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like“team”.
没什么可以说服你的原因,就是打心眼里喜欢,并且享受这种感觉。
速激里说,能让一个团队团结的原因,一个是面对着共同的敌人,另外一个是因为他们的忠诚。
我更偏向后者,能因为共同的敌人团结,也能因为危机消失而解散,或是被敌人消灭掉,毕竟忠诚之外有太多可以让你们你死我活的潜在因素了。
下面我想说说我对团队概念的变化。其实说团队感觉不是很准确。这是我一次对中文感到无力,因为在我的字典中,竟然找不出一个词汇来形容这种感觉,team的感觉。可能是我的词典不够厚,添加的叫做阅历的笔记不够丰富,没法让我在第一时间找到它。那暂且用team来说吧。
之前觉得,几个人站在一起就足以称之为team了。同样的桀骜不驯,同样的青春靓丽,我们有着同样的专属名词。永远拔刀相助,永远肝胆相照。一个人挨欺负,那便是欺负了我们所有人。充满社会的味道。可实际上,自以为的感情并没有多么坚固,也没那么多欺负我们的人。
最后就变成了这个结果:之前我们以为牢不可破、固不可分的东西,渐渐藕断丝连,渐渐消失殆尽。此后生死,也没了那么多复合的可能。
少年时的武侠梦,终究会败给平淡的现实。在现实里,更多的是尔虞我诈暗箭难防,根本特么不是快意恩仇的事儿。
现在的team呢,更多的是在一个大团体中藕断丝连的分散开来的那一部分。外人看不出来,却也没那么容易分开。因为生活虽然不会给我们制造特别大的难题,但是小难题确是不断。毕竟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这个时候,就要发挥team的优势了。
team,是你除了父母之外的第二个家。不见得有多亲密,血缘的纽带已淡化,亲情也不再以此划分了。而我们成为team只因是同路人,准确点说,还得一个方向,不是站在马路对面的人。这让我们有了更多更自由的标准,来挑选我们的队友。所向披靡不见得,但是你懂这种感觉吗。在万籁俱黑时,几个角落里闪烁着的光,彼此维系又支撑着。一个眼神,或鼓励,或安慰,或无可奈何,我们都一起着。
还是物欲中的真诚最可靠,就那么一点点就够了,还好我们都有这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