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一场长达十几年的旅行

已经记不起是从哪一年哪一岁开始,几个父母是好朋友、小孩子也在同一个学校念书的家庭,共同商议好今后每个暑假,都一起组队带孩子们出去自驾旅游,于是一场饱含亲情与友情的漫长旅行就此启程。

时至今日,这场每个暑假都要进行的旅行延续了必然已有十数年,若是一年一年地翻看照片,并不会觉得有多大变化,而如果能找出十年前的照片,对比今日,就能看出岁月在大人们的脸上留下了哪些痕迹,青春又给孩子们增添了多少朝气。

十几年间,以每次的出发点——南宁为中心,这支自驾游车队跑遍广西内外,车轮行至内陆沿海,足迹遍布桂、滇、贵三省。西北之极,曾达至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的香格里拉,而往南走,最远曾到过我国东兴口岸的北仑河与越南哥龙河的交汇处,站在不足百米的北仑河大桥上,放眼望去就可以看到芒街的越南人民和些许中国游客。

在这场时光的旅行中,这支由数个家庭组成的自驾游车队,早已经凝聚成了一个大的家庭,期间有旧人退出,也有新人加入,有隔三差五参加一回的,也有十数年来从不缺席的。但是到了今天,在这篇文章开始动笔的时候,正值这个大家庭的最后一次集体旅行归来,这段长达十几年的旅程,即将因为岁月的变迁,无奈宣告落幕。

想不到更好的办法,谨以此文,纪念这段时光中的那些人、那些事、那些声音、那些画面,以及,那些情怀。


回想起第一年,那时候我们都还没有小轿车,租了一辆五菱龙,三个家庭九口人挤在七座的小小面包车里,跑了几百公里,到北海去见识大海。不过好在那时候三个孩子都还小,都能被各自的母亲抱着坐在腿上,所以并不觉得路途遥远漫长。

我还记得那天在车上,几个父亲看着路上经过的小车,谈论中国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小车越来越多了。我爸说:“你们看着吧!用不了几年,小车就慢慢地进入各家各户了。”我个人从小就对车子非常喜爱,所以对我爸当时这句话印象非常深刻,一直期待着到哪一天一辆属于我们家的汽车就会到来。

到了今天,当时的预想果然成为了现实,我们的队伍已经发展到了四个家庭,每个家庭都拥有了各自的小车,四辆车在公路上始终保持着一个整齐队形向前飞驰,但车内再也不是第一年那样拥挤不堪,我妈一个人在车后排想坐就坐,想躺就躺,而我早就考到了驾照接过我爸的班,老爸也可以在副驾驶座上听着音乐打呼噜了。

“海明,你说以前我们怎么就那么厉害,一辆车坐九个人,跑了几百公里。现在你再让我重来我可受不了了。”妈妈躺在后排座椅上慵懒地说道。

“那时候年轻嘛!现在儿子都长这么大了,我们也老了。”爸爸看着正在开车的我笑着说。


我爸是一个很爱玩的人,每次一说到准备要去哪旅游,接下来的几天里他都会很兴奋,又是上网查路线、景点,又是看天气预报,总之就是闲不下来。我妈常说:“你看你爸,真像个小孩子,平时在家天天和我吵架拌嘴,但是只要一出来玩,脸上几时都是挂着笑的,说他什么他也不还嘴了。”这时候我总在想,我爸一把年纪了会不会也像我小时候一样,旅游出发的前一夜,兴奋到睡不着觉。

说到我爸,我印象最深刻的有两件事,一忧一喜。

记得我们去桂林阳朔县兴坪镇的龙颈河漂流那次,我尚年幼,爸爸担心我的安全,说要和我一条船,可小孩子的心思你们都知道的,我一心只想和我的小伙伴一条船,又哭又闹,妈妈来帮忙劝说也没有用,最后他们拗不过我,只得答应让我和我的小伙伴坐一条船,我爸爸和他爸爸坐一条船。这样一来,当时我定是玩得开心了,只是事隔多年,当我变得懂事以后,再回想起这件事情,想起那天爸爸脸上的神情,我分明会感到阵阵心痛和愧疚。试想,一个视你为心肝的人,想要保护你并且和你一起玩乐,却遭到了你的拒绝,拒绝他想要和你呆在一起的心,他心里该是有多么地失望。而且,别人的爸爸未必不和我的爸爸有着一样的心思,却也被我的小任性给破坏了。可以想象那天两个爸爸在一条船上担忧着各自的孩子的安全,玩得有多不尽兴。在此,我向两位父亲诚恳地说一句对不起。

