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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如此庸俗
有人说,写作乃百工之一种,不可拔高其地位。其实有一种写作,照此说法,恐怕要排在百工的末等,或等外。因为写作者并未如期领取其工钱,白忙乎,曹雪芹养活后世食客何止千万,他可没拿一文稿酬。吴敬梓穷到米缸叮当响,天冷时,绕着南京城疾走“暖足”,一部字字珠玑的杰作,也没让他晚景小康。
公元十八世纪,中国先后诞生了其漫长王朝时期两部最奇怪的长篇小说,其中尤为惊人者,就是这本《儒林外史》。如果文献资料无大讹错,则此书最迟成稿于一七四九年。最早出版日期约在一七六八年之后,距成稿二十年,距作者逝世十四年,而见于记载的“最早刻本”,迄今未曾发现。
这本书一直被界定为“讽刺小说”,乃是天大的误会。即使说它“以公心讽世”,是第一流的讽刺小说,也不过说明这种误会是善意的。所谓讽刺者,取人类品性之拙劣部分,描而绘之,令观者于滑稽可笑处见其真相。讽刺是留有余地的,甚至显示了极好的“正能量”。倘若作者所见,并非世道人心之局部或侧面而是全部表里,则讽刺将一变而为绝望。
如果硬要将它说成“讽刺小说”,那就无异于说我们的生存方式就是讽刺,而且未必是文学意义上的“自我讽刺”,造物者有时扮演的角色,正是超能的讽刺家。
看《儒林外史》,横看竖看,觉得里面没一个好人,也没一个坏人,都是局限在自己视野中的普通生物。“势利”二字,虽万千变相,或微如毫芒,或大如椽木,终究所向无敌,无人得幸免。作者寄寓深意的先贤祠之建立,及拜祭仪式,虽力求郑重庄严,却丝毫不能让我心生敬意。
也有几个人,似乎不同:书的开头,写了个王冕。中间,冒出一个拿赤金杯子喝酒的杜少卿,别人骂他败家子,说他的杯子不过是铜的。到了结尾,作者似乎想收敛锋芒,下笔极恬淡,说几个市井高人的行径,在我看来,已是于事无补。老话说,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这几个人说,老子不在乎。世界默默然,泛起一丝微笑,似乎在说:“老子也不在乎!”
如果有人问,这书写了什么呀,我会断然回答一个字:俗。加一个字,庸俗,恶俗。从来没有人将世界写得这么俗,这么猥琐,这么低级,这么荒芜。紧跟其后的曹雪芹,虽然把整个叙事套在无限虚无的框架中,让一切繁华和挣扎,归于“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也没有弄得这么彻底。除此之外,并无其他。
又有人问,只写这些吗?有意思吗?难道他是古代的段子手,说些笑话,让后人开心?说真的,笑话自然不少,有时还挺辛辣,如果拆解原作,断章取义,只看点节选,确实就近乎浅显的段子了。但是,回顾这本书的全部五十五回(我也认为五十六回幽榜太恶搞,恐非文木老人的手笔),在长时间偷笑之余,我不禁要正色告知,看完整本书,就笑不出来了。老话说,哭的日子在后面呢。
不是哭,是比哭还难受。因为这本书告诉我们,世界如此庸俗,如此低级,身为人类已经没有自恋和抒情的余地。要命的是,它的每一句话,都准确到令人魂飞魄散。
这本书,写人如写蝼蚁,没有主人公,没有谁更重要,在叙事者的视野里,那些人不断出现,张牙舞爪,须尾俱全,生动之极,然后不断消失,有的过些时候会再来,有的就不再看见,即所谓“事与其来俱起,亦与其去俱迄”。这种写法,给人的印象,就是事无分巨细,人难辨高低,浑然一体。在我看来,这不是形式层面的写法,而是作者能显示真相的唯一方式。是一种冷峻的哲学。是世界观。
那么,它是一本让人绝望的书?是,至少会让你绝望一时。可是,真正的奇妙之处在于,经过这种深入的绝望之后,你的心不是变得冰凉,从此孤高傲世,而是渐渐在平静中温暖起来。然后,你会爱这个世界,爱上无比庸俗的人类,爱上他们蝼蚁般的纷繁和虚妄——
这是我读《儒林外史》的切身感受。我想说,在斜逸旁出、交错缭乱的各种叙事线索的上方,作者的目光,如朝阳一般,照耀着书中蠕蠕而动的众生,照耀着自以为置身书外的我们,而生活所至之处,都仿佛让我们在不断重温这部伟大的中国小说,了不起的人类之书。
我的耳边,此时悠悠回响着全书的最末一句:“自此,他两人常常往来。当下也就别过了。”
鲁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