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阅读量是45本书,说来羞愧,今年的空闲时间实际比去年多,但阅读量却比去年少了15本。
越是闲散,越是懒惰,反而忙的时候才能挤时间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而且遗憾的是,今年读完之后很喜欢的书也就十来本,阅读的大多数书都是“还行”行列,唯一对自己2019年希望就是提高阅读内容的鉴别能力,戒掉开始读一本书就非读完不可的陋习,不对胃口的书应该果断放弃。
离开学校后,就没有了书的来源,只能在当当和京东做活动的时候囤书,可缺点就是已经买的书暂时不想看,而想看的书有时候又一直没买,不像电子书能特别及时读到自己想读的书,现在已经很少看电子书,大哥买给我的kindle也让他在闲鱼上卖掉了。
好在阅读质量还算可以,每本书都能有一种输出。
今天发已读书单里的最喜欢的十本,基本都是很快的读完,所以现在我鉴别一本书喜欢与否,取决于我阅读速度的快慢。
(排名不分先后)
1.《万物的签名》[美]伊丽莎白·吉尔伯特
看完之后心情很复杂和赞叹,我能感受到它的伟大,却无法用文字写出来。
像是创造了一个真实的世界一样,有时候会想,是真的存在这样的故事吗?
女主人公阿尔玛是富人亨利的独生女儿,母亲与家人断绝关系嫁给父亲,从小她收到母亲严格的“贵族教育”,不仅教育她该有的教养和知识,更是在心灵上建造她,她聪慧坚毅,最终成为了一个伟大的植物学家。
在这本小说里,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深层次的或者说是多元的,没有可以描述谁的感情的是伟大或无私,也未贬低任何一种情感。在爱情方面,悲哀的是似乎没有真正相爱而喜结连理的。
比特里克斯与亨利:书中并未关于他俩的任何感情描述;
普鲁登丝与狄克逊:一个尤物却将终生付诸于废奴事业;
霍克斯与芮塔:婚姻的结果是苦闷与疯癫;
阿尔玛与安布罗斯:可以称之为精神伴侣吗?虽然并非阿尔玛愿意,最后她却不得不接受让她难以承受的现实。
最终,阿尔玛舍弃了她的财富,逃离原本的生活,看到了更大的世界,又像是回到了父亲的原点,至少她找到了想要寻找的答案,某种程度上,她救赎了自己。
2.《步履不停》[日]是枝裕和
“人生总有一点来不及,这么一种近似认命的教训吧。”总觉得书中的主人公像是太多人生活中的样子,生活和工作中总有点不如意,和亲人的相处也总是充满倔劲儿和叛逆,不会表达爱,也太少陪伴。明知争吵赌气是错的,可是不知不觉还是这样做了。
有时候我在想,是不是心底完全明白只有亲人之间才敢这样大胆的释放情绪,对父母能够永远的耍小孩子脾气,因为知道,他们永远不会离开我们所以才这样放肆。可人不就是这样,伤害最深的,永远是对最爱的人。把距离和尊重给了陌生人,把伤害给了亲近的人。
“但即便我眼看着父母年华老去,我却什么都没有做。我只能不知所措地远远看着同样不知所措的父母。而第二天,我甚至忘记了这些事件,仍对他们的存在感到厌烦,然后马上回到了属于我自己的、与他们毫不相干的日常生活。双亲会老,是无可奈何的事情;会死,多半也是无可奈何的。但是,没能与他们的衰老或死亡发生一点联系这件事,对我来说如鲠在喉。”
是枝裕和就是这样用平淡的语句却戳中了读者的痛,读完之后,心里很沉重。
3.《黄金时代》王小波
“那一天我21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慢慢受槌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槌的牛一样。可是我过21岁生日的时候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槌不了我。”
我在大一的时候才听说到王小波,知道很多人都喜欢他,然后看了他的《沉默的大多数》和《我的精神家园》,当时也没认真看,也没觉得他多好。直到去年,读了他和李银河的书信集,真的觉得他是一个特别特别特别可爱的人。