忆完忧事,再说个好笑的,去年我们去云南的玉龙雪山玩,上山时要乘坐雪山大索道,索道的缆车四面车窗均采用落地窗的形式,方便让乘客沿途观赏大雪山的壮丽风景,而且缆车外形的下半部分近似弧形,里边的乘客几乎可以看到自己脚下的景色。但正是因为这样,把我爸吓得可不轻,从缆车开始动的那一刻,我爸就整个人完全倚靠在座位上,双手分别放在两边大腿上,坐得直挺挺的,连脖子都不敢动一下,我们看到神奇绚丽的景色时,一边惊叹一边给他指着叫他看,他也只是“嗯......嗯......”应两声,最多转动一下眼珠子朝我们指的方向斜瞟一眼,脖子始终不敢转动,仿佛冷汗都要吓了出来,那样子别提有多滑稽了。逗得与我们同行的一个女孩子像被点了笑穴一样,从山下全程笑到山上。这件事情,从此成为了我们旅行团队茶余饭后的谈资笑料。


我妈跟我爸相反,是一个极其不爱游玩的人,尤其是出远门。印象中妈妈的爱好似乎只有三:麻将、睡觉和裙子。所以,于妈妈而言,旅游就是被迫陪着我们去的,至于去哪儿,玩什么,她丝毫不关心。

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年的旅行中妈妈过得一点也不快乐,相反,她很开心,因为她有一种特殊能力——逆生长。我的感受是,小时候,妈妈很传统,和我们这一辈人的父母都一样,做着母亲该做的事,说教着母亲该进行的说教,就是一位很平凡的母亲。可是随着年纪的增长,妈妈变得越来越前卫,无论是穿衣打扮,还是兴趣爱好,都在向年轻一辈的人靠拢,于是,妈妈的交友圈子不再是清一色的大妈,很多年轻女孩都与她姐妹相称,她们亲切地叫她一声“欢姐”,并很乐意与她共处,在街上消磨一整天的时光。

所以,在旅途中,妈妈扮演的就是这样一个角色,她的特殊能力似乎能把别人的女儿变成自己的女儿,在一起旅游的众朋友之间互相拌嘴开玩笑的时候,人家的女儿从来都不是站在自己的妈妈那边,而是帮着我妈妈吐槽自己的妈妈。走在路上的时候,妈妈也和她们或是搂腰,或是手挽手走在一起,从背后看去,一副好姐妹逛街的既视感。

因为对裙子的爱好,妈妈也很喜欢拍照,她总是我和爸爸镜头中的主角,白天游山玩水,晚上回到宾馆,妈妈就要开始评比今天我和爸爸谁把她拍得好,如果有那么一张照片让她十分满意,她立马就会高兴地拿起手机躺到床上,又换桌面又换头像。

记得在靖西的通灵大峡谷,景点里有一些给游客拍照的生意人,拍完的照片除了现场打印出来以外,你还可以用U盘将源文件拷贝下来。妈妈来了兴趣,跟我们合照完之后,又自己一人来了个五连拍。在选取照片的时候,妈妈对自己独照的那五张照片甚是满意,不顾旅游景点的价格高昂,毅然全都买了下来。可是后来工作人员在给我们拷贝照片的文件时,可能是因为粗心大意,竟然全都弄错了,我们离开景点回到酒店才发现,U盘里的照片上,没有一张是我们熟悉的面孔。虽说这种事情确实会令消费者感到不愉快,但在我看来,惋惜片刻,也就过去了。可为了这事,妈妈可是难过了好久,我看她闷闷不乐的样子颇感心疼,于是百般劝说,像哄小孩一样,承诺日后我能给她拍出更好的照片,她的情绪才慢慢恢复过来。


