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电话那端的陌生人

1.

  最近三个月,我的手机总是无缘无故收到一些奇怪的短信。

  发件人各式各样,有地产公司林总、设计莫工、外卖小方、资料员花花等等等等。短信的内容大同小异,不外乎就是林总哪天问问材料能不能少一点,设计咆哮怎么又偷工减料了,外卖报告每日菜单,资料员求救谁谁拿来的表格不会填。

  都是一些工作上的琐事。

  一开始我以为是谁偶尔发错了,没有在意。后来这些短信一条接一条,如同潮水一样涌进来,我就开始困惑了。

  几乎是没停过的,每隔十几分钟就收到一条。无一例外都是发给同一个人,王先生。

  这王先生是谁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个王先生让我实在困惑。我的手机短信铃声是皮卡丘的叫声。因为是资深口袋迷,我的手机主题、铃声全是口袋妖怪相关。我的来电铃声,就是口袋妖怪的主题曲。像我这样的死忠粉,竟然因为这王先生都快从皮卡丘脑残粉变成皮卡丘黑了。  

  试想想,如果你三更半夜睡得好好的,突然你的手机八十分贝来一句,“皮卡丘~”,那该有多惊悚?这简直就不是惊喜而是惊吓了。

  而且还不止一次两次,几乎每一天,有时是一点有时是两点,甚至三点四点都试过。就算我把手机调成飞行模式也没用,这些短信照样能够畅通无阻地涌进来。

  我都快成神经衰弱了。

  我曾经去营业厅查过,到底是谁开这种玩笑,给我胡乱发短信。然而让我发现了一件诡异的事情,三个月,我的短信记录,竟然是零。

  当时我拿着那份一片空白的短信清单,坐在柜台前,指着我的手机界面问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再三表示我打印的这份清单绝对没有任何的错误。这三个月,确实没有任何一个人给我发过任何的短信。我一脸惊悚地瞪着前台的工作人员,言之凿凿地对她说:“你们的网络一定是坏了。”

  话音刚落,我的手机界面又闪过一条信息。「妈妈:崽啊,啥时候回来吃饭啊?」

  工作人员又去查了一下,还是没有任何的记录。我软趴趴地撑在柜台上,就像抓住一根救命的稻草,与同样面露惧色的工作人员面面相觑。过了很久,我跟她说:“扶我一下,我有点腿软。”

  我相信,我一定是卷入了一件相当可怕的灵异事件。

  当天下午我又买了个新手机,把我省吃俭用刚换没多久的苹果小八丢进抽屉的最底层。又不放心,再往上面叠加五六本厚厚的词典,务必让小八彻彻底底消失在我的视线范围内。我想这回总该消停点了吧?谁知道,刚消停了半个小时,那声“皮卡丘”又来了。

  这回还是“妈妈”的短信:「今天是你爸的忌日,也不能回来吃顿便饭吗?」

  我吓得直接把刚买的手机摔到黑屏。

  我爹没死呢!他老人家活得好好地,身体倍儿棒。前几天还跟我视频来着,说什么时候让我把男朋友带回家给他瞧瞧,顺便把把关。而且我妈不会打字,他俩唯一会的就是微信视频,还是我手把手教了不下五次才勉强学会的。

  恶作剧到这种地步,我觉得已经算是过分了。我细细回想最近发生的事情,也没想出个具体的所以然来。除了三个月前被老板炒了鱿鱼,两个月前被男朋友劈腿甩了,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大事。我琢磨了一下,我的前任老板应该没那么无聊,至于我那劈腿的前任男友。他现在估计正和他的新欢小蜜你侬我侬呢,哪有什么闲工夫搭理我这个旧爱前女友?  

  那么到底是谁在恶作剧?  

