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卷15议兵篇诗解7礼义道本不由则废
题文诗:
礼义也者,治辨之极,强固之本,威行之道,
功名之总.王公由之,以得天下,其不由之,
社稷以陨.坚甲利兵,不足为胜,高城深池,
不足为固,严令繁刑,不足为威.礼义至道,
至道至情,真情之治,由道则行,不由则废.
楚人鲛革,犀兕为甲,坚如金石;宛钜铁矛,
惨如蜂虿;轻利僄遫,卒如飘风.兵殆垂沙,
唐蔑战死.庄蹻起反,楚分为四,岂无坚甲,
利兵也哉.纣刳比干,囚禁箕子,为炮烙刑,
杀戮无时,臣下懔然,莫必其命,然周师至,
令不行下,不能用民,岂令不严,刑不繁哉?
所以统之,非其道故.古兵戈矛,弓矢而已,
然而敌国,不待试诎;城郭不辨,沟池不抇,
固塞不树,机变不张;国固不畏,明道钧分,
时使诚爱,下之和上,如影随形,刑一不令,
而天下服,罪不怨上,知罪在己.刑省威流,
无它故焉,由其道故.威厉不试,刑错不用.
【原文】
礼者,治辨之极也<1>,强固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王公由之,所以得天下也,不由,所以陨社稷也。故坚甲利兵不足以为胜,高城深池不足以为固,严令繁刑不足以为威。由其道则行,不由其道则废。
〔注释〕 <1>辨[bàn 音办]:通“辦(办)”,治理。
〔译文〕
礼,是治理社会的最高准则,是使国家强大的根本措施,是威力得以扩展的有效办法,是功业名声得以成就的要领。天子诸侯遵行了它,所以能取得天下;不遵行它,所以会丢掉国家政权。所以,坚固的铠甲、锋利的兵器不足以用来取胜,高耸的城墙、深深的护城河不足以用来固守,严格的命令、繁多的刑罚不足以用来造成威势,遵行礼义之道才能成功,不遵行礼义之道就会失败。
【原文】楚人鲛革犀兕以为甲<1>,坚如金石<2>;宛钜铁矛<3>,惨如蜂虿<4>;轻利僄遫<5>,卒如飘风<6>。然而兵殆于垂沙<7>,唐蔑死<8>。庄蹻起,楚分而为三四,是岂无坚甲利兵也哉!其所以统之者非其道故也。汝、颍以为险<9>,江、汉以为池,限之以邓林<10>,缘之以方城<11>;然而秦师至,而鄢郢举<12>,若振槁然<13>。是岂无固塞隘阻也哉<14>?其所以统之者非其道故也。纣刳比干,囚箕子<15>,为炮烙刑<16>,杀戮无时,臣下懔然莫必其命,然而周师至,而令不行乎下,不能用其民,是岂令不严、刑不繁也哉?其所以统之者非其道故也。
〔注释〕<1>鲛,海鲨。兕[sì音驷]:雌性的犀牛。 <2>坚:《集解》作“鞈”,据《文选》卷四十六王元长《三月三日曲水诗序》“鱼甲烟聚”注引文改。 <3>宛:楚国地名,在今河南南阳。 钜:钢(参见《说文》)。 他:或作“鉇”“铊”“鍦”,读[shí音施]或读[shé音蛇],就是矛。 <4>惨:狠毒,厉害。虿[chài 豺去声]:蝎子一类的有毒动物。 <5>僄遬[piào sù音票速]:轻捷。遬:同“速”。 <6>卒[cù音促]:通“猝”,急速。 飘风:旋风。 <7>殆:危亡,失败。 垂沙:地名,在今河南唐河县境。 <8>唐蔑:或作“唐昧”,楚将。楚怀王二十八年(公元前301年),秦、齐、韩、魏共攻楚,杀唐蔑。 <9>汝:汝水,源出河南鲁山县大盂山,流经宝丰、襄城、郾城、上蔡、汝南,注入淮河。 颍:颍水,源出河南登封县西南,东南流,经禹县临颍西华商水,至周口镇,北合贾鲁河,南合沙河入淮。 <10>邓林:楚国北部边境古邓国(在今河南邓县一带)一带的山林。 <11>缘:绕。方城:楚国北边的长城,其城由今之河南沁阳县北起,绕过方城山(在今河南叶县南、方城县东北),沿着伏牛山以南延伸到邓县为止。 <12>鄢[yān音淹]:楚国的大城市,位于今湖北宜城县南,因鄢水(即今汉水支流蛮河,在宜城县南)得名,与春秋时郑邑之鄢(位于今河南鄢陵县)非一地。 郢[yǐng音颖]:楚国国都,位于今湖北江陵市北。鄢郢举:秦昭王二十八年[公元前279年],秦大良造白起攻楚,取鄢、邓(今湖北襄樊北)、西陵(今湖北宜昌西)。次年,白起取郢,烧夷陵(今宜昌),东进至竟陵(今湖北潜江西北),以为南郡。 <13>振槁:振,拔起。槁,枯木。 <14>固、塞[sài音赛]、隘、阻:四字同义并列,都是指险要的地方。 <15>刳比干、囚箕子:见第八篇注。 <16>烙[luò音落]>:灼,烧烤。 炮烙:相传为古代商纣所制造的酷刑,即将人体在烧红的铁器物上烫烙。
〔译文〕 楚国人用鲨鱼皮、犀兕皮做成铠甲,坚硬得就像金属、石头一样;宛地出产的钢铁长矛,狠毒得就像蜂、蝎的毒刺一样;士兵行动轻快敏捷,迅速得就像旋风一样;但是兵败垂沙,唐蔑阵亡;庄蹻起兵造反,楚国被分裂成了三四块。这难道是因为没有坚固的铠甲、锋利的兵器吗?这是因为他们用来统治国家的办法并不是礼义之道的缘故啊。楚国以汝水、颍水作为天险,以长江、汉水作为护城河,把邓地一带的山林作为它的边界屏障,拿方城来围绕保护自己,但是秦军一到而鄢、郢就被攻取了,像摧枯拉朽一样。这难道是因为没有要塞险阻吗?这是因为他们用来统治国家的办法,并不是礼义之道的缘故啊。商纣王将比干剖腹挖心,囚禁了箕子,设置了炮烙的酷刑,随时杀人,臣下心惊胆战地没有谁能肯定自己会寿终正寝,但是周军一到,他的命令就不能在下面贯彻执行了,他就不能使用他的民众了。这难道是因为命令不严格、刑罚不繁多吗?这是因为他用来统治国家的办法并不是礼义之道的缘故啊。
【原文】古之兵,戈矛、弓矢而已矣,然而敌国不待试而诎;城郭不辨<1>,沟池不抇<2>,固塞不树,机变不张;然而国晏然不畏外而固者<3>,无它故焉,明道而钧分之<4>,时使而诚爱之,下之和上也如影向<5>,有不由令者,然后俟之以刑。故刑一人而天下服,罪人不邮其上<6>,知罪之在己也。是故刑罚省而威流,无它故焉,由其道故也。古者帝尧之治天下也,盖杀一人,刑二人,而天下治。传曰:“威厉而不试<7>,刑错而不用<8>。”此之谓也。
〔注释〕<1>辨[bàn音办]:通“辦(办)”,治理。 <2>抇[hú音胡]:同“掘”。原作“拑”<3>明:等于说盛。明内:使国内昌盛。也就是第十五篇所说的“国日明”。 <4>道:承第十五篇而来,指礼义之道。 分:见第五篇注,这里作状语,表示“用名分”。 钧:通“均”,调节,平衡。 <5>和[hè音贺]、附和,响应。 向(鄉):通“响(響)”,回声。 <6>邮:通“尤”(世德堂本作“尤”),怨恨。 <7>厉:高举。 <8>错:通“措”(世德堂本作“措”)。
〔译文〕古代圣王的兵器,不过是戈、矛、弓、箭罢了,但是敌国不等他使用就屈服了;他城墙不整修,护城河不挖掘,要塞不建立,机智变诈不施展,但是他的国家却平安无事地不怕外敌而又能昌盛,这没有其他的缘故,是由于彰明了礼义之道而用名分来协调臣民,适时使用人民而真诚地爱护他们,因而臣民附和君主就像影子和回响一样。有不遵从命令的,然后再用刑罚来惩处他,所以惩罚了一个人而天下都服了,罪犯也不怨恨自己的君主,知道罪责在自己身上。所以刑罚用得少而威力却行于四方,这没有其他的缘故,是因为遵行了礼义之道的缘故。古代帝尧治理天下,只杀了一个人、惩罚了两个人而天下就治理好了。古书说:“威势高举而不使用,刑罚设置而不施行。”说的就是这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