家勇是我从小到大的玩伴,是我一众兄弟朋友中很特殊的一个。我们这一代人都是在好几部经典的热血动漫中成长的,所以大部分的男孩子都有一种主角情怀,无论是小时候做游戏哄抢着“我要当李逍遥”,还是青少年时打篮球把自己想象成流川枫亦或是仙道,我们总是幻想着自己就是这个世界的主角,立志要做最强,想要在所有的竞争中出尽风头。殊不知世界却不是围绕着你来旋转的,不可能有小说中主角那样的诸般奇遇帮你登顶世界之巅,你不努力,永远也成不了最强,而就算你努力了,别人也有和你一样努力甚至比你更努力,加上还有天赋这种因素,你会不断地发现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也许家勇就是很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他和我们不一样,他从来都不爱出风头,在他看来,做不了孙悟空,做个沙和尚也挺好的。把担子挑好,也是对团队的一种贡献。

锋芒毕露的两个人是无法共存的,所以,像我这种争强好胜的性格,和家勇在一起时会感觉非常惬意,满满的都是亲切感,任何心里话都可以放心地向他倾诉。

家勇,我永远记得你在苍山上对我说过的话:“如果自己一个人无法达到巅峰,那不妨试试融入团队,依靠团队的力量去争取荣誉,不是每个人都是灌篮高手,但宫城会传球,三井三分准,就算只是配角,他们的能力却也是球队不可或缺的。”如果有一天,我的血液不再沸腾了,我会静下心来好好体会体会你的这句话。


大地叔,家勇的爸爸。我不知道大地叔为什么叫大地,只是从他们大人的互相称呼之中听来的,于是加个“叔”就跟着叫了。但我认为大地叔他人如其名,真的是一个像大地一样的男人。

大地叔早年在单位任专职司机一职,可谓跑遍了祖国的神州大地,阅历之广在我们所有人当中无人能敌。也许就是因为年轻时踏遍了大江南北,看过了太多的河流山川,大地叔才能有如此豪迈洒脱的气魄,以至于我对他果敢决绝的男子气概十分钦佩。

我们出门在外难免会碰上迷路的情况,虽然手机上有各种导航,但有时候遇上修路改道,导航也会束手无策,这时候大地叔年轻时积累的阅历就会发挥作用,他总是很潇洒地抛下一句:“跟着我走!”然后调转车头在前面带领我们,凭着他做司机的经验和对方向的直觉,每次都能顺利地抵达目的地。

大地叔真的是一个很洒脱随性的男人,其实我们这十几年间游玩的地方,大部分他年轻时都有去过,对他而言无异于重游一次,经常玩到某个地方,大地叔就会说起当年他第一次来这里时的情景,与今日有什么不同。如果你能亲眼看见他叙述这些事时的神情和气质,你一定会肯定,他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我们问他:“这些地方你都玩过了,为什么还乐此不疲地跟我们来?”他说:“其实不管去哪旅游,都是大同小异,我对旅游本身并不感兴趣,只是很喜欢这种和大伙儿一起出来走走的感觉。”


小阿卉,家勇的表妹,一个爱笑的女孩子,在玉龙雪山的大索道上从山下笑我爸笑到山上的就是她,从那以后,只要一看见我爸,她就会不受控制地捂嘴开笑,用她自己的话说,我爸总是莫名其妙地戳中她笑点。

阿卉个子高高的,却生得一张娃娃脸。她是最近几年才加入我们的旅游队伍的,都说女大十八变,虽然好多年没有见过面了,上一次见到阿卉时她还是个身高只到我小腹的小女孩,现在已经快赶上我那么高了,可她刚来的那天,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因为她的脸蛋五官跟小时候相比,几乎没有半点变化,就连皮肤也是,白嫩得宛如婴儿,我竟猜不出她的年纪。

