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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 | 我只是不想成为自己不喜欢的人(11)
五个班的学生已经全部坐在了班里,唐菲菲因为坐在前排,从前门进入,我一般都坐在后面,就走了后门。
林修宇看到我,急忙招手示意。我拿着书本和没吃完的煎饼坐过去。
“你还有时间吃煎饼?”
“怎么?”我看他脸上带着一丝惊讶,心里发虚,“不会真的点名了吧?”
“大哥,这可是五个班一起上课,每次都点名得花多长时间?”
我松了口气:“那出了什么事?”
“刚才老师提问你了,知道不知道?”
废话,我怎么可能知道……
我心里想着,身上已经冒出冷汗:“然后呢?”
“然后叶凡替你回答了。”
“呼。”我刚提起的心又放下。
“接着就被识破了。”
“啊?”
“小声点,毕竟老师记得你。”
“那最后……”
“最后我站了起来。”
“你?”
我心想林修宇怎么可能装成我的样子。
“我说你生了场大病,才算躲了过去。”
“那还好……还好……”
我感到自己离心脏病不远了,大概唐菲菲说的了不得的事情就是这个。
“但是……”
林修宇又是一句。
“又怎么了?”
我真是怕了他了。
“你现在突然出现,如果老师看到你,就会知道我说了谎。”
我醒悟过来,把头埋得低低的,催促说:“快想想办法。”
“所以我才招手让你过来啊,现在老师应该还没发现。”
大学里提问问题的老师就像丛林里的蛇蝎,很可能出其不意“叮”自己一下,我不由得精神紧张。
“来,我们有请二班的才子班长,林修宇同学。”
讲台上突然传来一个清朗的声音。
院长的这句话简直是索命咒,林修宇和我都是身子一抖,差点没吓得哭出来。
我拿书挡住脑袋,林修宇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被点名,只得努力镇定下来站起身。
“上节课听林修宇讲了,自己经常在报纸上发表诗歌,我们请他为大家朗诵一首。”
院长的脸上充满了喜悦和钦佩,那表情让她瞬间年轻了二十岁,宛如见到白马王子的少女。
话刚说完,班里有一半女生都是“哇”的叫出声来,纷纷回头。
林修宇本以为是要回答问题,这才明白是让展示自己的才华,立刻抬头挺胸。他那略显肥胖的身躯一瞬间变得高大伟岸起来。
寝室几人都是满脸尴尬,感觉一会儿要出大事。因为以林修宇的歌词水准,不知道会不会被班里女生识破。
“老师,您太客气了,作为您的学生,我深感荣幸。”他演讲般的口吻重现江湖,向前方鞠了一躬,“接下来,我为大家朗诵一首去年刚发表的诗歌《钓鱼岛之恋》,望大家多多包涵。”
都过了一年还能说是“刚发表”,可见林修宇已然很久没有发表。再过几年,恐怕这句话就要变成:“今天我为大家朗诵一首十年前刚发表的诗歌……”
接着,他开始了朗诵:
“啊 伟大的钓鱼岛
我们因你而骄傲
不论你在何方
不论我在何地
城市的夜晚 霓虹灯璀璨
点亮了黑暗 赶不走孤单
午夜和白天 不停地交换
游走在街头 一个人落单
节日的狂欢 情人的浪漫
所有的快乐 都和我无关
我只爱你
我亲爱的
伟大的
钓鱼岛”
林修宇朗诵完,又是深深鞠了一躬。
掌声雷动,每个人都热烈地鼓起了掌。演讲中林修宇的声调抑扬顿挫,对钓鱼岛的热爱绵绵不绝,学生们深受感染,心底都涌出一种爱国情怀。
“林大头,厉害啊。”坐在前排的岳子楚回头说,他们班的几个男生纷纷竖起大拇指。
杨楠等人也不再对林修宇有不恭敬的地方,终于知道班长之位非他莫属。
“这次好像不是歌词。”叶凡低声对旁边的韩安说。
韩安点点头,一脸钦佩:“班长还是有实力的,我们不该怀疑他。”
院长对自己挖掘的宝藏十分满意,眼中都要流出喜悦的泪水。
“大家应该多向林修宇学习,除了学业,我们还应该拥有青春和梦想。同学们课下可以多写写诗歌文章,让林班长指导指导。”
学生们在台下点头答应,表示没有林修宇的青春是不圆满的。
院长继续说:“我以后在别的班就会说,新闻二班有个林修宇是我的学生,文学造诣极高,经常发表诗歌……”
“希望大家都能年少成才、成名!为自己争光,为老师争光,为学校争光!”