  我发短信给那位“妈妈”。「爸的忌日肯定要回的。但问题是我爸还没死呢,你要我怎么回?」  

  这条短信发出去的时候,我没想过会收到回复。一来一般这种短信骚扰都是电脑系统随机发的,我的回复不一定能够发到具体的某个人的号码中。二来,既然是恶作剧了,那目的就是增添我的麻烦,我的回复他们肯定不会理睬。 

  可是没想到,十五分钟过后,一个跟我的手机号一模一样的号码,突然发来一条短信。  

  「你是谁?」  

  我发誓我绝对没有这么无聊,自己给自己发短信问自己是谁。我想这一定是我的手机哪里显示错误了。  

  然而,正当我打算研究检查的时候,这个号码又发过来一条短信。  

  「我是王先生,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吓我妈?」 

  王先生,把我卷入灵异事件的王先生。我气得又把我的手机摔到黑屏。  

2.

  你是否相信,这个宇宙存在着无数个平行世界?这些平行世界中,每一个都存在着一个你。他们既是你,又不是你。他们有着不同的经历,不同的性格。他们相安无事地生活在他们自己的世界里,互不打扰,互不感知。但是,也会发生某种可能。某个时刻,地球上的某种磁场受到了干扰。这些个平行世界中的人,竟然通过某种方式相互影响了。

  我曾经听说过百慕大三角的磁场非常奇怪。它是通往异世界的入口,无数飞机航行到那里,雷达系统纷纷失灵。最终的结局,或是消失,或是坠毁。 

  我说一定是我们之间的磁场发生某些不明的异变,所以我们两个的世界相连在一起,于是我遇见了你。这可是穿越时空的缘分呢。  

  老王在电话里笑道,哪有那么夸张,纯粹巧合罢了。小王,你科幻小说看太多。  

  这个老王,就是之前灵异事件的主角,王先生。  

  说起来,这事真够诡异的。那天晚上,我收到王先生的短信以后气得糊涂,把我新买的手机整个摔到床上。回过神来打算捡回时,一个跟我一模一样的电话号码蓦然出现在我的手机屏幕上。 

  王先生,来电了。 

  我平日里习惯迟钝的大脑异常飞快地运转,脑海中不断浮现出曾经见过的恐怖电影中某些关于电话的桥段。  

  莫名的短信,一模一样的号码,诡异的来电……我的眼前似乎还出现一些从电话里钻出来的奇怪东西,鬼畜地朝我悠然招手。  

  我尖叫一声,捞起床边的被子快速地把自己裹成一个厚实的毛球,像只受寒的猫崽一样躲在角落,死死望着闪烁的屏幕直发抖。 

  口袋妖怪的主题曲循环往复地持续回响。我裹在被子里,只露出两只眼睛的位置,热得冒汗,又不敢稍微拉开一点点的缝隙。  

  电话仍在鸣叫,我一点一点往床边挪移,不敢接听也不敢挂掉,只是警惕地戒备着一切的异常。  

  持续了大概一分钟左右,铃声终于停息。我松了一口气,捡起手机准备查看。突如其来,毫无征兆地,我的号码再次显示在来电提示之上。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这手机就像一只烫手山芋,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慌乱之中,我还是按下了接听键。  

  我把手机凑近耳朵,听筒那边,传来一把陌生的男声:“你到底是谁?”  

  兴许是吓坏了,我竟然当场就腿软跪在了地上。  

  “大哥,冤有头债有主啊。我没害你,根本就不认识你。你大人有大量,可别找我偿命啊……”  

  这是我跟老王说的第一句话。后来,因为这句话,他常常笑我胆子比蚊子还小。  

  我确实胆子小,又爱看恐怖片。从前还没跟男友分手之前,同住这间两房一厅的小屋子。每每找来新的片子,总要缠着男友陪着看。一到什么东西从角落里蹦出来的时候,我就仓鼠一样钻进他的怀里。他总是嘲笑我,胆小如鼠还爱装大象。但是笑我的同时,还是会用手温柔地把我的两只眼睛遮住,轻声细语地告诉我,别怕,我在这呢。  

