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是我打扰寝室卫生,在倒垃圾的时候,我想起一件事情,我就是和直性子,不得不提了。
本来寝室最初是买了个垃圾桶的,当时是大家合买的。那么这个时候这个垃圾桶是作为公共财产的,谁都往里面扔垃圾。
后来小何觉得垃圾桶作为公共财产放在门口对于自己常常需要扔一些零食的垃圾很不方便,于是自己另外买了一个垃圾桶作为私人的,方便自己使用。当然这个时候打扫卫生除了倒自己垃圾桶的垃圾,还要负责倒公共垃圾桶里的垃圾。
再后来小王在楼下拾得了一个垃圾桶,于是她也有了自己的垃圾桶,情况还是如同上面那样。
最后小冯也在楼下拾到了一个垃圾桶,她也把它作为自己的垃圾桶。于是情况就发生了这样的变化:小何、小王和小冯都有了自己的私人垃圾桶,丢垃圾也是往自己私人的垃圾桶里丢的,小刘没有自己的私人垃圾桶,她当然仍然是丢在公共的垃圾桶里。所以在打扫完寝室公共卫生以后,在丢了自己的私人垃圾桶里的垃圾之后,她还要丢作为公共垃圾桶里的垃圾吗?
小冯认为,这个时候的公共垃圾桶它已经不具备了公共垃圾桶的功能和性质,尽管它是由于其他三人的自主选择而造成的结果。因为这个时候,往公共垃圾桶里扔垃圾的实际上只有小刘一个人,所以这个公共垃圾筒在某种程度上的性质已经转变为小刘的私人垃圾桶了。
所以中午在打扰完卫生之后,小冯对室长小王说:“我有个疑问,这个垃圾桶是小刘的呢?还是公共的?”
小王说:“公共的。”
“那么小刘的垃圾扔哪里呢?”
“这个里面。(公共垃圾桶)”
“我有个建议:可以把这个公共垃圾桶转化为私人垃圾桶,以后我们倒垃圾就倒厕所和自己的垃圾桶里面的。”小冯说。
“随便吧。”小王说。
“小刘回来我再问问她。”
“她在床上。”小何插了一句。
“哦。那等她睡醒了我再说吧。”
我不知道当时在床上的小刘听见了没有,但是我总觉得我从义务上并没有说错。自从我有了垃圾桶之后,我从来没往那个垃圾桶里扔过垃圾,却为何我还要倒另外一个本不属于我的垃圾呢?
可是,有时候现实是会让位于情理的。比如说随便的室长小王和毫不介意的小何会因为影响寝室的关系而对这件事不了了之。她们可能也会觉得我提出来的建议未免有点太私人想法,太斤斤计较。而我只是提出来了一个相对公平而把性质转变后提出相应的建议来的。
我也不想再提这件事了。你们都说随便,那么我一个人提出来又有什么意思呢?我只知道放国庆节之前公共垃圾桶里满是垃圾,我从来没往里面扔过,我还是倒了垃圾,你们的7天国庆假期在外面过后,如果我不倒垃圾那该有多么臭气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