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到现在都觉得两个字的名字好。原因无他,只因为简单好记。
从小学要进行自我介绍开始,我就觉得说自己的名字是一件挺麻烦的事儿。别人说完“我叫**”,一下子就让人记住了。我的名字用四川话念出来,却是连姓氏都给改了。
有时候费力跟人详述:古月胡,应该的应,斜王旁一个森林的林。
解释“应”是最叫人无奈的,四声的应不好组词,即使组出来,也不够日常,所以每次都以一种怪异的方式说道:应(一声)该的应(四声)。
故此,我一直觉得两个字的名字更好听。
2.
在山里长大的孩子,可以望见的天空并不辽阔,来来回回的,认识的人也就那么几个。偶尔听到相似的名字,也觉得稀奇有趣。
唱《香水有毒》的胡杨林,因为有两个字的发音与我的名字相同,所以我到现在都还记得她。不过我一直觉得她的名字更好听,也更好记。
唱《红颜》的胡彦斌,有两个字的发音和二哥名字相同,所以我一直觉得他属于哥哥那一辈儿。
上了初中,宿舍里有两个王琴。我们为了区分,按照生日前后,称她们“大小王琴”。我当时觉得可稀奇了,两个相同名字的人,竟然还住进了同一间宿舍。上了高中发现还有一位老师也叫王琴,觉得可巧了,讲给王琴听。后来过了很久才意识到,类似“王琴”“李静”这样的名字是很普遍的,遇到了相同的并不稀奇,是我小题大做了。
3.
我的公众号名字叫做“和与”,源自高中的一节语文课。
隐约记得是在高三,李老师说到“和与跟同”的区别。我听到就觉得“和与”好听,男女皆可用。老师还在上面讲,我就在下面跟同桌说,如果将来有孩子了,就叫这个名字,男孩女孩都可以用。
同桌是谁,我忘了。“和与跟同”的区别,我也没有听进去。但这个名字,记了好些年。
“和与”两个字简单,连在一起,又有一种“有人与你一起”的感觉,不显孤单。
4.
现在流行网名,下载一个软件,得有个名字。我使用频率最高的,是“初一”。
小时候我喜欢初一胜过三十。初一是农历新年的第一天,穿一身新,连皮筋儿也是新的。那一天的快乐比以往任何一天都要浓重得多:早上可以睡到自然醒,起床了不用背书,穿一身新衣去找姐姐梳头发,玩儿一整天回了家还有现成的饭热了吃……那些快乐太难得了,却全都自然而然地凑在了初一这一天。
所以,我喜欢“初一”。从细微和琐碎之事中得到了快乐,“初一”就是那些快乐的代名词和总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