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听人说,文学即人学,因为文学中的人物塑造与故事编排被抽丝剥茧之后,其最核心的部分不外乎人性的探索,探索人与外部世界,与他人,乃至与自己的关系。
所以,读到一本好小说最畅快的地方在于,它能让你从字里行间窥视出作者对于人性的理解,对人生百态的看法,进入他用笔墨构建出来的精神世界。
毛姆正是这类作家的典型代表,他的小说中对于人性的剖析精准而到位,他又极为擅长用生动鲜活而不失幽默的语言和引人入胜的讲故事手法,带领读者一点点还原主人公的人生轨迹。
你读完之后,似乎又意犹未尽,仍然沉浸在他创造出来的另一番世界里,甚至开始反思当下生活的桎梏,因为你在书中见识了更广阔的星辰大海,那是一片精神自由的原野。
如果用最通俗的说法来阐释毛姆作品中经常表达的一个主题,那就是“生活不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在《月亮与六便士》里如此,在《刀锋》里亦然。不过,即使你提前知道了这一主题,你是否就会后悔读过此书呢?答案是,绝对不会,因为阅读本身的趣味已经在带你领略超出日常琐事的诗意与美了。
尽管主题有类似之处,故事的主人公都放弃了某种人人羡慕的“正常”生活,选择了去追寻一种全新的符合自己心灵诉求的生命轨迹,但《月亮与六便士》以画家高更为原型,更侧重于艺术的追求,或者说主角穷尽一生想探寻的是根植于自己内心深处的热情,而《刀锋》却带有某种哲学和宗教的追求,反映的是主角对于生命真谛的质疑和寻求解答的旅程。
正如这本书的扉页上,引自《迦托—奥义书》的那句话:“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这本书依然是用第一人称写的,但有趣的是,作者用到了自己的真实姓名。换言之,在本书中,“我”,一名叫毛姆的作家,既是故事的参与者,又是见证人,为读者呈现了一个叫拉里的年轻人不同流俗的人生选择和经历。
在很多著名文学作品中都可以看见这样的叙事方式与视角,比方说《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尼克,《漫长的告别》中那位洒脱而正直的私家侦探,他们既有着局外人的冷静,将整个故事娓娓道来,又委婉而鲜明地表明了自己的立场。
回到《刀锋》的小说情节上来,其实故事的主线并不复杂:
一位参加了一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在战争中亲眼见到一位战友为就自己而中弹牺牲后,开始对人生感到迷惘,想要弄清楚这个世上为什么会有恶与不幸。于是战后的他放弃了一门好亲事,独自来到巴黎,广泛阅读各类经典书籍,后来又辗转世界各地,行遍万里路,最后他到达印度,探寻印度的吠陀经哲学。在他了悟人生,散尽自己最后的一点钱财后,他又返回美国,做一名自食其力的体力劳动者,“大隐隐于市”。
书中不仅塑造了拉里这一“求道”者的高尚形象,还精妙地刻画了一门心思在上流社会中扩大交际圈的艾略特·谈波登,深爱拉里却贪图物质享受的伊莎贝儿,头脑简单却心地忠厚的格雷·马图林等等,而“我”则是起到穿针引线的作用,与主角们的关系若即若离,却又是他们最好的倾诉对象。
不过书中其他人的生命轨迹不过是用来反衬拉里特立独行的一生。他们深谙社会的运行法则,依照利己主义的原则作出对自己最有利的决策,巧妙地度过自己物质至上的虚荣生命,其中艾略特和丽莎贝儿尤为典型。
而拉里恰恰相反,他对于精神世界有着至高的追求,他想要寻找人生的真相,想要源源不断地汲取新知,想要探索恶与不幸的源头,所以钱财于他乃身外之物,风餐露宿和踏破铁鞋对他来说不过是寻常,因为他试图拥抱的,是心灵的满足感。
直到小说的最后,拉里也没有对‘世界上有恶的存在’找到一个最终答案,他只是说:“我们在这世界上所珍视的一切美好的、有价值的事物,只能和丑恶的东西共同存在。”这足以见得,他终于释然,终于明白过于执着也是一种执念,所以那么多年后,他能活得自在而超然。
“我认为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的完善。”
这句话出自主人公拉里之口,是他十年如一日的践行准则,更是作者毛姆所追求的理想化人格的写照,此处的“自我完善”无关物质,关乎的是探寻心灵之自由,求知之乐趣,是《刀锋》中最朴实又普世的人生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