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迷上了犯罪推理类的小说,利用期末复习的边角料时间能一口气读完一本。总结近期读完的几本推理小说,发现了一个规律:虽说每个作者架构的故事情节诸如犯罪动机、犯罪手法以及推理思路千差万别,但最后给读者带来的效果却大同小异。
在现实生活中的法制社会里,犯罪几乎不可饶恕,可在小说里,不论罪犯杀了多少人,不论他杀人的手法多么残忍,作者总是有办法让读者无法做到深恶痛绝。这种办法便是对人性的剖析。或许是爱情,或许是友情,又或许是亲情,人类世界因参杂着七情六欲而显得尤为复杂。当我们站在杀人者的立场上感同身受的时候,我们是没有办法去指责他的。因为作为有思考力的独立人,我们会下意识的把角色代入,倘若是自己在那情那景下是不是也会受各种情感操纵而犯下种种罪行。这样一来,作者的目的也就达到了。而作为读者,在合上书的那一刻,压抑沉郁的情绪铺天盖地席卷而来,挡也挡不住。那种深深的无力感真的可以击垮一切,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平复。或许,有些人一辈子都平复不了。
有人说能写出非常优秀的犯罪推理小说的作家,他们是有一定程度上的心理扭曲的。虽然有些绝对但也不无道理。深入细微的去研究犯罪的变态心理,揣摩各种作案手法,构思整个完美的犯罪情节,这一切除需要过人的逻辑思维能力之外更要有强大的心理素质。将人性的善恶赤裸裸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让读者在看完书之后仍需要很长一段的时间去梳理去领悟,我想这大概就是推理小说最诱惑人却也最折磨人的地方了吧。
最后我想说的是,即使看了这么多黑暗系列的小说,我还是信奉儒家人性本善的思想。或许无知,又或许还涉世未深,但活了二十年,在我生命中路过的应该大部分都是善良的人吧。至于这些推理类的小说,练练脑子还行,如若没有强大的心理素质那还是不要深究了吧。世间总有太阳照不到的阴暗角落,但人生苦短,何必探寻揭露那些黑暗呢?不如做一个明媚的人,永远向日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