其实这不是我第一次看这本书,第一次是大三的时候在学校借的,并且看之前我真的一点都不知道他的内容,我还把这本书带去了办公室,当时办公室还全是男生,来翻我的书,我当时还觉得蛮害臊的。而当时自己看了十几页也没看下去了,现在觉得当时的自己真的是太太太肤浅,怎么会以为这本书是因为黄而被大家所喜欢的呢。
重新拿起来读,王小波行云流水般的叙述,让人真的有点放不下这本书,痞里痞气的,什么事到他嘴里总是说得让我想笑。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可能是因为王小波这个人,还有就是语言,是我读着很舒服、流畅但又需要去思考更多深层含义的文字,情节设定和情景描述有时候会让我摸不着头脑,似乎是“转化”的太快,而又不明白为什么就这样了。
4.《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林奕含
正在看这本书的期间,有一天秋发消息给我,说她在看这本书,觉得林奕含真的有才华,可惜了。
很多人都是在林去世以后才看到这本书,正是因为不仅仅是一本小说,也是真实发生的,所以,我想每个人都能感受到一份隐忍的痛,一个13岁的女孩在面临这样的“暴力”的时候,无措与不安的被推着走,知道是发生的不好的事情,却以“如果我们之间有爱这就不是罪”来“安慰自己”。
只有当发生了死亡或者其他极端的结果之后,人们似乎才会有意识去认真对待去反思,但是,等着热度一过,还是原来的样子。好了伤疤忘了疼、记吃不记打的事情不断的在发生,人类进化得很缓慢,但是世界又发展的很快。那些本应该教育和重视的事情,却总会因为隐晦而绝口不提。
社会总会存在一些阴暗面,也许远超出我们的认知范围,但是,它就是真实存在啊。很多时候我们都会认为那些悲剧的事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但是,也许真的就发生在我们周围。这几年不断爆出各种令人痛心不已的新闻,不就是警醒吗,那不是假象也不遥远。
如同林一样,林的经历我想也不止只发生在她身上。
5.《我与地坛》史铁生
这是史铁生先生的一本散文集,他在21岁时生病,从此一生在轮椅上度过,之后开始尝试写作,在写作中找寻着活着的意义,写作对他的人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他开始由此回顾自己的过去,同时也在向前创造着自己的新生活。就想今天刚读到库尔特-冯内古特的一句话:“阅读和写作是迄今为止人类出现的最有营养的冥想形式。”
开篇就写到他与地坛的故事,这个小时候经常玩耍的地方,带给他快乐的地方,在他经受苦难之后,依旧能给予他宽慰,也许这是自然的力量,不管你是什么样的心情,它能分享你的快乐也能稀释你的痛苦。
除了地坛,书中他还写到他身边的许多人,在那样的时代背景下,那些人所经历的人和事,他的童年、他的母亲、他的朋友、他的亲人们,像是一本“人生回忆录”似的记录自己的成长环境和心路历程,但其中流露出许多心酸、无奈、悔恨、悲伤。
许多人说读完这本书能得到许多力量,可能是因为史铁生先生的经历使读者更能去体会健全的幸福,以及在对待磨难时,要有坚持下去的勇气,我们可以通过许多方式去对抗磨难,在磨难中也许更能去思考生命的意义。
我是一个常常被触动但又泪点很高的人,生活中也很少流泪,但这本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段话也泪目了的一段话是:“把椅背放倒,躺下,似睡非睡挨到日没,坐起来,心神恍惚,呆呆地直坐到古祭坛上,落满黑暗然后再渐渐浮起月光,心里才有点儿明白:母亲不能再来这园中找我了。”
6.《一只特立独行的猪》王小波
这本杂文集的内容大约写成于20年前,但是放在现在来看,思想却依旧深远,过了20年了,他的许多观点和语言依旧适用于现在,现在科学科技发展得特别快,可人类实际是进化得很慢很慢的。王小波的独立思考的能力是很与众不同,他不太会被外界干扰,保持着自己的独立性,而且他不认同的东西,他排斥的方式一点都不偏激,他很平和去接受别人的观点,同样也平和得排斥别人的观点。