说起阿卉小时候,有一件事是我永远的羁绊。记得应该是我上初中的时候,有一天周末我去家勇的外公家里找家勇玩,阿卉也在家,她长得甚是可爱,活泼开朗又讨人喜欢。于是我便陪她玩耍,哪知道小女孩黏上我了,围着我转了一个下午,我索性陪她玩起了她的游戏,游戏规则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是她来抓我。我绕着茶几和沙发转圈圈跑,阿卉在后边追。我心想:我跟这么个小女孩玩这种游戏,不能太欺负她,得让着她点。于是我加快脚步和她拉开了一点距离,随即停下来转身面向她,故意逗她说:“快来抓我呀!”心里盘算着再如此逗她两次,就假装不小心被她抓到,哄她开心。可就在这时,出乎我意料的事情发生了,只见小阿卉忽然奋力一跃,猛地扑向我怀里,我看到她的小手都快要够着我的胸口了,此时如果我转身跑掉的话,我怕她会摔着,所以我本能地张开双手接住了她抱在怀里,但当时的我也只有十二三岁,加上根本毫无防备,那股冲击力还是撞得我身体失去了平衡,我顺势就倒在了沙发上,所幸的是,我们都没有受伤。我刚从惊吓中回过神来,正准备对小阿卉说出那句早就想好的台词:被你抓到啦!可我还没来得及张口,阿卉的小嘴就对着我的嘴吻了上来!一时间,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抱在阿卉身上的手竟不知道把她推开,不知道过了多少秒,我才恢复意识。于是我立马握住阿卉的双肩把她往上推,可我刚一推开,她又挣扎着吻下来,我很是惊讶,这小女孩怎么啦?电视剧上学来的吧?你还小,这样可不行呀!我一边推开阿卉一边叫正坐在电脑前打游戏的家勇,“你看你表妹......”家勇闻声赶来,看到此景,一声喝斥:“阿卉!不许这样!”阿卉才笑着乖乖地从我身上爬起来走开。

回家的路上,我一边骑着自行车一边回想刚才发生的事,从来没想过,我会在12岁就送出自己的初吻,还是给这么一个身高只到我腰部的小女孩。不过阿卉呀,我是男孩子,初吻可没你的值钱,你那么轻易地亲了我,以后长大了可别后悔呀!

关于这件事,我不知道阿卉自己还记不记得,但愿她已经忘记了吧!其实我本来也已经记不起了的,只是在大理的天龙八部影视城里,我们四个小孩一起进“活死人墓”里玩,其实也就是通常说的鬼屋。我走在最前头,阿卉跟在我后边,四周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清,几乎是靠手摸索着往前走的,忽然在一个拐角,闪过一道绿光,在绿光亮起的一瞬间,所有人都能看到自己额头上方不远处有一只面目狰狞的“恶鬼”,加上适时响起的恐怖配音,大家都被吓了一跳,这时,阿卉在身后抓住我的肩膀,把头埋在我背后躲了起来。从她的手触碰到我的一刹那,我分明感到一种沉睡已久的知觉在体内苏醒。剩下的路程,阿卉几乎是保持着这个姿势走完的,而我,也是在这段路程里,从那苏醒的知觉中,想起了小时候那段尘封的往事。

于是,接下来的旅途里,除了开车和睡觉,我和阿卉是形影不离。吃饭必定坐在一起;逛街常常脱离队伍,两个人走在后边聊自己的,一直聊到各自的房间门口都舍不得道别;在寒冷的苍山上,我把大棉袄让给她,她也把她的小外套借给我,然后看我穿着女式“紧身衣”咯咯咯笑个不停。后来,我拍到了一张我非常珍惜的照片:在苍山山顶上,我们被冻坏了的四人,坐在一间小木屋内,各自捧着一杯价格20元却是用一小包速溶咖啡粉泡成的咖啡,一边不停地抚摸着一次性纸杯的杯壁给冻僵的手取暖,一边把脸尽可能地往热咖啡冒出来的水蒸气靠近。我注意到此时的阿卉不知在看着什么发呆,但样子极其可爱,大大的棉袄罩在身上,只从连衣帽里露出一张小脸来,额头上散乱地盖着被雨水打湿但更显乌黑明亮的刘海,弯弯的睫毛上还挂着几颗水珠,粉红稚嫩的脸蛋氤氲在咖啡的水蒸气里。我就是在这时按下快门,定格下了这一瞬间的画面。

我承认我的内心是想要接近阿卉的,我毫不避讳地遵从内心的声音去和她相处,她也很乐意与我呆在一起,经常有些惊险刺激的东西,连家勇也不敢挑战,但阿卉总是会说:“我陪你去!”阿卉是个可爱的好姑娘,待你高中毕业成年时,若你还没有男朋友,我一定追你!