  想起以前的事情,我不难过,就是胸口有点闷。老王问我如今男友的去处。我轻描淡写地回一句,不知道,他总有他想去的地方。  

  那天晚上,老王听见我吓得凄惨兮兮,连嗓音都在发抖。兴许是可怜我,没想到恶作剧用短信吓他妈的竟是一个胆小的姑娘,也不计较了,反过来安慰我:“别怕啊姑娘,我是人,不是鬼。我就想搞清楚你恶作剧的事情。”  

  我还在怕,问他你真是人?他落落大方地回道,真的,骗你我就真成鬼。我一听到“鬼”这字又开始抖,说哥……求你别说,哥我信你了,别再说那个字。  

  王先生是个搞建筑的,电话号码跟我一样,比我大两岁,我叫他老王。我是个被炒的广告狗,待业三个月。还没有想要找新工作的意向,目前正在窝在家里做蛀米大虫。跟他同姓王,五百年前是一家,他叫我小王。  

  老王是个严谨的人,苛求刻板。可能是理工男的惯性,一就是一,二就是二,遇上什么东西都必须得用数学公式去验证一下,浪漫细胞几乎死绝的一个人。 

  我学新闻出身,阴差阳错当了好几年的广告狗。还没被炒的日常就是创意、创意、不断的创意,常常凌晨三四点还在头脑风暴想创意。形容一块肥皂都要用八百种不同的创意去表达它,天马行空天花乱坠的一个人。  

  用老王的话来形容我,就是脚不沾边,前言不搭后语的一个小姑娘。用我的话来形容老王,就是一个迂腐古板,明明才二十来岁偏偏要把自己搞得像是四五十岁的老男人。  

  我们的世界相隔着无数个时空,我们的性格更是八百米都不搭边,但是我们的生活,偏偏就是毫无理由地撞在一起了。  

3.

  我曾经按照老王提供的信息查过他。  

  XX公司,XX部,XX职位,XX工程师。我按照老王的指示,进去他们公司的网址,点进他们部门的简介,滑到最下面人员编排一栏,看了又看,瞧了又瞧,没有发现他所谓王先生的简介。  

  老王在电话里惊呼:“奇了怪了,你再看清楚?就在第二排,第四个就是了,姓王的那个,没发现吗?”  

  我回他:“是有这么个人,不过姓玉,还是个姑娘来着。诶,长得挺好看的呢,是你吗?”  

  老王郁闷了好一阵子。我说:“这玉姑娘挺厉害的啊,我住的这小区就是玉姑娘做的项目经理呢。”老王抢道:“胡说,明明就是我。你住的小区就是我看着建起来的!”  

  我接着问他:“那你有发现我的广告吗?X牌子的手机,最近很火,创意就是我想的。”老王再次惊呼:“有有有!地铁到处都是,竟然是你想的?”然后他又帮我查了查,我说的那个广告,策划一栏,不是我。  

  这事挺奇妙的。我们的世界都没能找到对方的存在,可是我们的周围,又处处充斥着对方生活的痕迹。  

  我走在路上,看着跟老王眼中一样的风景,听着电话里老王周围跟我一样的声音,甚至能够同一时间在同一店铺跟同一个老板买到一份一模一样的早餐。我掰开筷子夹起一块肠粉塞进自己的嘴里,同一时间听到手机对面老王跟我说出同一句话:“酱油加多了,有点咸。”  

  何其妙载!

  我说老王,这简直就可以写成一本小说了!我把我们的故事写成文章在网上发表,肯定能够大受欢迎。你说如果我开坑了,你那里能找到我写的小说吗?  

  老王笑道,不知道你的小脑袋瓜里成天都在想什么。不过可以试试看。  

  当天晚上我就开坑。题目是《我和我的隔壁老王》,开篇的第一句话就写,送给那远在天边的隔壁老王。我洋洋洒洒一万字,全是我跟老王之间的一些闲暇趣事。一按发送,就兴致勃勃地打电话给老王叫他上XX网上看。可惜的是,老王搜遍整个网站,都没能找到我写的那篇文。  

  我努力地在老王的世界里留下自己的印记,哪怕一丁点也好,只要他能找到我。但是现在看来,事与愿违。我们唯一的联系,就只有这个磁场错位的电话号码。  

  说起来,像我这么胆小的一个人,又怎么会如此快地接受一个不存在于世上的人?  

