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律师职业并没有以其想象力或跨公司合作而闻名。
事实上,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一次提醒我说:“客户最不需要就是富有创造力的
证券律师。”
但在2017年这一情况及其他传统法律公司的观点有所转变,至少在区块链和数字
货币领域是如此。对于律师来说,这一年重新找到了精神生活,法律再次变得迷
人有趣。
法律作为一种配置社会资源的机制,决定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并直接影响
着经济运行的全部过程。它是随着社会分工细化和人类活动范围的日益扩张,在
国家制度的框架下加以确认的一套格式化规则体系,它能够简化社会关系的复杂
程度、节约交易成本,帮助社会成员安全、规范、有序地进行交易。传统上,法
律的约束力来源不管是基于社会契约论、功利主义论、暴力威慑论还是法律正当
论,从未突破依靠理性的局面。
区块链技术则基于法律框架,不仅通过预设自动执行的智能合约,在约束并引导
人们的行为时引入技术,而且依靠技术使信息更加透明、数据更加可追踪、交易
更加安全成为现实,大大降低了法律的执行成本,呈现出法律规则和技术规则协
同作用、相互补充,法律与经济融为一体、逐渐趋同的态势,法律的约束与执行
逐渐走向智能化。
针对区块链的发展,应理清法律架构,建立规范的法律法规体系或指导意见,以
避免行业发展走弯路。区块链也存在大量风险,例如网络安全、欺诈、洗钱、公
平竞争等。借着专项治理整顿互联网金融,在确保互联网金融机构规范发展的同
时,还要认真研究区块链的监管。
本期《中国区块链风云榜》就邀请到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
副主任,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法律与金融监管研究基地秘书长尹振涛为我们
做法律监管方面的分享。
谈到我国对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监管态度,尹振涛总结,“态度很明确,ICO是非
法的,交易是禁止的,区块链技术是支持的。关于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货币,
并没有禁止它。”
但尹振涛认为,对于数字货币交易的专项整治过后,可能会有某种形式的虚拟货
币交易场所出现,但不一定是交易所,因为目前数字货币交易所的存在依然跟国
家的监管不匹配。
忘记了哪位专家曾经说过,政策永远是落后于现实的。可不是任何监管机构的无
能,这是客观事实所决定的。
正如9月4日的七部委发文,已经是比特币全球火爆,站上1万美元近两万美金的时
候了。所以,针对目前的虚拟币ICO和交易,当前法律是并没有规定的,因此如果
真的虚拟币是一个“庞氏骗局”,是一个“大赌局”的话,法律和政策的跟进总
是会有时滞性的,因此无论是政府和监管部门,很难保护投资人的利益;而且对
于已经入局的人来说,随着政策的逐渐出现,很可能让你千币在手,无法变现,
这的确是存在着可能性的。
近几日,币安的一则公告,就引起了全球币圈的大震荡,比特币从曾经的近2万美
元,如今已经在8000美元左右徘徊。缺少法律法规的制定,不仅仅是没有保护的
风险,更大的风险在于由于目前监管和政策跟不上发展的速度,让太多的纯诈骗
的人参与其中,即便是交易所也很难甄别和控制,而虚拟币交易所24小时不停
歇,不设涨跌幅上下限,让这些骗子们有太多的机会进行套现。所以,当前的币
圈存在着非常巨大的风险。
就像徐小平爆红的群爆料一样,现在普遍都认为区块链是可以颠覆互联网底层技
术的一个新技术,是互联网的1990年代,是颠覆现在互联网升级的一个潜力无限
的技术。
因为去中心化和不可篡改的核心优势,能够解决现今行业中许许多多的痛点,避
免现在的资源垄断,寡头控制等情况,让整个世界更加的公平。所以区块链的确
存在着无限的可能。
但是这个可能是区块链+应用,比如不可篡改应用于版权等无形资产甚至有形资
产领域,革命山寨以及盗版市场;比如去中心化应用于金融领域,最典型的便是
目前的虚拟币;未来还可以应用于教育,医疗等等领域,都会让这个世界更加的
公平和真实。
譬如,2018年2月1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启动一项旨在促进欧洲区块链技术发展并
帮助欧洲从中获益的新机制。这个名为“欧盟区块链观测站及论坛”的机制具有
收集与区块链有关的信息,监测和分析相关趋势,探索区块链技术的社会经济潜
力并应对相关挑战等功能。
欧委会在一份新闻稿中表示,区块链技术可使在线交易具有很高的可追溯性和安
全性,被视为重大技术突破。这一技术将影响数字服务并改变医疗、保险、金
融、能源、物流、政府服务等领域的商业模式。
所以,只有区块链技术,大家并没有办法切实的感受到他的魅力和价值,但是在
应用场景上实现还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区块链的技术拥有着无限的潜力,只是需
要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