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某派出所民警出门办事,还没有走出多远,随意一回头,竟然发现一名可疑男子,其身体特征与嫌犯相符。民警立刻返回派出所,快速组织同事一同抓捕犯罪嫌疑人。经审问,确认为嫌疑人。(澎湃新闻,9月24日)
民警,是为人民维持社会公共治安的职业,他们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也来自生活,服务生活。他们的工作十分繁琐,下至家里长短、邻间琐事,上至地区治安,他们的工作也始终有潜在的危险。出门办事,随手抓人,说起来云淡风轻,背后是民警的“台下十年功,台上十分钟”,也是每一位民警都应该有的追求。其实,三百六十行,每一行都有应该有的职业态度,但民警特殊的社会作用、社会地位,就意味着更高的要求。
民警,要成为“明警”,成为社会犯罪的“照妖镜”。对于民警来说,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是他们的主要工作内容,而想要打击犯罪,没有什么比办案能力更加重要了。许多“超能力”是警察的“日常”能力,从足迹判断嫌犯一身特征,到对每一张脸过目不忘,“修炼”多年的能力让他们成为了明察秋毫之警。这样苦练“神功”的民警越多,犯罪分子越会忌惮法律的重量,我们的生活自然会更加平安。如非对通缉信息滚瓜烂熟,又何来“不经意”的发现?能力并不是天生的,而是每一位警察的日夜努力,是每一位民警将工作化为生活,将生活当成工作的回报。有了他们这样的态度,我们的社会才能够将许多犯罪行为扼杀在萌芽,保证人民的安居乐业,帮助社会稳定进步。
民警,更是要成为“名警”。民警不仅仅是社会治安的维持人,也是社会道德伦理的维持人,这要求警察要遵守、维护社会道德,做社会的道德榜样。民警之“名”,并不是说民警要打出名声,成为名人,而是在于能否破案、打击犯罪分子,保护人民的和平生活,更在于做人。而敬业,就是最好的做人,就是一个人最好的品质之一。出门办事,四个大字听起来随意,但民警出门并不随意,而是时刻牢记自己的职业,铭记自己的信条,才能“随意”回头,“随意”发现嫌疑人,风轻云淡地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扬法律之威,正警察之名。“名”警之“名”,既是民警工作能力的认可,也是对他们鞠躬尽瘁的尊敬,而人民对让他们的尊重和认可,就是他们辛勤工作的最好回报。
民警,是保证人民生活和谐的重要力量,但这股力量既柔又刚,为人民生活服务时柔,打击违法犯罪时刚。民警,既要成为“明警”,也要成为“名”警。而要成为这两者,就必须得有心意,而如有此意,“不经意”也会成为民警的“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