  想到这里有点唏嘘。那晚老王打给我,把我吓得够呛。恰好那时整个小区又突然大面积地停电,我刹那之间慌了心神,躲在一片黑暗之中不知所措,只觉得那间两室一厅的小房子里,无数鬼魂正从各个角落吐着长长的舌头狰狞地爬出来。  

  我怕黑,也怕鬼。从前小区停电,总会第一时间扑到男友的身上,黑暗中摸到他的手臂,心里就感觉特有安全感。那是我分手以来的第一次,意识到我如今的生活确实只剩下一个人了。  

  人在恐惧的东西面前是特别脆弱的。分手的那天,男友打包好所有的行李,放下一笔足够让我半年内都生活无忧的青春损失费,走出我们的家门。那时候我没有任何的难过,还能笑着跟他说再见。两个月后,在这个停电的夜晚,坐在男友昔日曾经与我同住的这个空荡荡的家中,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原来我现在必须得独自面对这些黑暗了。

  我嚎啕大哭,把老王给吓坏了。  

  老王是个老好人,没有因为我是个陌生人就对我置之不理,问清楚我住的小区以后不到一分钟就帮我查到物业的电话,还千叮万嘱我找到物业。挂了电话不过五分钟,他又打过来问我具体情况。  

  虽然他是个陌生人,却不知为何,让我特别安心。那天晚上,等待来电的过程中,我第一次给老王提及我的前男友。  

  这个陌生人,他不清楚我的家庭,不清楚我的经历,更加与我的社会圈子没有任何的交集。他就在电话的那端,离我那么近,实际上又那么远。  

  在这陌生的城市,独自打拼这么久,我小心翼翼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在认识的人面前戴上伪装的面具,露出自己最完美的一面,只为找到一个可以容纳我的小小位置。但是,在这个陌生人面前,我可以做回最真实的自己。我与他谈论我的难过,我的脆弱。即便把我最阴暗的一面都摆在他的面前,都不用担心任何的后果。因为对他而言,我不过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所以,他是安全的。  

  曾经的我,除了工作跟男友,再也没有任何在意的事情。如今我两样俱失,还能勉强抓在手里的,唯一只有老王一人。  

4.

  我在这个城市没有朋友,因为性格问题,与任何人的交往都不过君子之交淡如水。失业以来,整整三个月,没有任何人找过我,我也不知道应该找谁。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生活,而我,没有打扰的必要。  

  所以我羡慕老王。这三个月,陆陆续续收到别人发给他的短信。短短几句,已经能够勾勒出他的生活。忙碌、极度的忙碌,几乎整天都在工作。而这些工作短信中,又不只是谈论工作。无论是同事还是朋友,似乎每一个都跟老王很熟。拉家常,聊新闻,侃最近趣事,几乎无所不谈。我只能收到别人发给他的短信,没法接通别人打给他的电话。可是我知道,他的电话必然也是很多的。  

  而我,他的手机也能接收别人发给我的短信。但是,若不是我阴差阳错恶作剧,估计他一年半载都不会察觉到我的存在。

  我觉得他有着所有我不曾拥有的优点。热情、开朗、人缘好,生活积极有目标,有动力。不像我,得过且过。我羡慕他,极度地羡慕他。

  那段时间我常常失眠。 

  我睡意浅。男友还在时,我每晚必须抱紧男友的手臂才能睡着。他不在了,我改成抱他留下来的枕头,却总是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稍有一点动静,就能轻而易举地醒过来。  

  后来我每天晚上打电话给老王。  

  其实也没聊什么。老王要考试,每晚复习到凌晨。我不愿扰乱他的思维,便让他通过电话给我朗读书本上的知识点或者他笔下题目的解题思路。 

  建筑的东西我一点也听不懂,只是听着电话里老王的声音缓缓而至,会觉得这个世界并不止我一人。还有一个人,正在那遥远的地方,陪着我。

  这让我安心。 

  有时我会问他:“老王你人这么好,有女朋友吗?”  

