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曰:学不可以已。
1.
我至今还记得小时候买的第一本书,那本书叫《格林童话》,价格是10块钱。当时的10块钱对于我来说,是一笔巨额,而且父母并没有给我们零花钱的习惯。
为了将那本童话书买下来,我和妹妹两个人偷偷存了钱,至于存了多久我忘记了,反正最后那本书被我们买下来的,而关于买书这种事情,从此也一发不可收。我人生中第二本买的书是马克·吐温先生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对,就是《汤姆·索亚历险记》里面汤姆的那个好基友,哈克。第三本书叫《飘》,想当年,自己一直被故事里面男主那种无比强大但又蔫坏蔫坏的性格给迷得不要不要的,以至于现在对于未来的另一半格外挑剔,简直是一本书毁一生啊。
上大学之前,我对于买书的确有着一种近乎疯狂的执念(辅导资料不算),家里二楼上面摆着五只大箱子,里面全都是自己买回来的书,一箱是中国古代文学,其中诗词类的居多,一箱是中国近现代文学,一箱是国外文学,一箱是杂志(读高中时格外钟情于《萌芽》,几乎每期必买,当然,还有其它的杂志),剩下最后一箱是——盗版书。当年太年轻,以为书只是书,所有的书都是一样的,况且有得书给看就很不错了,哪还能讲究那么多?后来看的书多了,也就知道了这世上还有盗版和非盗版这种事情的存在。于是,我又想起了鲁迅先生那句至理名言:这世上本没有盗版书,盗版的人多了,也就有了盗版书。
买书归买书,但能不能将书完完整整看完却是另外一回事了。我有一个坏毛病,如果同时摆在自己面前的有两本书,一本是自己的,另一本是借来的,无论自己的书有多简单,借来的书有多难懂,最先看的只会是借来的那本。自己总存在着一种心理,即自己的东西放在那里,不用担心它会跑,但别人的东西,就算人家不催着要,自己总不好意思拖延着一直不还。正因如此,高中时候买的书大多至今还放在箱子里不曾启封过,看的最多的反而是在学校图书馆里借来的,当然,还有同学朋友之间互借的。
关于图书馆,我一直觉得那是世界上最神圣的地方。从宇宙的孕育,到如今人类对宇宙的探索,古今中外的一切,只要你想知道,都能在里面了解到。当然,前提得是这家图书馆足够大,藏书也足够多。
2.
我相信很多孩子和我一样,在上高中的时候,心中总会藏着一个梦想,那就是等到了大学,一定要把时间都花在图书馆里——读书,写作,学习,感觉这才是一个大学生应该拥有的正常状态,图书馆学习之余,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这大概是对“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最初的、也最为朴素的定义了吧!至于那些人当年雄赳赳、气昂昂立下的誓言,如今有多少都已灰飞烟灭,我就不说了,往事简直不堪回首啊!
幸而,自己一直都是个不轻易言放弃的。可以说,大学校园里的三年时间,自己有一半都是在图书馆里度过的。对于很多的学霸来说,这不是一件很值得炫耀的事情,并不值得在这里赘言,但今天的目的是谈论读书,因此图书馆算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担待一下。
我先前的一篇文章《大学追忆 | 虽有憾,却无悔》里面有说到过,我在大一的上个学期,因为忙着社团的工作——几乎除了上课时间和基本的休息时间,其它时间里都围绕着社团里转,根本没有多少时间做自己的事情,等到了下个学期才正式开始自己的读书大业。尽管如此,自己在这段时间里还是坚持着看完了四本书,其中印象最深的一本是叫《快乐影子之舞》,作者叫爱丽丝·门罗,是加拿大人,这本书主要讲了普通人,特别是女性隐含悲剧的平常生活,作者惯以细腻透彻但又波澜不惊的话语,去洞见人性的幽微处。
我的读书速度是比较慢的,能在一个星期之内看完一本书,那绝对是很快的了。网上说的那些一月之内读完多少多少本书的建议,对于我来说,根本就是天方夜谭,自己有几分能耐我自己还是清楚的。好在自己有足够的耐心,明白读书并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事情——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从下个学期开始,自己能够支配的时间多了起来之后,就开始跑图书馆了。学校的图书馆早上八点半开馆,晚上九点半闭馆。若是晚上不用上课的话,一般七点钟我已经是在图书馆里翻着书了。白天没课的时候更多的是挑一张凳子,坐在宿舍的阳台里一边晒着阳光,喝着咖啡或红茶,一边看。
3.
我看书基本上来者不拒,除了鬼故事之类的灵异小说,没办法,天生胆子小。若从功利性的角度来说,读名著小说其实并不比读网络小说有用得多,所以,我读书并不挑书,书看多了,总归是没有坏处的,你还能从中提高你的甄别能力。不过,因为自己比较青睐的文学作品里属小说居多,以致于有一段时间里自己一直在郁闷,自己看的书再多,但过滤一遍之后,并没有在自己的脑海里留下多少有用的东西,这样做与浪费时间有何差别?所以,应该改变一下阅读的策略,将重心放在一些能激发自己去思考的作品上,所以,我选择了古代文学,文言文之类太晦涩,那就从诗词入手。
追古溯源,《诗经》是中国古代诗歌的开端,是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毛诗》序里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诗言志,词言情,读诗一个很明朗的特点就是,你可以从中看到、听到、感受到过去诗人们心中或慷慨、或悲愤、或壮志难酬的情感志向,而从《诗经》中,你还可以了解到从周初至周晚期间约五百年间的社会精神面貌。所以,读诗的话,《诗经》不能漏掉。
至于《楚辞》、《古诗十九首·玉台新咏》、《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近三百年名家词选》,各种诗话、词话,望着书桌上这些书,既要熟读背诵,还要精解,再想着自己家里的那一箱,感觉自己的人生任重而道远啊。现在想来,只觉得当初在图书馆里待着的时间还是少了些,若是自己把时间的海绵再挤一挤,或许,自己还能背多几首诗,学多一点知识。
“诗是吾家事,人传世上情。熟精文选理,休觅彩衣轻。”诗圣杜甫为勉励幼子宗武写了《宗武生日》一首诗,告诫儿子要发扬和继承写诗的家风,趁青春年少及早努力,熟精《文选》,继承父志,不要像古代的老莱子,七十岁还在父母面前嬉戏,以娱乐父母。“彩衣娱亲”尽管是作为孝顺父母的典故,但其实并不值得推崇,读书除了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拥有自己的判别能力是读书的目的之一。
4.
和大多数人一样,我也遭遇过宿舍里舍友们的各种不理解,为此,也曾经和她们辩驳过。
王国维《人间词话》里说:“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
若说读书是一件孤独的事,无可厚非,现在回想起来,其实舍友们并没有恶意,或许她们只是需要一点儿谈资来作为生活的调节剂罢了,自己当初并没有因为她们的不理解而放弃,其实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
读书是自己的事情,你只有不理会那些流言蜚语,你才能静得下心来认真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