雨薇,和我简直是最典型的青梅竹马。我们的父母,本就是关系很好的朋友,我爸爸和她爸爸年轻时是同一批进入铁路参加工作的,然后在同一个铁路家属区买到了单位建的房子,我家在一楼,她家在四楼。后来,同年,我一月生,她二月生,前后只相差了十几天。

可以说,各自还在妈妈的肚子里时,我们就已经认识了,因为怀孕时无聊,我们俩的妈妈就几乎天天都坐在一起唠嗑,而我们俩也就隔着两张肚皮的距离咿咿呀呀地彼此自我介绍了。出生以后,这一切依然没有变化,我妈妈抱着我,她妈妈抱着她,依旧坐在一起唠家常,话题无非就是我儿子的大眼睛或者我女儿的小嘴巴,再加上一些对小孩晚上哭闹睡不好觉的抱怨,已是一整天生活的全部,我和雨薇两个小婴儿,也就被动地从早到晚呆在一起。

直到我们都能说会跑,妈妈们终于可以放心地打麻将了,我家在一楼,不用爬楼梯,方便,于是我家就变成了麻将馆,每天早上八点左右就开始有人陆陆续续地到我家集合。

我现在都还清楚地记得那时候每天早上雨薇的妈妈抱着都还睡眼惺忪的她来到我家,把她往地上一放,撂下一句:“跟阿冲去玩吧”,然后雨薇就会揉揉眼睛,鼓起还带着婴儿肥的粉扑扑的脸蛋对我笑,向我走来,模样很是天真可爱。

一个大院里的孩子群,总是按年龄段分批玩的,前一批比我们大几岁的小孩已经上小学了,而我们这一批刚刚成型,正好接管过上一批小孩玩耍的地盘。巧合的是,我是这一批小孩群里最大的,因为全都是94后,而我是94年1月生,所以大家都“尊称”我一声“阿冲哥”,雨薇是2月生的,大家也都叫她“雨薇姐”。顺理成章地,玩过家家时,我永远扮演“爸爸”,雨薇扮演“妈妈”。

我们喜欢在院子里的一堆石头堆上生火,并把一个捡来的印有“消毒中心”字样的碗架在火上边,里边盛有水,我和雨薇就在一旁给“孩子们”做饭,而“孩子们”就负责找燃料和食材,燃料通常是院子里的人们丢弃的废纸以及一些树旁掉落的枯枝和落叶,食材就是各种昆虫,比如蚂蚱、蚂蚁什么的。

常常有大人经过,好事的会直接调侃我和雨薇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也有留下一句“真是两小无猜啊”然后耐人寻味地一笑的,但正所谓不知者无畏,当时的我并不不知道他们话中的意思,所以也不害臊,还报以一副“我就是喜欢跟雨薇玩怎么着”的样子吐舌头予以回击。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的铁路家属区就像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孤岛,除了雨薇以外,我的世界里再也没有其他女孩。我自己都有想过会不会就这样好一辈子。

然而世事无常,在我们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有一天雨薇忽然身体不舒服,向老师请了假回家,老师见我们平时上学放学都是一起走的,家住得又近,于是让我陪她回家,我却不知道,这竟是我最后一次和雨薇作伴走这段回家的路了。

一路上,可能是因为难受,雨薇都没怎么说话,路过一个小卖部时,我给她买了一瓶矿泉水,她说:“现在不想喝。”我只好拿着。

到了她家门口,我说:“那你好好休息吧!我先回去上课了。”

“嗯,晚上课本借我抄笔记。”

“没问题!走啦!”