  老王的声音听起来腼腆又略带害羞,说:“圈子窄啊,姑娘都没几个,更别说女朋友。”  

  他给我用彩信发来他的几张对比照。大学时代的他高高瘦瘦,模样清秀,是我喜欢的类型。现在皮肤略黑,应该是被晒的,脸有些虚胖,身形也壮了不少。  

  我感慨道:“看你年轻的时候多帅啊!时间真是一把杀猪刀,你这些年都被岁月喂猪饲料了吧?” 

  其实我想对他说你一定要找到一个好女孩,才能对得起一个这么好的你。可是我把这真心话埋藏心底,脱口而出的,全是些玩笑一般的谎言。  

  你看,我多么自私。我如此地贪恋这个陌生人身上小小的温暖,如同溺水时候抓住一块无根的浮萍,不愿放开。 

5.

  我与老王可以说是朋友,也可以说不过是萍水相逢的两个陌生人。我知道他有他的生活。即使我再无聊,也不该在工作时间打扰他。我拿捏分寸、安分守己,只在每天晚上,确保他确实有空,才通过电话问问他今天发生的趣事。而白天,我则无所事事地躺尸在床上,盯着别人发给老王一条接一条的短信,耐心等待。 

  宅在家里四个月,我意识到这终归不是办法,我该找点事情来做。我不能让我的人生就这样空虚度过,最后成为一个一无是处的废人。

  于是我独自一人去了一趟丽江。

  说起来,为什么是丽江,得追溯到我那分手的前男友。

  与我这没救的死宅相反,我的前男友无比喜爱户外运动。爬山、攀岩、蹦极,无一不欢。他心心念念,总有一天必然要在中国的每个角落,乃至全世界,都能留下他走过的足迹。这些旅途的第一站,就是丽江。

  只可惜,因为我的原因,这通往梦想的第一步,始终没能成功地迈出去。

  其实我不怪他。我年纪不小了,不再是十六七岁的未成年少女,不至于因为这一点小小的失恋就怨天尤人,呼天抢地。就算感情再迟钝,至少,岁数不是白长的,我还能从这表面发现一点事情的本质来。

  他向往远方,我却固步自封。我们的三观与人生目标、生活方式无一合拍。勉强在一起,这些矛盾只会逐渐激化,愈演愈烈。

  分手是必然的结果,过去只不过我选择性忽略罢了。

  走在玉龙雪山下,头顶烈日,看着湖边人来人往,一对对秀恩爱的情侣甜甜蜜蜜你侬我侬,而我这失恋的单身狗形单影只夹在他们的中间,格格不入,倍感怪异。

  无聊,旅行不适合我。一个死宅假装什么文艺青年学别人诗与远方,果然只是勉强。就像以前男友勉强自己与我傻坐在家中一样。 

  走在丽江古城里,我迷路了。

  我路感不好。毕业几年,也不过堪堪记得公司到家里之间的路线。其他的,一概不知。从大学到工作,这座城市我待了很久,亲眼见证它近几年的繁荣生长。然而,这座城市,对我而言,仍是陌生。除却男友几次软磨硬泡把我带出去的几回,我都不曾认真地看过我所居住的地方,更别说这人生地不熟的陌生之地了。

  穿过几条小巷,掠过几间店铺,踩过几条石砖板路,七拐八拐,我仍然未能找到通往出口的主干道。眼看着天色即将暗沉下来,我坐在古城角落一家小吃店里,望着手中眼花缭乱的地图,不知该如何是好。 

  所谓说走就走的旅行,也不是人人都能一帆风顺进行到底的。  

  就在我以为我即将露宿街头时,我听见前男友的声音。他似乎很惊讶,站在我的身后一连叫了我的名字好几次。我以为是幻听不予理睬,直到他绕至我的身前摘下帽子与墨镜朝我打招呼,那张熟悉已久的帅脸映入我的眼帘,久违的悸动重上心头。  

