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仔看到不少蜜酱在讨论“过了赏味期限的食品能不能吃”,于是认真咨询了波罗蜜日本的同事(包括日本人和在日华人),现在我终于可以拍着胸脯告诉你:
可以吃!
但是注意,并非过了三五十年都还能吃,一般过了赏味期限3-5天是没什么问题的。接下来,波仔就好好给你们科普一下什么是“赏味期限”(请叫我波博士)。
什么是赏味期限?
日本食品包装上的“赏味期限”是指保证食品口感美味的期限。举个栗子,下面是几件波罗蜜热卖商品的赏味期限:
白色恋人
卡乐比麦片
AGF Blendy Stick 可可欧蕾
卡乐比薯片日本棒球限定款
日本“农林水产省”(相当于中国的农业部,管辖范围包括食物安全、食物稳定供应等相关产业)的官方网站对“赏味期限”的解释为:
日本“农林水产省”官网截图
这段话的中文意思是:
“火腿、香肠、零食、罐头类等,可以在冷藏或常温下相对长期保存的商品上,会使用赏味期限的标识。
该标识的意义是,在未开封的状态下,根据官方指定的保存方法进行保存的话,就能在该期限内,品尝到最佳的口味。我们应该尽量在赏味期限内享受美味,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商品过了赏味期限就不能食用。”
懂日文的蜜酱也可以访问“农林水产省”的官网了解更多信息(复制地址在浏览器中打开):http://www.maff.go.jp/j/fs/f_label/f_processed/limit.html
之所以有这个“赏味期限”,是希望消费者在食用的时候,食物依旧保持最佳的色、香、味。超出了赏味期限,并不一定代表食物已经变质、不可食用。而过了赏味期限,短期内,食品的安全性基本上还不会变化,仍然是可以食用的。注意了,是短期内哦!至于有多短…无从考量,因为食品种类、储存方式等因素都会影响食品品质发生变化的速度。
看到这里,大家应该放心多了吧,我波仔可不是瞎忽悠你们,向来拿事实说话!昨天我还吃了一包赏味期限是2.14情人节的卡乐比薯片,味道还是很好呀,之后也没感觉有什么身体不适。但别误会,这不是提倡大家吃过期食品啊。
日本人如何处理即将超过赏味期限的食品呢?
波仔特地采访了一位帅气逼人的日本大叔:
波罗蜜联合创始人水野裕哉
水野君表示,在日本的超市中,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一旦食品陈列时间超过“赏味期限”的2/3,就得下架,或退货,或丢弃。如果说“赏味期限”是3个月的话,那么还差1个月时就要处理了。
日本的任何一家食品生产企业,对此也不敢有丝毫的怠慢。由于法律严格,企业犯罪成本很高,如果触碰了这条底线,将面临严厉的惩罚,甚至濒临破产。“不二家”是日本著名的糕点企业,2006年,因为使用已过期的牛奶、鸡蛋制作奶油泡芙被曝光,社长藤井林太郎因此引咎辞职。
那日本市民又是怎么看待赏味期限这件事的呢?波仔有个在日本定居十年的中国朋友yiyi,来看看她是怎么说的:
“对于快过“赏味期限”的食品,我会根据食品的种类来选择是否食用。一般来说,薯片、巧克力、饼干这些食品,刚过赏味期限不久是没有大问题的,可能口感上会有细微的变化,但至少我觉得ok。当然,食品最好还是在赏味期限之前就吃完啦。”
说到这儿,可能有蜜酱会问:“除了赏味期限,日本还有个消费期限!这个期限又代表着什么呢?”
“消费期限”是用来标识无法长期保存、品质容易发生变化的食品,保证其安全性的期限。由于日本对防腐剂的使用严加管控,像便当、熟食、生鲜等食品,可食用的时间非常短,便使用“消费期限”表示。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过了“消费期限”,就不能再食用了。
但波罗蜜售卖的膨化食品、冲调饮品、糖果巧克力、方便速食等,都是可以长期保存的食品,短期内不会发生品质变化,所以品牌方都不用“消费期限”来标示,只有“赏味期限”。
好啦,今天给大家解释了“赏味期限”和“消费期限”的含义,希望能够解答蜜酱们心中的疑问。
波仔最后提醒大家,要按照包装上所说的方法储存食品,尽量在赏味期限之前食用,美味不打折哟!