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说到了《民法典》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民事主体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说得简单一点就是自由。但是自由不是绝对的,在民法的体现就是,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这两句话简单到理所当然,但是这条规定所指向的内容却非常广泛。违反法律的比如法律禁止为的行为和法律要求必须为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的比如包养协议。如果违法了法律和违背了公序良俗,其法律效果自然是当事人的意思并不能得到法律保护。举2个简单的例子
1、法律禁止欺诈、胁迫,如果欺骗或者胁迫他人签订的合同,被欺骗胁迫一方就可以申请撤销该合同。如果结婚对象婚前存在欺诈的情形,可以直接撤销婚姻。
2、法律禁止过高的借款利息,年利率超过4倍的一年期的同期贷款利率lpr即15.4的利息是不受保护的,也就是说,如果向别人借钱约定利息为2分每个月的话,每个月只需换1.3分的利息。
自由不是绝对的+不得违法法律违背公序良俗=法不禁止即自由,一句提现民法的核心价值观的话。
所以重要的是知道,哪些是法律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