  我在他面前直截了当地呸了一声:“冤家路窄。”

  前男友被我先声夺人地堵住接下来的寒暄,尴尬地立在一旁,但他还是好脾气地问我:“要跟我们一起走吗?我们也要出去。”

  分手了也依然熟悉我的脾性,我的习惯。他知道我迷路,也知道我在耍脾气硬撑。他就跟以前一样,安静地待在不远的地方,等着我怒气渐释,似乎一切都没有变。  

  唯一改变的是,他现在是别人的男朋友。

  我斜着眼睛看他,双肩包、休闲裤、鸭舌帽还有大墨镜,阳光男孩的打扮。挂在脖子上的单反相机我见过。曾经毫无用武之地,却还是天天擦拭天天磨光像孙子一样伺候的宝贝。现在,这个宝贝终于派上用场,就在与我分手之后。

  我又看了看不远处等在一旁不时偷瞄这边几眼的大美女。高马尾、大长腿,仙女裙,他的新女友。而我,一头毛躁的长发花十块钱被编得花花绿绿,身边一堆土特产。她是女神,我是二货。

  不得不承认,他们可真相配,至少比我们相配。 

  我胸有闷气没处释放,自然对眼前这个始作俑者态度好不到哪里去,恶狠狠地说:“单身狗拒绝了你的狗粮,并踢翻你的狗碗,看着你的狗脸,同时还在考虑要不要取了你的狗命。”  

  “嗯?”  

  前男友还在装傻,我只好直白地说:“滚,我不想看见你。” 

  这句话所导致的直接结果是,我一个人扛着三五七袋零食特产,苦哈哈地穿梭在古城里的小街小巷,越陷越深。  

  星辰升起,我坐在巷口供人休息的长板椅上,拆掉纸包装抓起一块鲜花饼干巴巴地啃,突然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傻逼。 

  我到底为了什么而一个人跑到这人生地不熟又无趣的地方?  

  人在孤单的时候是特别无助的。我拉不下脸来打电话给前男友求救,只好打给远在天边身于另一个世界的老王。 

  听见“小王”响起的那一刻,我发现我的声音似乎有点哽咽:“老王,我可能回不了家了。” 

  我不需要他多帅,不需要他多有钱,不需要他多有才华,我只需要他能陪我到最后,不会因为我的种种缺点而中途丢下我。我们曾经相爱,然而现实是,我们没能继续携手走下去,他受不了我,选择退出。

  老王真不愧是严谨刻板办事效率极高的理工男。只需要跟他报上我眼前的店铺名,短短五分钟,他已经能够从那错综复杂的卫星地图中,用语言组织好一条最快通往出口的道路,与实际情况分毫不差。 

  磕磕碰碰、七拐八弯,远远看见古城出口转动的巨大水轮,我呼出憋在胸口已久的浊气,拎着五袋土特产跑得飞快,快乐得像个两百多斤的疯子,有一种劫后余生之感。  

  我站在丽江古城标志性的水轮旁,顶着一头五颜六色的小彩辫,额头大汗淋漓。夜灯阑珊,身后人来人往,我高举自拍杆对着手机比了个胜利的手势。这是我这辈子最狼狈的一张照片,也是我多年以来没在男友的带领下凭借自己的努力成功走出去的第一段路。我把它用彩信发给了星辰那端的老王。 

  人生的道路,成功与否,全凭自己。没有人能一直陪着我。披荆斩棘、乘风破浪,这一切一切,能够完成的,终归只有我自己。

  人啊,到了一定的时间,总要长大的。  

6.

