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读着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我的脑中突然蹦出这句歌词——天上有个太阳,水中有个月亮。初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我有点莫名:月亮和六便士,风马牛不相及,为何此书会在世界上享有盛誉?
我读书是喜欢先读书前《小序》的,但本书《前言》第一节文字中写到:毛姆的小说只需读过20页,读者便欲罢不能了。为了验证译者的说法不是言过其实,我没有再读《前言》,直接进入正文。
我不知读了多少页便沉浸其中,因为我根本就忘记了先前的想法。我只知道做饭时我放在厨房的窗台上,一边切菜一边眯着眼睛看(因为书上的字有点小),差点把指甲切掉;吃饭时书本放在我的左手边,书翻了好几页,饭还是一满碗;我竟然打破多年来午休的习惯,两中午未合眼,眼睛困时,滴点眼药水继续读。记得上次这样狂热的读书,大概还是上学时读杨沫的《青春之歌》吧!因为担心主人公的命运,更或者只是想证实一下自己心中对书名和书中人物结局与作者创作的故事是否一致,我才一头扎进去?反正,我用了不足两天的时间便把它读完 。
不像我们写文章要点题,整本书中既没提到“月亮”也没有提到“六便士”,一次都没有。尼采说,“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不惑之年抛家舍业抛妻别子只身前往巴黎学画画。破旅馆逼仄的房屋,污浊的环境,经常挨饿的肚子,瘦得脱了人形的身躯,别人鄙视的目光……难道真的是上天将要降大任于斯?六便士?他身上常常是一便仕都找不到。挨打,睡大街,几次差点病死、饿死,但他从没后悔过自己的决定。是因为他头顶一直悬着一轮明月?抑或仅仅是黑云的罅隙中透露出来的一丝光亮,就让他一往无前?他执着,自私,自我;他嘴巴恶毒,行为恶劣。他把好心给他帮助的斯特罗伊夫的幸福撕碎,而毫无愧疚之心。
我佩服斯特里克兰德舍弃优裕的生活如弃之敝履,为了心中的理想九死未悔的执着精神。但我对他的为人处世之道却真得不敢恭维(我知道自己就是俗人一个)。对于自己生活了十七年的家庭没一句交代,对把自己从死亡线上拉回来的朋友以德报怨,他当着一心跟随他的女人阿塔的面说,“女人都是一些奇怪的动物,你可以像对待狗儿一样对待他们,你可以揍他们,只到把自己的手打疼了,可他们还是爱着你……”这难道就是“天才”的天性?艺术家的特质?他分明就是炎夏正午时分悬在非洲人头顶的那轮毒阳,只要靠近便会化为灰烬。但一个个女人为他飞蛾扑火。
唯有他心中那轮月亮是圣洁的,即使那在世人眼中只是“镜花水月”,抑或对他来说,那也只是或远又或近,可望而不可即的。但那月亮却紧紧地扼住了他的灵魂,使他着魔。为了能获得画画的材料,他可以放下姿态,忍受别人的白眼,用自己的画去换得可怜的几个便士。他知道终有一个地方属于自己,他知道终有一天自己的画会引领一个时代,他更知道终有一天这些俗人会为没有珍视自己的画作而垂足顿胸。对此,他深信不疑!
西方人都是信奉神灵的。在神的指引下,沦落为流浪汉的斯特里克兰德,来到了塔希提岛,他的身心终于找到了停泊的港湾。他作画的灵感如泉喷涌,他在这里找到了一个土著女人,就是前面提到的死心塌地跟随他的阿塔。他们隐居在莽林深处,他在这里的创作达到了人生的巅峰,世人在他的画作面前终于屈服了。斯特里克兰德在这里走完了他苦难而辉煌的一生。
有人评价说,“月亮”是艺术,“六便士”是世俗价值观。译者说,“月亮重要,六便士也重要,性格即命运。”我想说,“天上有个太阳,水中有个月亮。我不知道哪个更远,哪个更亮。不管天阴天晴,心中不能无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