院长摘下戴着的眼镜,抹去眼中的泪花。
我们感到她接下来就要说:“能和林班长一个寝室的男生,真是三生有幸,光宗耀祖,坟头冒青烟啊……”
下课后,班里的女生路过林修宇身边都会夸赞一句“才子班长”,林修宇不好意思地摆手:“都是虚名,虚名。”
他脸上发的光令寝室几人感到自己的无能,陷入了深深的自卑中。直到中午十二点,我们才从这种痛苦中解脱出来。
学校广播站每到中午十二点就会开始放歌,我们几人坐在寝室里聆听着校园音乐,希望能缓解一下压力。
这时,歌声开始响起——
城市的夜晚霓虹灯璀璨
点亮了黑暗赶不走孤单
午夜和白天不停地交换
游走在街头一个人落单
节日的狂欢情人的浪漫
所有的快乐都和我无关
无聊的工作让人很心烦
我又想你了你人在哪端
没有你陪伴我真的好孤单
我的心好慌乱被恐惧填满
没有你的日子我真的好茫然
整天就像丢了灵魂一般
……
我们瞬间泪流满面,寝室四人,八目相对,心底里只有一个声音:这歌这么老,怪不得没听过……
到了下午没课,我去了篮球场。趁着腿伤好得差不多了,我要多练练球。
去球场的路上,我忽然想起了孙子钧,不知道她在不在那里。
我心里有些紧张,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
等到了篮球场,才发现今天场上的人异常地多。接着,我就听到旁边的学生议论纷纷。
“那个女孩好厉害啊。”
“第一次看到女生投篮那么准。”
“看样子像是大一的,以前从来没见过……”
我顺着他们的目光看去,一块篮球场地上,六个女生正在三对三打球。他们说的似乎是那个穿黑色运动上衣的女生。
而那个女生,居然就是孙子钧。
只见她手里运着球,对面一名女生攻过来,她虚晃了一下绕过对方,脚尖踮起似乎想要跳投。
另一名高个女生试图阻拦,一伸手已经快要碰到她手中的球。她脚跟迅速着地,身形压低,绕过高个女生,向上方跳起身。那高个女生速度竟也极快,立即转身跃起,打算伸手盖帽。
谁知她的双手在半空中忽然变换动作,一个拉杆,“噗”的一声,球进了篮筐。
不少附近观看的学生口中都发出“啧啧”的声音。
“其实她不只投篮准,运球、过人、弹跳都不错。”我的身边不远,一个戴着眼镜的高大男子说。
“她应该进咱们学校女子篮球队的,听说她在高中是女篮队长,中学联赛时人们给她封了个称号,叫作黑色闪电。”另一个瘦高男子说。
“我找她说过了,但没有答应,可能是不喜欢集体活动。”一个穿着红色运动装的女子说。
“除了她,那五名女生都是校篮球队的吧?”高大男子问。
瘦高男子点点头,看了一眼女老师:“都是杨教练培养出来的。”
那女老师应该就是他口中的杨教练,叹了口气:“说来惭愧,这五个女生的资质和水平都不错,但这几场球你们也看出来了,她和谁一队谁就能赢,恐怕资质还在这五人之上。”
高大男子双手按着栏杆,眼镜的镜片上映照着昏黄的日光:“这样说,她不进校篮球队有点可惜了。”
又看了一会儿,他忽然松开栏杆,转身朝外走了出去。
“走吧。”他一只手臂向上方扬起,伸了个懒腰。
这三人,是学校著名的三名体育老师兼教练,体育生暗地里都称他们为“三头凶兽”。
其中以高大男子为最,他年轻时便进过国家篮球队,那时年少成名,篮球界称他为“波塞冬的三叉戟”。他运球从来只用三根指头,却很少有人能从他的手中抢下球。后来负伤退队,名声不再,锐气收敛了许多,不再打篮球,成了一名排球老师。
我看着孙子钧打球的身姿,想,自己如果能像她一样就不会畏惧学院的比赛了。
“闪开!”
突然一个喊声传入耳朵,我还没反应过来,“砰”的一声,就被一颗篮球砸得眼冒金星,急忙伸手扶着栏杆才没摔倒在地。
“喂,你没事吧。”一个高个女生跑过来看了我一眼,捡起球。
我一只手按着脑门,等了好一会儿,摇了摇头。想起自己在楚楚学姐面前也被足球砸到过,真是和球有着莫名的缘份。
“你……”
一个声音欲言又止。
我抬头,看到孙子钧已经站在了面前。她的眼神中似乎闪过一丝关切,但立刻又恢复了以往的冷淡。
背后的阳光射过来,我揉了揉眼睛,看着她说:“师父……徒弟知错了。”
“你好了么?”她的声音没有那么冷,反而是淡淡地问。
“全好了,谢谢师父的续命丹和十全大补药。”
“来练球吧。”孙子钧没有再看我,从我手里拿过自带的篮球,向那边几个女生挥了挥手。
她找了一个空场地,看着我:“岳子楚是你的队友,他的三分球投得很准,如果你能抢到球,可以立即回传给他。”
“诶?”