  结束旅途以后,回到熟悉的城市,我开始积极找工作。投简历、招聘会,忙得不亦乐乎。

  老王说我自从旅途归来以后,变了许多。以前只是一个沉醉于自己世界中的小姑娘,现在也会尝试着走出去了。

  我一遍遍地浏览各大招聘网站,海量投递自己的简历,苦笑道:“闭关锁国终归不是办法,大清已经亡了。”

  谁不想这辈子只做一个快乐无忧的小公主。然而,当公主的罗裙染上污渍,富丽堂皇的殿堂倒塌,高枕无忧的生活一去不复返。她唯一能做的,只有踢掉高跟鞋,换上麻布衣,用那纤纤十指,洗手作羹汤。

  改变的不仅是我,还有老王。最近,我不时从老王的口中,听到一个姑娘的影子。从那寥寥无几的描述之中,姑娘的轮廓逐渐从他的话语中清晰。

  没有倾国倾城之貌,却活泼可爱,脑回路奇大,胆子有点小,又倔强无比,可惜对感情有些迟钝,是个让人心疼的好姑娘。

  我感觉这姑娘怎么好像在哪里见过,老王首次显露出了一个男人害羞的一面。他扭捏道:“跟我无意中认识的一个姑娘很像,你也认识的。”

  我思来想去也没能想起来我到底认识老王身边的哪个姑娘,时间长了于是决定放弃思考,反正能让老王喜欢上的,必然是个不错的姑娘。

  老王又问我:“假如你在你的世界里遇见了另一个我,会喜欢他吗?”

  我又想了想。一个面无表情、古板的老王,戴着安全帽,拿着图纸,指着前方一大片在建的工地,严肃地对我说:“看,这就是朕为你打下江山。”

  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我乐不可支,几乎连电话都拿不稳,抬起手抹掉眼底笑出来的泪水,断断续续地说:“这……太可怕了……不敢想象……” 

  其实我已经意识到了。某些时候,女人的第六感是很准的。我知道,我们已是到了离别的时候。天下无不散之宴席,这段由磁场错位无意造就的短暂缘分,从两个需要温暖的陌生人开始,又将会由各自找到自己未来的路而终结。

  我们不是彼此携手的伴侣,我们只是对方生命中的其中一个过客。在寒冬凛冽的时候给予彼此自己的体温,冬夜过去,春意盎然,又将分离,大步往前继续自己的路。

  电话那头电流声滋滋作响,老王的声音愈加模糊,我听不清楚他说什么,我猜估计他那边的情况也差不多。我只好提高嗓音,大声地吼,用力地吼,但愿离别之前他能够稍稍听见我对他的祝福。

  我说:“老王,你要幸福啊!一定要幸福啊!”

  嘟—— 

  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见,我又尝试了一下给我自己的手机号码发短信。结果兜兜转转,那条短信又重新回到我的手机里。

  磁场错位不再,曾经无意相交过的两条直线终于回到了以往并肩同行的位置上。 

  算了吧,我想老王也懂的。就是有点遗憾,最后没能来得及让他听见我的答案。

  老王是一个值得依靠的好男人,如果我遇见了这个世界的另一个他,我想我一定会喜欢上他。  

7.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找新工作的事情终于有了点眉目。昨日,一家大型的广告公司相中了我的简介,让我今天早上准时到他们人事部面试。 

  这家公司我心仪许久,许多中外闻名的国际性广告都是出自它之手。我为了这次面试,足足准备了一周。全身上下,衣服裙子,无一不是量身定做的新装,甚至一向素颜的我,还提前三天,特地跑到柜台去练习化妆。 

  我做好了一切的准备,来到这里。我有信心,我一定能够得到这份工作。 

  “叩叩叩……” 

  手指放在门前,不紧不慢地连敲三下,听见里面响起“进来”的喊声。  

  我小心翼翼地打开门,如同这周曾经练习过的无数次,抬头挺胸,露出自信的笑容。  

  面试官将手虚抬,对我示意:“请坐。”

  视线转移的那瞬间,我骤然全身僵硬,心跳漏跳半拍,手中所有的材料洪水倾倒般散落一地。

  略虚胖的脸,没什么表情,刻板严谨,但不难发现几年前曾经清秀的痕迹。  

  我指着他大吼一声:“老王!”  

  那人皱了皱眉,惊愕于我的突然失态,但良好的涵养使他没有让我立刻滚赶出去。  

  丢人!实在是太丢人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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