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海中,第一次有这种“再见”的行为,应该是在二年级的时候。
那时候,陈老师是我们的语文老师,他是一个对学生很负责的老师,我们都很喜欢他。突然,我们就换了一个新老师了,得知我们的陈老师已经不从事老师了,他选择了在镇上的政府机构当文员秘书。当时的我们,只是每天追着新老师问:陈老师什么时候回来教我们?我们去哪里可以找到他诸如此类怀念陈老师的话语。
后来,初中的时候,和同学一起去陈老师工作的地方散步,偶遇了陈老师,时隔几年,再次碰面,陈老师问我们为什么来这里玩,我们简单回答一句便匆忙离开了,自此,再也没有碰面。
世界很大,偶遇的概率很小,有的人,你无心去碰面,你不刻意去寻找,就难以再碰面。
接替陈老师新工作的女老师,几个星期以后,我们也就很听她的话了。
印象中,自己语文成绩算是三科里面最好的,所以她选了我当语文课代表。每次语文听写单词的时候,她严格要求我要求全对。也促使我更加对汉字花更多心思,时隔多年提起这件事,记忆犹新。
当然,这个女老师也只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而已,我对于她而言,更甚。
后来我明白了,无论是选择去政府部门工作的陈老师,还是后来选择去县城当老师的女老师,对于学生而言,“不舍”这是当时情感真挚表达的一种形式,“告别”这种形式是一瞬间的,“人往高处走”,有更高追求没错,想法与做法都应该得到理解!
再后来,是作为“留守儿童”的身份,每年和家长过年时的几日短暂团聚再分开,当时哭的热泪盈眶的画面,用渺小的力量阻止说再见的机会,尽管于事无补,却忍不住,不是不满所处环境,只是孩子需要家长陪同是天性。那时候,印象中最美的地方是广州,因为,那里有他乡客,有我的父母,所以期待毕业,让那火车载我到达目的地,和亲人团聚。
那时候的哭不是矫情,“留守儿童”也并不是什么特殊身份,也许,缺少些温暖,反倒更自我坚强。
那时候的说再见,读懂的是一份生活的艰辛,一份对于“团聚”的渴望。
时间悄无声息地走着,一个人的思想,在不断探索的道路上摸索前进。
该是高中岁月了,这时候深刻的再见是一种“再也不见”的见,所谓“再也不见”无非老死不相往来亦或是阴阳相隔,此次讲述的是后者。
参加过村庄不少场葬礼,同属一个大队的,但凡有人仙逝,买点草纸、送几十块钱去登记,便可以参加逝者的葬礼。
作为旁观者的身份,见那些披麻戴孝者哭的伤心欲绝,除了感叹一句:生命无常,并没有太多情绪。那句所谓感同身受也像一句空话,因为,没有人可以与谁感同身受,无非,是有种“相见恨晚”的谬赞,亦或是几分志同道合的相处欣赏罢了。
直到,有一天,角色互换,旁观者变成当事人的时候,对于说再见这回事,对于“痛哭”这件事,才不会那么淡定自若。
当相关人员一声令下说“跪下”的时候,当所有披麻戴孝的亲人嚎啕大哭的时候,当一边是鼻涕不断流淌、一边是脚跪的麻木的时候,当亲人最后一次看逝者容貌的时候,当得知被盖棺的时候,当所有往事都涌现的时候,当所有感受都上演的时候,关于深知说再见这件事情,眼泪证明了份量。
第一次,我们无法接受亲人的突然离世,除了伤心还是伤心,后来,事件不止一次发生,人的思想也在不断进化,总算豁达地接受那曾经挂在嘴边的”生老病死乃自然规律”的自我慰藉的道理,只是说话容易,豁达不易,需多少次心酸,才换来一次思想的麻木与释然。
越到后面,认识越多的人,越是证明了“匆匆过客”这一说法,我们在不断目送中挥手告别,任由当时思绪错综复杂,时间会淡忘这一切的,我们能做的,是学会说再见、好好说再见。
也许,来年陌生的是昨日最亲的某某;也许,比“不舍”情感更真实的,只是心有不甘而已,只是多少人是自欺欺人的状态;也许,你所遗憾的,正是对方尝试挣脱的,只是,你不承认一厢情愿罢了,只是,你不想承认自己“眼瞎”罢了;也许,勇敢说了再见,便可以挣脱一切束缚,一点一滴忘却曾经,开始全新的生活;也许,说了再见,若有缘,彼此依旧在终点相见,也许……
因为执念太多,所以评价自我依旧是成熟不够的!但又何妨,总该是些许进步,褪去了几分稚嫩气。
也许,文不对题,也许,内容含沙射影,没关系,一时脑海思绪,待天明,又成“废言”一篇,无意中伤与嘲讽任何人,无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