“嗯,拜拜......对了,你给我买的矿泉水,还给我吗?”雨薇微笑着。

“噢!当然。”这时我已走出了三四米远,懒得又再走回去到她面前,于是将矿泉水随手一抛,想让她接着的,但女孩子向来就不擅长这个,加上身体抱恙,雨薇没能接住,还被矿泉水瓶砸中额头,她当时立马蹲下就哭了。

按常理说,这时候我应该赶忙跑过去摸摸她额头被砸到的地方,然后向她道歉,不断责怪自己的不小心,甚至拿她的手往我身上打来哄她不哭,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然而就是这么理所应当、这么顺其自然、这么简单,简单到在小时候和雨薇形影不离相处的那么多个日子当中,年纪小小的我不知道做过了多少回的事情,这一次,我竟做不出来。

我到今天都还想不通自己当日的犹豫,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就是说不出口一句简简单单的对不起,也许是有一点临近青春期叛逆的萌动作怪,感觉说出了这句对不起,自己好像很折面子,丢了小小男子汉的尊严,所以,当时我没有上前哄她,而是站在原地漠然地看着她哭了一会儿,就独自下楼走掉了。

我不知道后来雨薇蹲在门口哭了多久才回家,也不知道她还有没有捡起地上那瓶矿泉水。我只知道,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即使住得很近,上下学常常低头不见抬头见,也依旧形同陌路。父母、同学自然都问起缘由,我却从来都没好意思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他们,当然也有人去问雨薇,只是她好像也不愿意说,对所有人都保守着这个秘密。

后来我用了好多年终于明白,当年憋着一句对不起,想要捍卫一个小男子汉在女生面前的尊严,却不知道这恰恰是一个男子汉最不屑于做的事,还因此失去了一个童年最重要的青梅竹马玩伴,错过了和她相处的最后几年的美好故事。

我真傻,逃避责任才是自弃尊严,真正的男子汉应该是勇于担当的,只怪我明白得太晚。

因为火车站的大规模整改,我爸和雨薇爸都在我们初二那年调动了工作,我们也都随之搬了家。之后好几年没有见过雨薇,虽然避免了擦肩而过却不说话的尴尬,却也告别了每天都能见到她的生活。

高中毕业的那个假期,雨薇家终于又回到了我们的自驾游团队。这次见到雨薇,她已经是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我也成熟了不少。一见面,没有任何形式的问候,只有心照不宣地彼此一笑,仿佛还是那多年交情的故友,自然而然地攀谈起来。她没有再提起那件事,我也没有再弥补那句当年没有说出口的对不起,因为都没有必要了。

道歉这玩意儿,过了当时,再说就没有意义了。

只是我们都很默契地没有再去说起任何小时候的故事,与其说是默契,不如说是一种无奈,无奈我小时候的过错酿下的苦果,把那段两小无猜的美好往事演变成我们都不愿意去踩的雷区。


本来打算把队伍里每一个人都写进来,但写到此处发现要写的人要回忆的事太多太多,若真要详述起来,怕是能写一部中篇小说了,所以就此打住吧!没有提到的朋友们看了不要吃醋喔!你们每个人每个动作每个表情每个故事,我都记在心里了。

开篇提到,这是我们最后一次集体旅行,因为家勇今年已经被正式录取参加工作,今后将不再有寒暑假;阿卉考上了省内最好的高中,即将迎来繁重的学习生活;我和雨薇明年也将要实习。随着孩子们的退出,大人也不再有东奔西跑的动力了,所以,这场长达十几年的旅行到这里就是终点了。

这篇纪念文的灵感来源,是我们在返程的路上,停车休息时,我看着大家每一个人,心中升起强烈地不舍而触动的。于是当即换了爸爸开车,我抱着笔记本电脑一个人到后座上边回忆边写。一直写到我们回到家,妈妈在饭店订了一个大包厢,我们在那里吃一顿散伙饭。

我心中的不舍之情越来越强烈,坐在这圆桌周围的每一个人,在这餐饭后,不知要到何年何月才能再次聚集到一起,我又何时才能再看一次这种情景,再享受一次这种氛围。当真希望天下能有永远不散的宴席。

此刻大家依然还在饭桌上说笑,而我已端起笔记本电脑,在一旁悄悄地敲下这些文字。再过一会儿,这间包厢里富丽堂皇的灯光就会熄灭,变得寂静无声。我们将在楼下分别。

我很享受驾车在公路上,和你们一前一后像一个车队,走遍万水千山的日子;我也很享受在异域他乡的夜晚,我们一大群人吃完宵夜走在路上的感觉;我很享受我们共一张桌子一起吃饭,哪怕坐得有点挤;我享受我们在一起度过的所有时光。

将来有一天,如果我有能力,我会尽我所能去组织,想办法让这一切重现。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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