸取地下的金子,用望远镜和放大镜去研制战争武器。

从此,他沉迷于这些能改变未来、改变世界的新发明、新科技中,想要用科学来改变马孔多。

他带着一帮人披荆斩棘、开辟道路,忙于设计街道,规划新居,保证人人享有平等权益。

他废寝忘食,如饥似渴地整日钻研,整日实验,忘记了岁月,忘记了一切。

然而,身边却没有人能够理解他,都认为他是痴心幻想、顽固不化。全村人都确信他已经失去理智。

直到有一天,他被用绳子捆绑在树上,以防止再次走火入魔,变得疯疯傻傻。

他一直孤独地活在这棵老树下,直到生命最后一刻,头颅被乌鸦啄空,也没有明白,为何没有人理解他的这般执拗。

小说描绘的是马孔多的日常生活,但又夹杂着许多神话传说,民间故事等魔幻元素,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初次看让人感觉不知所云。

第四代奥雷里亚诺,和情人充满了膨胀的金钱欲望。也许是老天眷顾,每当她和情人私会,他们养殖的牲畜就像被施了魔法一样,热烈地繁殖起来。

兔子一夜之间满院子都是,母牛和母马一胎生三驹,母鸡一天下两次蛋,猪飞速长膘……

短短几年间,他就成了当地数一数二的首富。

他的钱袋子也迅速鼓了起来,开始过上了奢侈浪费、糜烂腐化的生活。

钱越来越多,直到最后,他完全被金钱俘虏,变得沉醉和麻木。就像他们不知道,为何牲畜如此疯狂地繁殖一样,他们也不知道,大量的金钱该如何处理。

因财富而膨胀的心,变得空虚起来。

他们把一张张钞票贴满家中所有墙壁,乐此不疲。

然而,苍天不会永远眷顾一个人。

后来,他们拼命劳作,却仍然入不敷出。

重新陷入贫困的他,为了挣钱,带病谋生。终因喉病日益严重,而病死家中。一切又归于孤独。

书中还有一点颠覆了我的认知。这就是对于性的认识,小说中人物错综复杂,性爱乱伦,辈分身份不分,几个人有同一个情人,一个人拥有许多的情人,乱伦以至于生出长有尾巴的怪物来。但也有为了爱情沉迷其中而孤独终老的。

如高傲的阿玛兰妲爱上了一位调琴师,然而对方却和自己的好姐妹相爱。

于是,刻骨铭心的爱,变成了丧心病狂的恨。

为了破坏对方的爱情,她一再运用手段,阻止对方举办婚礼,并试图毒死和自己争夺爱人的情敌。

然而,阴差阳错,却毒死了自己怀有身孕的二嫂。

婚礼因为葬礼,而变得遥遥无期。

没有人知道真相。好姐妹终于无法忍受情路坎坷,和调琴师分手。

她则对失恋的调琴师,千般抚慰、万种温柔,调琴师转而向她敞开了爱的心扉。

苦心孤诣追求的爱情,终于倏然降临。

可是,眼前的幸福,她却再也无法坦然接受。

她彻底地拒绝了,似乎以此来报复,曾经那样执著的,爱而不得的孤独。万念俱灰的调琴师,自杀而死。

面对自己亲手炮制的这场闹剧、悲剧,她终于醒悟,自己对爱情的欲望和幻想,只因为自己太过孤独。

因为太渴望拥有,她一度陷入嫉妒、悲伤、残忍、无助……

她走进厨房,把手伸进炭火中烧伤。试图用灼心的伤害,来忏悔自己的为爱痴狂。

从此,那裹在手上的黑纱,她到死也没有摘下。

人生是孤独的,但这正是人生意义所在。

正如书中所说“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 ”。每一个人都是一叶孤舟,漂浮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因此而痛苦,也因此而存活。

书中女主乌尔苏拉是整个家族里唯一一个见证百年兴衰存亡的人,应该说,她才是最孤独的人,看着自己生命中最亲近的人一个个离去。但她没有因此而放弃生活,依然鼓足了勇气撑起了整个家族。这是我在书中看到的唯一的希望。

也许,作者正是想要通过她来告诉我们,不要因为害怕孤独,就弃甲而逃,有的时候,生命是值得的,那些终究会消散的光辉过去也是值得的。既然我们注定要与之相伴一生,那么便坦然接受好了。有时候,孤独反而能够帮助我们更清楚的认识自己,帮助我们到达我们想要到达的地方。未待花开已成觞,时光吞灭莫可奈。正所谓《百年孤独》,孤独不可却,是灵魂的一部分,倘若无人与你立黄昏,何不与孤独为伍度余生。

《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它轰轰烈烈的大家族,历经繁华,到最后由盛转衰,家族最后一代人被蚂蚁吃掉,马孔多小镇也被飓风卷走。

读完掩卷,竟有种“落得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恍惚之感。

可看出作者的用意,孤独其实是一种重复和延续,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种宿命,一生挣扎,一生难逃。

愿你我参透于此,不惧未来,大步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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