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16世纪的英国,给你的一定是一种庄严古朴的悠悠历史韵味,而在那个年代最流行、不得不说的就是喜剧。
当时,最著名的喜剧创作者就是莎士比亚了。他凭藉自己的才华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很快就成了举世闻名的大人物,还被誉为“时代的灵魂”,他的剧本更是成为了当时大多剧院的“抢点”,剧院们为了收益率,不择任何手段地抢购盗版甚至偷窃莎士比亚的剧本(因为当时没有复印机),《偷莎士比亚的贼》就向我们展示了这样一个场面。
14岁的孤儿仔仔着有一手速记本领,可以同步记录别人说的每一个字。他的主人法肯纳派他去伦敦剧院看表演,并记下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因为主人的残暴无法反抗,只好溜进剧院。没想到,经历了一系列变故后,仔仔竟成为了剧院的一员,与莎士比亚一起演出,受到了伊丽莎白女王的接见……一切都是那么的惊心动魄、难以琢磨。最终,仔仔所在的剧院遭遇法肯纳“抢稿”并顺利回归,仔仔从此光明正大地在这个剧院里生活。
读这本书时,不管你是不是戏剧的狂热者,或者不了解戏剧,你都会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你已不是坐在那里静静地看书了,大街上车水马龙的喧闹、法肯纳的吼叫、剧院传出的音乐、仔仔的呼喊,都会将你包围其中,你仿佛在和他们面对面对话,于是你会发现,这本书是多么的妙趣横生啊!你能从书里感受到善于恶、美与丑,而这些不正是生活的写照吗?
这本书让你认识到剧院里幽默风趣的莎士比亚,游览16世纪的英国,看到哈姆雷特在艺术中的显赫,身临其境,不亦乐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