我这才知道岳子楚也要参赛。
“你个子高,抢球不难,现在你要先学会很重要的一点,抱球。”
孙子钧一只手托着球,随手一转,篮球就在指尖旋舞起来。
“抱球我当然会啊。”
“试试看。”她忽然将球抛起,球砸在篮筐上,反弹出去。
我上前一步猛地跳起,抓到了球,脚刚一落地,就双手抱着篮球不放。
“很简单嘛……”
眼前一个人影闪过,“啪”的一声,球脱手而出。
“你还不知道抱球是什么意思吗?”孙子钧将我手中的球打掉,剑眉一挑,“你如果抱球后不动,球就是死的,很容易被人抢走。”
“这又不是比赛……比赛时我当然会动啊。”
我捡起篮球,传给她。
孙子钧再次将篮球向篮筐扔去。“咣”的一声,篮球撞击反弹,我像刚才一样双手抱球落下,但抱得更紧。
“啪——”
球再次飞了出去,我愣在当场。
“如果我愿意的话,你根本不可能把球从空中拿下来。”孙子钧拍了拍掌上的尘土,淡淡地说。
篮球在地上弹了几次,撞到栏杆下方,滚落一边。我觉得自己此时应该缓缓跪地磕个响头,然后引刀自刎。
她第三次拿起了球:“抱球要有力,并且要集中注意力,注意力不是集中到球上,而是集中到手臂的动作上。”
“你来抢我手中的球试试。”她说完将篮球砸向篮板,篮球“砰”的反弹落下。
她背对着我跳起接球,就在这一刹那,我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我跨出一步,脚尖一点,就能够碰到她手中的球。
她的右手抓住了球,忽然朝下方压去,左手跟着向上扬起,和右手一起按住了球。球的位置瞬间从她的头顶上方转移到了胸口正中,而我的手还停留在她的头顶,什么都没碰到。
她双脚落地,接着随手一投,球进了篮筐。
“知道你的问题在哪么?”
我有些明白了:“我跳起时双臂是伸直的,抢到篮板球后也没有任何变化,很容易被人打掉。”
孙子钧点点头:“抱球的力度要大,在单手或者双手抓到球后还要学会摆动,球不能永远停留在一个地方。”她说着,盯着手中的篮球,“你要把它想象成一群饿狼抢食的肉,你身边就是狼群,怎么可能那么安逸地拿着一块肉不动。”
“我懂了。”
我的眼前展现出一幅饿狼竞食图。
我抱着球跳起来,双臂在空中不断挥舞摆动。还没跳几次就已经呼呼喘起气来。
“你不用起跳,先抱球练一下,想象自己刚抢到球。”孙子钧说。
我平复了下呼吸,将球抱在双手中。
“啪——”
她突然出手,手心朝上在篮球底部一拍,球飞了起来。
“我还没准备好……”
“比赛时可没人等你。”她将球踢过来。
我捡起球,再次抱在手心,然后伸展双臂,抱着球左摇右甩。
孙子钧随便一出手,球又被打掉。
“不对,我觉得还是一直抱着比较好。”我感到摆动双臂抱球的力道会减弱,于是决定保持不动,“这样比较安全。”
“你打算这样抱一辈子吗?”孙子钧冷冷地说。
“可以传给面前的队友啊。”
“你的队友不可能永远在你面前,和你贴得最近的只有敌人。”她说着单手伸出,朝我手中的球瞬间拍了两下。
这两下拍得实在太快,球砸在地上时我以为是自己不小心松了手。
“继续练吧。”她将球抛给我。
“啪。”
“啪。”
“啪!”
无论我是保持不动,还是上下左右摇摆手臂,球都会被打掉。
“呼……”我弯下腰,两只手按着双腿膝盖喘着气。
“剩下的几天你要把抱球练好,然后想办法在对手抢到球之前传给队友。等练熟以后就不需要去想了,那时身体的条件反射会帮你做出决定。”
我听得连连点头。
“但是。”她双手将球按在手心,“如果面对比你强大的中锋,你要学的就不是抱球了,因为你不可能有机会抢到篮板球。”
我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于青的样子,在他面前抢篮板球和直接去投胎有什么区别?搞了半天前面是白学了。
“你只能试着在他抢下篮板球后,立即从他手里把球抢过来。”孙子钧说着拍了下手中的篮球,“就像刚才我对你做的那样。”
“喔……”
这应该很简单,只要手速够快,就能从于青手中抢下球。但接着我又想到刚刚和她已经试过一次抢球了,完全触碰不到。
“你不用在意我是怎么躲避的,他们不一定想到你会抢球。”
“有道理,他们一定以为我只是个观众。”我说。
孙子钧不理会我的玩笑:“对方抢到篮板球后,你有三个机会打掉他手中的球。”
她将球交给我,让我抱着球跳上跳下。
“如果你确定自己抢不到篮板球,就不需要起跳。你只要盯着他手里的球,在他快要落地的一瞬间……”她说着,我已经在一次跳跃中开始下降,“啪”的一声,她伸掌从下方击飞我手中的球,然后跳起接住。
“这样也能防止他在空中传球。”孙子钧举着篮球说。
“那第二次机会是什么?”
