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作家永遠只為內心寫作,只有內心才會真實地告訴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麼突出。內心讓他真實地瞭解自己,一旦瞭解了自己也就瞭解了世界。很多年前我就明白了這個原則,可是要捍衛這個原則必須付出艱辛的勞動和長時期的痛苦,因為內心並非時時刻刻都是敞開的,它更多的時候倒是封閉起來,於是只有寫作,不停地寫作才能使內心敞開,才能使自己置身於發現之中,就像日出的光芒照亮了黑暗,靈感這時候才會突然來到。
⋯⋯⋯⋯⋯⋯⋯⋯⋯⋯
正是在這樣的心態下,我聽到了一首美國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經歷了一生的苦難,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對待世界,沒有一句抱怨的話。這首歌深深打動了我,我決定寫下一篇這樣的小說,就是這篇《活著》,寫人對苦難的承受能力,對世界樂觀的態度。寫作過程讓我明白,人是為活著本身而活著的,而不是為活著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著。我感到自己寫下了高尚的作品。
《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