第一次读王小波是大一的时候,当时是完全看不懂。从去年重新开始看王小波,越来越喜欢他,因为他的思想,他的语言,他的幽默。
相比于前几年的看不懂,可能是源于自己开始有了阅读量,年龄和经历都在增长,对于书中的内容,比如书中提到的一些世俗偏见、传统观念、社会形态、生活态度、性取向、知识分子等等问题都有不同的感慨和更深的理解。
7.《一百个人的十年》冯骥才
上班之后看书效率更高,基本保持每天至少看五十页的速度,而且我看书一般都是一本一本的看,不会一段时间同时看几本书,但是看这本书完全做不到这样,所以这本书我看了大概十天才看完,每看一阵都需要看点其他轻松一点的书调节下心情。我真的无法长时间沉浸在那个情绪里面,太沉重了。
在那十年里,是中国人非常悲痛的十年,荒谬的十年,对与错,黑与白都混乱了。
在那个时代,物质真的不是最重要的,伟大的领袖精神传递给了每一个人,大家只有一个共同的“偶像”,而这样的后果便是不能接受外来的东西,单一的精神世界虽然引导着人们,但也伤害了很多人。
8.《走出非洲》[丹麦]卡伦·布里克森
为什么要读书?蒋方舟认为,如果一个人不读书,那么TA的价值观是只能被TA的亲朋好友决定,这句话我很赞同,不仅如此,我想读书,也是因为书里的那些虚构或者非虚构的故事与生活,思考方式和人生态度,可能都是我无法尝试、无法做到的度过此生的方式,这本书便是如此。
1914年,二十九岁的凯伦·布里克森旅居肯尼亚,在恩贡山下经营自己的农场,直到1931年,凯伦离开非洲,返回丹麦,写下这十七年间在非洲这片奇妙的大陆上动人的经历。
故事一个接着一个,她的生活也不断发生各种奇妙的事情,她不煽情不激动,平和的记录着她所经历的生活和那些人的故事,书中一句话非常触动我:每天早晨醒来,你会想,我来了,这就是我应该生活的地方。
如果是我,每天早晨醒来,我会想,我怎么还在这啊。嗯,我依旧在这。
9.《巨流河》齐邦媛
这本书更像是一本自传,她的一生都和国家的命运紧紧相连,不仅是因为作者的家世,更是因为在那样的历史背景下,似乎没有一个人的人生是不波折的、人生命运是不与国家命运相连的。
我更喜欢前三分之二的部分,作者结合自身的经历与历史的时间线叙述,而后三分之一部分几乎都在讲述她是如何对台湾的文学做出的努力和贡献,推动文化进步,反复写的太多了读着就有些拖沓和枯燥了。
因为这本书也开始在看《西南联大》纪录片,会觉得那是一个美好的又痛苦的时代,《风声》里周迅有一句台词“只因民族已到存亡,我辈只能奋不顾身”。
10.《活着为了讲述》[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
十二月离家的时候想,之后可能一个月都不会回来,要拿一本耐看的书,于是只带了《活着为了讲述》,算是大部头了,觉得会看很久,可是,哪知道自己一天一百页的速度看,四天就看完了,原来马尔克斯的书,就是容易入迷。想到之前看的他的书,好像也是挺快看完的。
他写到自己家庭成员,童年经历,故乡所发生的奇妙亦诡异的事,学业,爱好等等,本书的结尾是写到他的二十八岁左右。似乎像是一个重要的人生节点,像是在说他之后的成就和人生轨迹也是这二十八年的经历所造就的。他真的太厉害了,叙述故事和掌控时间线的能力太强,这本书完全不是像其他名家自传一样平铺直述自己的一生,没有亮点,而是由少年时期讲起又回忆起童年,转又写到自己的青年,并且各种故事穿插讲述,读着是趣味盎然。
虽然在此之前我只读过他的三本书,但在这本自传中,似乎还能看到《百年孤独》和《霍乱》的灵感来源,包括取名。说到起名,就不得不说这本自传中的各种人的名字也能绕晕我。读完以后,非常强烈的感受到“艺术来源于生活”这句话更贴切了。
最后,书的结尾我还觉得挺浪漫的。
一直以来,都告诉自己追求阅读的数目没有任何意义,其实读完一本书,我能记住的东西实在太少太少,我甚至不确定读完这本书有没有用,但我享受阅读的过程,并且记录下来也是一种很有意思的方式。
有时候打开自己的笔记本,看到一两年前的自己读完那本书之后的想法,甚至又会回忆起自己当时正在经历什么,在想什么,在什么情景下有了那些感受,像与过去的自己有一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