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我最满意的地方,就是书房。书房不大,就只摆下一个书柜,一桌一椅。装修也很简单。但 单是看着书柜上码着的一排排书,我就觉得很满足很幸福。 其实其中有一半的书我还没看完,我总想着,先买回来,慢慢看。这种对书的占有欲特别的强。
喜欢看书是从小开始的,我记忆中,应该是小学时,大概2、3年级了吧。我不是乖乖的学生,课本是不太喜欢的,钟情的都是那些所谓的闲书。那时,家里条件还不是很好,有时周末,妈妈会带着我逛新化书店,一进书店我就不停的瞅着一排排的书,遇到一本心仪的,就找个空地盘腿一坐,一看就是一下午。经常被买书挑书的人挤得挪来挪去的换位置,有时也会被营业员赶到角落。但依然舍不得放下手中的书,还有那书中的人和故事。
再大一点喜欢看杂志,五年级的时候尤其喜欢看小小说和儿童文学。记得那时,班里有一位很严厉的语文老师,不管我在公开课上多么努力的表现,校朗诵比赛获了什么奖项,她总是一副瞧不上我的样子。以至于,我一直有点怕她。记得一次课间我在翻看一本儿童文学,她经过我们班级看到了窗边的我,我一抬头看到她在看我,吓得把书都掉在地上了,她瞪了我一眼就走了。第二天,被叫到办公室,心里一直忐忑想着怎么解释,她问我,你喜欢看儿童文学?我疑惑地点了点头。后来,她从抽屉里拿出了一摞书,是去年一整年的期刊。她依然用那种严肃的语气:拿去看吧,别弄坏了,看完再来换。天知道我当时的心情,我简直是怀着敬畏的心翻开的那第一本书的第一页,上面老师清秀的笔记写着她的名字。那种心情我现在回想起应该是遇到了知己的感觉吧。很感动,很温暖。
因为喜欢书,而且有着强烈的占有欲。所以有些因为书跟我产生交集的人,我总是记得特别清楚,初中借张爱玲文集没还我的小煜同学,高中借走我最喜欢的三毛文集的小月同学。当然也因为看书结交过许多朋友。
初中时,喜欢韩寒,借给班上同学一本《三重门》,当时我看的云里雾里只是把它当做小说来读,可那位同学喜欢的不行,还给我后,还拉着我不听的说这书的精彩,没多久后的体育课,他不小心受伤,老师急着送他去医院,他怎么也不肯非说没事,同学都围着老师也急的没办法,我情急之下就许诺只要他去医院治疗就把这本书送给他,结果第二天他打着石膏来找我讨书了。想想真是哭笑不得。
后来应该是青春期了吧,那时悲秋哀春的姑娘不少,没有45度仰望天空,却也是白衣飘飘惹人怜,我却跟着班里的男生喜欢上了奇幻小说,天天看着《羽传说》,一心盼着《缥缈录》的连载。喜欢姬野和吕归尘,看他们一句:铁甲依然在。就热血沸腾,恨不得自己拿着那柄虎牙枪冲入九州的大地,冲入战场。这么多年过去了,九州终完结,从初中到大学,又到我入社会,江南还是畅销书的作家,而那有着纯黑眸子的少年也随着时间和岁月留在了我的青春,不知我再翻开这书,心中会不会微微的泛着涟漪,还是那热血终究随时间冷却了。
高中以后,就偏爱散文了,小说也会读一些,没有特定的作家但也有喜欢的风格,感觉从别人的故事中、眼睛里看到了这个世界的另一番景象,有时令我心旷神怡,有时令我背后发冷。想想书的魅力也在于此吧,引人入胜,寻得自己想要的或看到自己无知的。
现在不知道是因为工作了之后精力少了,还是心慢慢在社会生活中变得浮躁,对书的喜欢,从原来单纯的看,变成了买。发现对“物”的喜欢和追求到了一定的程度,因为出版的样式很简洁看起来赏心悦目;因为纸质非常好,翻阅起来有一种舒服的感觉;因为插图是喜欢的一位画家的画作;或是因为封面是没有一个字用的是牛皮纸质的做旧感觉,都成为我买书的理由。
以前是买书在旧书店,慢慢逛上一下午,才选定一两本书满意地回家了。现在是在网上飞快得地下订单,10本甚至更多,等着拆快递时的喜悦。我把书一本本放进我的书柜,却很少再拿出来看。我把书一本本填满了我的书柜,可是心依然感到空落落的。或许现在疯狂的买是在弥补,在疯狂喜欢它们的时候,因为没有经济能力而错过的遗憾。不管怎样,不忘初心,希望自己能明白也能做到。
逼着自己慢慢养回看书的习惯,发现看书依旧是一件让我欣喜的事情,其实喜欢买书也不见得不是件好事,因为它们就在那里等着我欣赏。可以在天气好的时候,在书柜里挑一本看起来顺眼的书,然后就着柔和的阳光沉浸到书里,不慌张不急促,非常自由和舒适,慢慢的时间就慢下来了。喜欢这种感觉,也依恋这种生活。高中逃课在图书馆埋头看小说,被撞见跟你许下的大话“要把这个图书管的书都看完”现在我还记得。我也依旧怀念那时手中三毛书里的花季雨季,还有阳光下你的脸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