“在他的脚已经落地的时候,用的方法一样。在空中抢球很难,但一旦碰到球,就很容易抢断。如果他已经落地,即使碰到球也很难打掉了。”
她说着将球朝上方抛出,然后跳起接球。她接球的双手偏向头顶左侧,但在脚落地的一瞬间,她就把球带到了右侧,接着又立刻移到左边腰间的位置。
我想拍下她手里的球,可是双手只顾跟着她的手臂移动,每次还没碰到,球又到了另一个地方。
“你想不到他会将球移到哪个位置,等你感到自己快要碰到的时候,球又传给别人了。”她说着随手将球扔进篮筐。
“第三个机会是什么?”我再次问。
“自然是传球的时候。这个就算了,你现在还没那个能力。”
她说完又想了一下:“其实还有第四次机会,就是他抢到球落地后,很可能再次投球。”
她做出刚抢到篮板球的样子,身子着地后双手立刻举起篮球。
我知道她要射篮,急忙跃起双臂乱挥,宛如千手观音。等我双脚落到地面,她才将身子微微后仰,“嗖”的一声,球离手而出,射进篮筐。
“不是挡在对手面前双手乱挥就可以了,要想办法抢下来。”孙子钧将球丢给我,恢复冰冷的语调,“你继续练吧,我先回去了。”
我看着她离开的背影,忽然想起一件事。
“等、等一下……”
“干什么?”她回头。
我跑到她面前,将球放在地下:“师父帮我看一下球。”
“你……”
没等她说完,我就跑了出去。
我到操场外的一家饮品店买了两罐饮料,师父那么用心地教我,我却无以为报,只能买点喝的报答她了。
刚一走出店门,一个声音横冲直撞地闯进我的耳朵:“小羽!”
不是吧……我听出是唐菲菲的声音,不敢回头,忙把饮料放到门外一处花架上。
唐菲菲跑到我面前:“叫你呢,干嘛不理我?”
“没有啊,我……我刚才可能走神了。”
她穿着一件绣着向日葵的黄色上衣,下身是一条牛仔短裤,异常地大方可爱。
“可是我明明看到你停了一下,然后不知道在干什么……”她说着向花架上看了一眼,“咦,你怎么知道我爱喝这个?”
她伸手拿起一罐。
“你真的……要喝?”我怕她知道这是买给孙子钧的,一想起上次两人斗嘴的模样,心里就有些紧张。
“我倒是想喝啊。”她摸了摸易拉罐的表面,上面布满冷却的小水珠,“可惜我这几天不能喝凉的。”
“哦……”她豪爽的态度让我不知所措起来。
“你不会知道吧?”
“我像是知道的样子吗?”
“哈哈,小羽被吓到的样子,好傻。”
“……”
我完全不知道说什么。
“说好的请你吃饭呢,选个良辰吉日吧。”唐菲菲把饮料还给我。
“良、良辰吉日?”
我额头冒汗,唐菲菲的语文老师大概已经挫骨扬灰了。
“哎呀,犹豫什么呢,人家也很不情愿呢。择日不如撞日,就今晚吧。”她故作扭扭捏捏的姿态。
“原来你是奥斯卡影帝啊。”
我鸡皮疙瘩都快掉了一地。
“哈哈,不要夸我,我最喜欢玩角色扮演,是不是很像待嫁的新娘呢?”唐菲菲拍手笑着,一双眼睛都笑成了弯弯的月牙。
“像,像即将把丈夫卖掉数钱的新娘。”
“不会,我带着钱的。”唐菲菲说着拍了拍牛仔短裤的兜,里面鼓囊囊的。
“那明显是一包纸巾。”
“晚上就变成白花花的钞票了。一餐厅二楼,晚上七点,等你喔。”她眨了下眼,媚笑一下。
“可惜不是很有诱惑力。”我看着她的媚笑。
“一百分打多少分?”唐菲菲期待地问。
“60分,刚及格。你如果是只狐狸,也是一只热情的小狐狸,还没修炼到媚眼如丝的地步。”
“好,那我要继续修炼了。”她爽快地点点头,拍了下我的肩膀。
我忽然想起时间都过去十几分钟了,要快点回去。
“那,晚上见。”我拿起饮料,向她一扬手,跑了出去。
“拜拜小羽。”唐菲菲冲我挥了挥手。
说到吃饭,我忽然想起自己还欠着楚楚学姐的一顿饭,心里叹了口气,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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