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实践理性批判》
康德认为,如果生命要有意义,必须满足两个前提。
第一是有一个永恒不朽的上帝作为创造者,第二是我们自身存在的核心(灵魂)是不朽的。 如果不是这样,人类就没有存在的理由,这是一个非常自然的哲学结论。
如果人的存在没有本质意义,那么就没有道德、伦理和牵绊。 无论是极善还是极恶,从一开始就没有任何意义。没有对与错,没有诚与不诚。 杀戮或拯救一个无意义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只要我们把人当成一个单纯的肉体存在,就会产生这种思维,我们将没有依据来扼制人的恶行。
然而,如果有一个上帝作为创造者,人的本质是一个永恒的、不朽的、高贵的灵魂,那么人的存在就被赋予了巨大的意义,人类必然被要求为最终的善而活。
在一个否定人的精神本性的社会里,邪恶必然会蔓延,人性必然会堕落,道德必然会毁灭。一个社会如果认识到人的精神本质,并赋予其最大的意义,就会自动走向最高的善。
生命的目的是什么–伯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说:“除非您假设一个上帝,否则关于生命目的的问题是毫无意义的”
罗素先生是一个无神论者,但是他的话却有很多道理,如果没有造物主上帝的存在,那么生命就变得毫无意义。最终结果是毫无意义和绝望。当人毁灭上帝时,他毁灭了自己。无神论是自杀的。
任何不考虑使我们诞生的上帝的意图的生命理论都是无用的噪音。
我想朝着使我存在的上帝的意图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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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你的心无烦恼,信赖上帝。信赖他的承诺:你只要耕种,在时机成熟时,这些会来到你的体验中。”(凯西解读1968-5)
让我假设一个上帝的存在,使我的生命充满意义。让我在绝望中看到希望,在痛苦中得到慰藉,在面对困难时找到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